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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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在一代代监狱工作者的辛勤耕耘下,我国的监狱法治文化建设已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是我们也应当客观认识并勇于直面我们在建设中存在的不足,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狱的文化发展还没有形成一套稳定的核心价值体系,对监狱法治文化资源投入不足等方面。文章结合监狱法治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客观实际,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与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 监狱 法治文化 依法治监
  作者简介:杨柳,南昌理工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教育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241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他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这些重要论述,有利于我们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不断开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依法治监是依法治国伟大方略在监狱系统的具体实践。依法治监的目标就是实现监狱工作的法制化。监狱法治要以监狱法律法规 为准则,如果监狱没有一整套完善可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纪律条例来护航,监狱法治终将背离初衷而走上监狱人治的老路。监狱是惩罚与改造罪犯的场所,是罪犯的集中关押地。监狱惩罚与改造罪犯的手段与方法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文化条件,监狱法治应以监狱物质文化条件为保障,强化精神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监狱内的监舍、操场、活动室、阅览室、心理矫治中心等设施改造罪犯的作用。罪犯错误思想的净化、价值观念的形成、道德行为的确立、社会规范的传承,无不通过监狱法治文化的浸润和感染而得以实现。
  正是因为有了一代代监狱工作者的辛勤耕耘,我国的监狱法治文化建设才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管理体系逐步完善、认知观念不断更新、基础设施日趋先进、监狱环境越来越美。但是我们也应当客观认识并勇于直面我们在建设与发展中存在的不足,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狱的文化发展还没有形成一套稳定的核心价值体系,对监狱法治文化资源的投入还很不充足等方面。直面这些不足,我们才会更有勇气更深入地投入到监狱法治文化的建设活动中去。
  一、监狱承担着刑罚执法、社会安全、改造罪犯、发展经济等多种职能,在此发展过程中,文化发展随着监狱不同时期工作重心的转移而转移
  在建国后至上世纪未,监狱工作很大程度上以经济发展为主,监狱的文化建设也以如何提高罪犯生产效率为主。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监狱安全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监狱也从制度文化建设上逐步转移到安全防范上来。监狱体制改革后,随着监狱职能回归和纯化,监狱的文化呈现多元化发展,法治文化、道德文化、职业技能文化等得到较快发展。由此可以看出,监狱的文化发展还没有形成一套稳定的核心价值体系,发展方向随着不同时期的监狱工作重心变化而不断调整,这必然影响到文化发展的连续性和发展进程,从而影响到监狱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效。
  二、监狱的文化发展服务主体包括监狱警察和罪犯
  从现实情况看,存在着:
  一是重罪犯轻警察的现象,监狱的文化建设特别是法治文化建设,重心基本上是围绕着罪犯文化建设进行,投入也侧重于罪犯,形式内容也较警察多样化。
  二是重形式轻内容,在文化建设工作中只注重做了什么,而不太关心做得怎么样,取得的效果好不好,因此监狱文化产品中精品较少。
  三是供需矛盾突出,对监狱警察和罪犯来说,生活环境都相对比较闭塞、单调,对文化精神生活需求比较大,而实际上能满足他们的文化产品却比较少,供需矛盾突出。
  四是文化建设还没跟上时代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经济由快速发展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中高速较稳定的常态下之后,人们早已从过去满足温饱的生活中解脱出来,所追求的文化生活也向更高的精神灵魂关怀方向发展,如果我们还停留在办一个学习班、晚会等传统方式上,远远满足不了需求。
  五是文化建设与其他行业还有差距,表现在反映监狱工作真实状况的作品少,相反嘲讽监狱工作的作品很多,不能对社会公众形成健康而有影响力的正面引导。
  三、对监狱法治文化资源投入不足
  监狱法治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及其他资源的参与与整合。当前的监狱法治文化建设,资源配置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状况:首先是制度资源保障不够。监狱法治文化建设必须有制度资源提供依据和保障,才能保证监狱法治文化建设的正常进行,进而实现监狱法治文化的改造效能。其次是人力资源投入较少。目前,我国监狱干警警力严重不足,各方都更愿意维稳而不愿在监狱法治文化建设上多投入人力。财力资源更是投入不足。没有一定的资金投入,建设监狱法治文化只能沦为一纸空谈。
  还有就是监狱法治文化“开放与共享”的天性被遏制。任何文化,都应该是开放的文化,作为资源,都应该具有共享性。然而,我们在建设监狱法治文化时,却常常因为监狱安全要求的特殊性而抛去这种文化的共享性。不仅一般社会成员甚至连许多研究社会问题的专家学者也常被挡在监狱门外而对监狱法治文化隔墙观花。这使得监狱法治文化难以同其他文化进行交流,难以从外界获得各种养分,这就造成监狱法治文化的发展滞后于社会文化的发展。
  四、纵观监狱法治文化建设的客观实际,笔者认为应当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建设
  (一)转变思想观念,形成正确认识
  舍得在监狱法治文化建设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制度配套,充分发挥监狱的改造功能。
  (二)努力盘活监狱文化资源的存量,有条件地开放监狱法治文化
  我们可以在保证安全、保密和不影响罪犯改造的前提下,将监狱法治文化向社会开放,让更多的人了解监狱和监狱文化,关心和支持监狱文化的建设与发展,发挥监狱文化对社会发展的警示与促进作用。   (三)扩大监狱法治文化资源的增量与总量
  要注重扩大资源增量与总量,如进行监狱文化建设的专项立法,成立罪证物品警示展厅等,让更多的手段与途径参与到改造育人的监狱文化建设中来。
  (四)加强罪犯心理学研究和罪犯心理健康教育
  罪犯心理层面是监狱文化的里层,包括罪犯的价值观、思维方式、道德情操、审美情趣、心理状态等等,要充分发挥罪犯矫正心理学家的重要作用,无论矫治还是塑新,都需充分重视对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要充分利用罪犯矫治心理学和罪犯改造心理学的原理和技术,影响罪犯的心理状态,促进他们的心理转化,从而达到塑造灵魂、造就新人的效果,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五)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将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监狱工作的全过程,把增强警察个人素质与提高监狱工作整体水平结合起来,把警察个人发展与监狱事业发展统一起来,激励警察在服务大局中实现自身价值,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使监狱人民警察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根据各单位发展历史和现实情况,提炼属于本单位的核心价值观,培育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法治文化,增强警察的归宿感和认同感,使核心价值观成为连接全体警察精神家园的无形纽带,成为团结带领全体警察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
  (六)强法治文化之“本”,夯实监狱事业发展的人才基础
  要实现依法治监和依法改造的目标,必须培养一大批能熟练运用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优秀法律人才。要高度重视法学教育和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和学习培训,全面提高警察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要引导广大警察积极参加在职研究生等各个层次、各种方式的在职法学教育培训,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提高法律专业或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的警察的比重。
  (七)固法治文化之“形”,夯实监狱事业发展的制度基础
  监狱的规章制度,既是监狱法治文化的反映,同时也对监狱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起着推动和制约作用。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使监狱规章制度真正转化为内在约束,成为自觉遵守的行为指南。要高度重视制度的立、改、废、编工作,对不适应形势变化的制度,要及时废除;对不规范、操作性不强、前后矛盾的制度,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上升为制度;对各部门工作所需的制度,要分类组织汇编。要建立和完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实现岗位职责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外观标识统一、文书表册统一,构建科学规范的基本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办事、管人、理财,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八)聚法治文化之“智”,夯实监狱事业发展的理论基础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要把握监狱法治建设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就必须认真开展监狱法治理论研究,以监狱法治理论研究带动机关文化建设,为推动监狱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要充实力量、整合资源,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课题攻关,提高研究工作成效。要摸索和积累全省在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特色监狱建设、布局调整、监企规范运行、工人管理等重点工作中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经验,并将理论成果运用到监狱工作实践中,切实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前瞻性,为监狱工作实践提供有力指导。要开展优秀法治论文评选、法治论坛等活动,引导和鼓励广大监狱警察投入理论研究,集中民智,为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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