索尔·贝娄小说《雨王汉德森》的超验主义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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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新英格兰的超验主义思想强调精神,反对当时的趋物主义,崇尚自然,认为个人可以通过超越物质世界来实现自我和达到精神的完美。在索尔·贝娄的小说中也有相似思想主题的体现。面对现代社会中物质的繁荣及人性的堕落,贝娄让小说主人公回归自然,并在自然的感召下走出困顿,重新面对现实。本文试用超验主义思想分析贝娄的小说《雨王汉德森》,以探究他对文明、自然及人的生活意义的思考。
  【关键词】超验主义索尔·贝娄《雨王汉德森》 自然文明
  
  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05)是继海明威和福克纳之后最著名的美国小说家,是当代美国文坛的代表性作家。因他“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于197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贝娄的小说关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人的精神危机,关注人的生存价值,关注心灵的挣扎与求索。发表于1959年的小说《雨王汉德森~(Henderson the Rain King)也反映的是这一类主题思想。这部小说是贝娄进入创作成熟期的代表作,被视为他最具吸引力的作品。作品讲述了一个精神失落的美国百万富翁为拯救自己而到非洲探险的传奇经历,反思了美国物质社会的精神错位问题。小说主人公汉德森“经济独立”却深刻地感觉到自己一无是处,而且他内心不断的迸发出一个焦灼的声音“我要”,饱受这一声音折磨得汉德森最终选择独自踏上游历非洲的道路以探寻出路。这种回归自然,试图在自然中寻得启示而获得新生的历程与新英格兰的超验主义思想不谋而合,因此本文试从超验主义思想的角度出发解读《雨王汉德森》,通过着眼于主人公如何从大自然中获得启示,发现自我价值,从而超越物质世界的困扰,在纷扰的现实世界中实现精神的完美和爱的意义,并以此来挖掘作者贝娄内心潜在的自然情结和他对文明、自然及人的生活意义的思考。
  
  1
  索尔·贝娄创作倾向与超验主义思想的一致
  
  新英格兰超验主义是美国19世纪上半叶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顶峰,直接推动了美国“文艺复兴”文学的兴起。超验主义者对当时风行欧洲大陆的物质文明持尖锐的批评态度,提倡人们远离物质社会,远离现代化的诱惑,接触自然,回归自然,以获得人的最佳的精神体验。其自然观也别具一格,他们对自然怀有一种近似宗教虔诚的崇敬和仰慕。超验主义代表人之一爱默生认为自然界本身就是神对人的启示,自然界就是思想的化身,又转化为思想,每一种存在物都时刻在教育和启迪着人们;由于一切存在形式都注入了智慧,人只需向自然界请教就可以得到自己行动的指南,从而用自然界的启示代替了“神启”,把信仰和道德问题从教会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将它归结为纯粹属于个人的事,个人通过直觉和大自然发生联系,而大自然就是上帝无处不在的沉默的福音,世界也就是沉积下来的心灵。他的好友梭罗也主张人要回到大自然中去寻找生活的意义,成为自然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受身外之物的干扰,专心致志地聆听自然界的启示;他认为过分沉湎于物质享乐只会使人失去生活的真正意义,号召人们生活要简朴、简朴、再简朴,把超过维持起码生活所必须的一切都叫做非生活的东西要加以排除。
  芝加哥是索尔·贝娄小说常选用的城市背景,这个高度发展的现代大都市正是物质文明的集中代表。这个经济繁荣、物质发达的地方也是人性堕落的地方。贝娄渴求自由、独立和人性的完整,渴望保存自我的本质。但正如贝娄自己说到的:“现代公众社会对于人类精神上体现出的任何纯洁的东西都是可怕的,残忍的,并怀有敌意的,实属一片荒原和一场恐惧。对于这个社会的丑恶、对于官僚机构、偷窃行为、说谎欺骗、战争争端以及残暴蛮横,艺术家是永远不能与之调和的。”于是就有了他笔下的犹太青年约瑟夫、奥吉·马奇、中产阶级汉德森、知识分子赫索格、洪堡、西特林等形形色色的生活在都市中的人物。他们纠缠于物质现实,渴望摆脱却未能摆脱,渐渐地不得不面对自身的异化和精神的困惑,只能在朦胧中寻觅生命的轴线。因此,自然就成了贝娄及他的小说主人公疗伤的圣地。奥吉曾渴望在格陵兰的冰雪之巅与心爱的人一起建座孤儿院,实现他生命中爱的轴线;汉德森是在自然中认识到爱的意义;赫索格也是在自然中求得安宁。这种在自然的感召下走出困境,获得新生,重新面对现实生活的结局正是贝娄渴望在现实世界中获得的。在贝娄看来,自然具有使人的精神得到净化和再生的崇高能力,并渴望在自然中实现爱的意义,可见,贝娄的这种对于自然的看法与超验主义者们不谋而合。《雨王汉德森》是最典型、最集中的体现贝娄的看法的一部小说。这也是他唯一一部走出现代文明的小说,让我们真切地看到了贝娄对原始自然的向往。主人公汉德森身为百万富翁,却对金钱世界大加嘲弄,予以否定,最终抛弃衣食无忧的优越生活,远离现实世界,回归自然,在自然中寻找内心的平静和生命的真谛。
  
  2 《雨王汉德森》:社会文明与超验主义思想的交织
  
  超验主义强调精神,蔑视物质。梭罗真切地看到当时社会大部分人过的是沉重而可悲的生活,对于物质的极度追求是导致这种状态的主要原因,认为人应该回归自然,聆听自然的启示,解放精神。小说《雨王汉德森》中的主人公汉德森是个百万富翁,他感到优越的物质生活使他失去了生活的真正意义。尽管他本可以被上流社会所接纳,但他却被内心焦灼的呼喊“我要”所折磨,成为了他那个阶层的异类。他用金钱带来的权势向现实社会挑战,对金钱世界加以嘲弄和否定。在汉德森眼里,这是个疯狂的社会,“在这个疯狂的时代里,想要不受疯狂的影响,这想法本身就是一种疯狂。然而,要想有个清醒的头脑,可能也会是一种疯狂。”汉德森有足够的物质保障,却试图寻找有价值的活着的道路,贝娄认为汉德森面临的最大危机不是物质的匮乏,而是精神的困惑和物质对精神的压抑。正如贝娄《未来小说漫话》一文中说到的,“美国的社会机构不可能把精神上的、高尚的人格灌输进现代美国人的内心世界,他必须全凭借探险家的运气,在自己的亲身经历中发现它,也许他根本就一无所获。社会为他以温饱,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他,而他则是社会的婴孩。如果他接受这一婴孩的地位,他就能得到满足。倘若他想要发挥更大的作用,他将无所着落。”这也正是汉德森的生活写照。内心的呼喊“我要”折磨得他心劳神疲,他外在的生活、优越的物质享受都抑制不了这个呼声。这个令人无法理解的需求迫使汉德森不得不用一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怪癖行径来表现他的苦闷和压抑:“我和别人打过架,找过警察的麻烦,也叫嚷过自杀。”直到为他做早饭的伦诺克斯小姐的突然死亡才使得他深深地意识到不能再耗费生命,要远走高飞做点什么才可能实现他的自我价值。于是就有了汉德森的非洲之旅。
  超验主义者还认为重返自然是为着去除文明腐朽与虚伪的一面,返朴归真,寻求生命的真、善、美;重返自然是为着积极的有创造性的人生寻求一个精 神家园。在小说中,回归自然成了汉德森实现自我的必然之旅。他希望在非洲原始部落中能找到自己“我要”的答案,能使得他在现实社会中失落的东西得以复归。他先后到达了两个部落,看到了文明的发展轨迹,也看到了人类在文明进步的过程中日渐缺失的东西。在阿内维部落,汉德森感到了真诚、安宁和宽容,在那里即使面临困境也仍然弥漫着母性的祥和与温馨。部落人与牛亲如一家,即使青蛙污染了他们唯一的水源,他们也不愿意用暴力消除蛙害。这就像是人类文明进程的初期,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依靠自然的给予生存,不向自然索取任何东西。在这里他开始意识到即使他这样一个异化了的、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也可以被融入社会。他不再好斗、调心、逃避责任,反而,表现得有责任心,并且能关心他人。而在瓦利利部落,汉德森目睹了较为进步的文明。他们有完善的社会等级制度,明确地社会分工、严明的法律体系和祭司系统。他们的国王也是一个受过现代文化教育的人。通过求雨汉德森看到瓦利利部落人对自然神的嘲弄、对自身力量的炫耀,这反映出人与自然日趋对抗的关系形成。人类文明的获得是以剥离人的自然性的为代价的,进而导致归属感的丧失。显然,汉德森的情感更倾向于原始部落阿内维人,在那里他获得生命的真谛:“格伦一多一莫拉尼,人总要活下去的。”汉德森此时似乎也找到了“我要”的答案“我不但要使自己活下去,也要使每个人都活下去。我不能再容忍坏事在世上这样泛滥,我只是为了寻求这个莫拉尼才来的。”在艰辛的探索中他最终认识到了爱的价值,爱使生命更有意义,这也正是他寻找的使他活下去的支柱。
  
  3 《雨王汉德森》:汉德森认识过程与超验主义思想的契合
  
  爱默生认为自然界本身就是神对人的启示,自然界就是思想的化身,又转化为思想,每一种存在物都时刻在教育和启迪着人们;由于一切存在形式都注入了智慧,人只需向自然界请教就可以得到自己行动的指南,人可以在大自然中凭借直觉和大自然沟通,来实现个人的精神完美。在小说《雨王汉德森》中,贝娄在小说一开始就对汉德森的自然属性一一外表和体格进行了描述,这也是贝娄的自然人观点的反映。汉德森“身高六英尺四英寸。体重二百三十磅。脑袋特大,而且凹凸不平,头发像波斯羔毛。多疑的眼睛经常眯缝着。态度粗鲁,说话粗声粗气。鼻子很大。”这种用动物形象的特征来描述人物形象说明贝娄试图让自己笔下的人物与自然融为一体,让他们按其自然天性活着。
  其次,汉德森一生都与动物有着不解之缘,熊、猪、狮子分别代表着他成长的不同阶段。在他年轻时离家出走的途中,曾在游乐园中与老熊史莫拉克朝夕相处,一起表演节目,在表演中他们相互拥抱,亲密无间。史莫拉克是被人类从自然中带走,又因为年老被人抛弃;汉德森认为“我们俩是同一类型的。如果说史莫拉克和我同为被遗弃者,是观众面前的两个小丑,而在我们的心灵中却是兄弟一我被它熊化了,它也说不定被我人化了。”可见,他们都是一样的孤独,都无法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的位置,无法实现自身的价值。退伍之后,他将精力都投入到养猪业当中,草地上、花园里都盖起了猪圈,按汉德森自己的话说真的就是一个猪的王国。而且汉德森的打扮也无一不与猪有关:猪皮手套、猪皮鞋、猪皮小钱包。甚至身体上也具有了猪的特征,仿佛不哼哈就没法呼吸。在踏上旅行非洲的道路之前,汉德森身上沾染了猪的习性,安逸平庸的过日子。在现代社会,庸庸碌碌的生活正是大部分人的正常生活,优越的物质生活给予人的反而是人的退化,这也是值得仍然为这种看似安逸的生活不断奋斗的人进行反思的。汉德森到非洲之后,在瓦利利部落国王达孚看出了他渴望获得高贵的品格,为此,他让汉德森多次接近狮子,并学习狮子的吼叫、爬行、跳跃和奔跑,为的就是让汉德森从中领悟狮子的精神,以革除他身上的猪性。达孚在汉德森眼里就是完美和高贵的化身。尽管他抛弃自己学业回到落后的非洲部落继承父亲的王位,却能在充满敌意的环境中仍然坚持自我,通过养育和亲近狮子阿蒂来反抗部落内守旧势力的压迫。他能坦然得面对危险和死亡,无论是求雨、捕狮还是瓦利利的传统习俗(国王的命运是必将被绞死),他总是表现得从容不迫,充满信心,这些都是他在与自然界中高贵的动物狮子相互接近、相互沟通而获得的高贵品质,也是汉德森非洲之旅的收获之一。
  熊、猪、狮子这三种动物都可看作是大自然的象征。汉德森在与他们接触的过程中,开始渐渐苏醒,逐渐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人在宇宙间所处的地位和他同周围世界的关系。他开始感受到了自我的存在,孤独的灵魂也开始有了慰籍,在学习狮子精神时,他感受到了渴望已久的高贵品质,实现了内心的平静,并认识到了个体的重要和自我价值的存在。
  另外,死亡作为一种不可抗拒的自然力也为汉德森如何面对现实提供了启迪。促成他非洲之旅的伦诺克斯小姐的突然死亡警示他不能在人性堕落的社会中元谓的耗费自己的生命。温馨和谐的阿内维部落也避免不了死亡,但透过死亡,汉德森能够看到真情,能够体会到人与自然的一体化,并懂得了“人不能这样活,而只能那样活;不能为恶而活,要为善而活;不能靠幻想而活,要面对现实而活。”,汉德森此时认识到爱使生命更有意义,爱使现实成为真正的现实,但是在较为进步的瓦利利部落里死亡却笼罩着冷酷的气息。汉德森在这里感受到的是权力斗争、阴谋和死亡。尽管部落人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求雨,但却是以人性的冷漠和残酷为代价的。这使得他意识到在文明的发展过程中人日渐退步,甚至丧失了爱的能力。爱的丧失使生命冷酷、使心灵空虚、使人感到孤独。捕狮过程中国王达孚的死就是最典型的表现。达孚的死还使得汉德森明白只懂得“格伦-多-莫拉尼”还是不够的,这只是人生的一个开端。人是要活下去,但究竟该怎样活下去才更为重要。很显然,人还必须积极地作出行动,学着面对现实、面对死亡、克服恐惧、接受自己以及在宽恕中原谅自己的过失等等,这也是促使他历经史前文明并获得启示后向文明社会回归的第一步。最终,他决定重返现实世界,并开始学医,向人类奉献自己的力量。
  
  尽管汉德森的非洲之旅是以逃离瓦利利返回现实社会而告终,但是逃离的仅仅是被囚禁,逃离的是瓦利利的阴谋和死亡,而并非逃离自然。他怀抱象征达孚灵魂的狮子返回现实世界。总之,无论是狮子还是死亡,作为大自然的象征,都在汉德森的心中萌生出了力量。他把“我要、我要”的呼声变成了“他要、她要、他们要”,使得自我新生,生命的意义得到升华。超验主义者提倡人要与大自然和谐地生活在一起,热爱真理,追求并发现真理以实现自我培养、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汉德森正是在自然力量的影响和感召下,寻到生命的真谛和生活的意义的。这也促使他走出精神的困顿,摆脱了以前极端的、逃避责任的心理倾向,重新回到现实世界并能坦然面对。
  
  4 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雨王汉德森》这部小说集中的体现了超验主义思想与索尔·贝娄身处现实世界却满怀自然情结的潜意识的契合。贝娄曾坦言自己喜欢十九世纪的美国小说,他认为:在那些小说中,人物几乎都远离文明社会,如莫比·狄克和哈克贝利·芬。当今世界上,我们在自己的时代中感到的所谓文明状态常倒退至霍布斯所称的自然状态。它实则为交战状态,其间,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野兽般的、令人憎恶的、浑浑噩噩的。为此,贝娄把自然界和他内心的自然情结融入自己的创作当中以对抗文明带来的社会退步,把在自然界中获得的新生和人性中善的一面带回到压抑的现代社会中以实现生命的意义和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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