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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案件管理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加强内部自身监督,防止案件体外循环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该制度从设立之初,便以规范案件办理,加强制约监督为目的。本文以H检察院为例,着重分析案件管理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工作提供相关建议。
关键词 案件管理 精心组织 规范运作
作者简介:赖洪清,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李志强,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负责人;杨文金,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书记员。
H院案件管理中心自2011年5月成立以来,先后受理各类案件2461件3939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95件929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337件2172人,受理退回补充侦查重新移送起诉案件429件838人;送达各类案件2370件3769人;对侦监部门提出预警228次、催办164次,对公诉部门提出预警239次、催办155次;备案审查八类重点案件91件;评查案件80件、法律文书52份,发出规范执法建议书12份。
1.抓基础建设,保障顺利运行。一是统一认识、明确职能。该院认真贯彻上级院有关案件管理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案件管理工作是新时期推进执法规范化的有效载体,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手段,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确立案件管理中心管理、监督、参谋、服务的四大职能。立足实际,规范了案件的受理分流、回转送达、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统计分析等工作职责。二是建立制度、规范工作。该院先后制定了《开展案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案件管理规定》、《案件质量评定标准》、《案件受理室工作办法》等相关案件管理制度,对案件工作提出了严格、明确的要求,以制度抓规范、以制度促质量,以制度提效率。三是创新机制,真抓实干。紧扣“提升效率和确保公正”主题,将案件管理与案件督察有机结合,发挥案件管理中心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推出了“三统一、一预警、一跟踪”的案件管理新机制。(“三统一”是指统一案件进出关口;统一法律文书管理;统一应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办理案件。“一预警”是建立案件预警催办制度。“一跟踪”是指建立案件动态跟踪机制。)采取动态监控,重点监督,定期分析、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的模式,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效能,确保案件质量。一年多来,该院所办理的各类案件无错捕、错诉,没有出现超期办案,没有出现无罪判决。
2.抓归口管理,杜绝体外循环。该院认为,设立案件管理中心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改变过去案件“多头进,多口出”的弊端,杜绝体外循环。因此首先抓了案件统一归口管理。一是统一“入口”。将不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挡在“入口”外,杜绝各办案部门私自收案;二是统一“出口”。对各业务部门办结、退查、移送的案件、法律文书统一登记审查、统一送达,要求审批手续齐全、办案期限符合规定,把有问题的案件堵在“出口”内,杜绝各部门互相借用办案时间、私自消化案件。案件管理中心对内发挥“收发室”和“小内勤”的职能,全天候值班,做到案件随到随收、随收随送,信息及时登记、录入,把各业务部门从部分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对外发挥案件管理的枢纽作用,解决和公安、法院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提高了办案效率,案件管理中心多次主动和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明确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程序,争取工作上的支持,对受理、送达程序中的协调和制约问题进行协商,就一些关键性问题达成共识,确保案件顺利流转。如规范案件送达公安机关、法院时换押证的开具和送达,对该院开具的换押证在公安机关、法院签收后统一由法警及时送达看守所,杜绝隐性超期。一年多来,案件管理中心先后对23件材料不完整、28件卷宗装订或文书书写不规范、10件罪名明显错误的案件进行纠正,确保了受理案件的质量。
3.抓动态管理,促进规范办案。通过一年多来的实践,较好地实现了“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质量网上考评”的案件管理工作新模式。做到“每日必查,每案必看”,“全天候全流程同步监控”。即对每一起案件从立案或受理到结案直至判决的整个过程中实行跟踪、预警、催办,做到哪个环节在出现差错前都能得到及时预警,把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放在事前和事中。一年多来,案件管理中心先后对各业务部门预警、催办786次,促进了规范办案,提高了执法效率。案件管理中心还延伸职能,主动与驻看守所检察室联系,将进入检察机关诉讼流程的案件与驻看守所检察室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羁押情况进行对比,跟踪监督每个诉讼环节的羁押期限,尤其注意杜绝捕后侦查期限超期以及补充侦查期限超期现象,对即将超期羁押的,及时提醒相关部门从速办理。一年多来,共配合驻看守所检察室提醒捕后侦查羁押即将超期、补充侦查即将超期案件259件,到期日催办的有54件,既防止本院办理的案件超期,也防止侦查机关办案超期。
4.抓案件评查,提升办案质量。一是法律文书评查定期化。每季度对法律文书进行评查。一年多来,先后评查各类法律文书114份,通过帮助办案人员提高文书制作水平,进而提升他们对案件实体的审查能力。二是案件质量评定季度化。该院制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每季度根据该标准进行抽查,从事实认定、程序规范、法律适用、文书质量、卷宗归档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突出重点环节,明确目标要求,并将考评延伸至汇总、分析问题,适时进行风险点预测和监督前移。三是八类重点案件必查化。对八类重点案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发生一件督察一件。一年来,该院共备案审查八类重点案件91件。通过上述三种评查,有效地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
5.抓综合分析,服务领导决策。案件管理中心每月汇总各办案部门的《办案动态表》、《办案质量与效率表》,把各项检察业务情况,简洁明了体现出来,使领导能够准确、及时掌握各项业务工作情况、质量和效率。同时通过对案件管理过程中各种信息的搜集汇总、整理归纳,分析研究,制作办案情况综合分析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办案部门提升质量提供思路,从而实现内部信息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一年多来,先后撰写各类分析报告19份,发出规范执法建议书12份。
6.抓案件督察,发挥参谋作用。案件管理中心同时承担案件督察办公室职责,作为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的一个前置程序,进行必要性审查,对案件是否需要检察委员会讨论提出意见,报检察长决定,从程序上杜绝一些不必要的案件上检察委员会讨论,浪费检察委员的宝贵时间。对需要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从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上进行全面再审查,形成独立的督察报告,与办案人员和办案部门的意见一并提交检察委员会审议,供检察委员参考,有助于检察委员会的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的提高。一年多来,案件管理中心对4件拟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提出异议,得到了检察长的采纳,未进入检察委员会研究程序。对16件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提出了阅卷意见,供检察委员参考。同时发挥案件管理中心的枢纽作用,做为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对一些部门有争议的案件进行督察,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把一些敏感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案件,也纳入案件评查范围。如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办理的张大河职务犯罪案件,反渎职侵权局认为其涉嫌玩忽职守罪,而公诉科认为其涉嫌滥用职权罪,检察长就交由案件管理中心督察,案件管理中心督察后认为涉嫌滥用职权罪比较合适,提出督察意见供领导参考,后该案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起诉,法院也以该罪名判决。
7.抓风险控制,强化舆情处理。案件管理中心加强对立案、侦结、批捕、起诉、判决、退查、撤案等重点阶段的跟踪监督,对不立案、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案等容易引起群众不满的办案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协助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应对控制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为执法办案活动构筑起防抗风险的“防火墙”。同时开展专项案件评查工作,确定重点评查的案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结案不息访、常访、越级访和重复访等案件中上级领导批办、交办、督办的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一年多来开展了二次这样的专项评查活动,共评查该类案件40件。如2012年4月份,该市某村多名村民代表反映不理解该院对该村村民、村主任的不捕、不立案决定。我该院在指定侦监、公诉、反贪部门另行复查的同时,也要求案件管理中心进行督察,为开展息访息诉工作提供法理依据。
关键词 案件管理 精心组织 规范运作
作者简介:赖洪清,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李志强,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负责人;杨文金,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书记员。
H院案件管理中心自2011年5月成立以来,先后受理各类案件2461件3939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95件929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337件2172人,受理退回补充侦查重新移送起诉案件429件838人;送达各类案件2370件3769人;对侦监部门提出预警228次、催办164次,对公诉部门提出预警239次、催办155次;备案审查八类重点案件91件;评查案件80件、法律文书52份,发出规范执法建议书12份。
1.抓基础建设,保障顺利运行。一是统一认识、明确职能。该院认真贯彻上级院有关案件管理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案件管理工作是新时期推进执法规范化的有效载体,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手段,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确立案件管理中心管理、监督、参谋、服务的四大职能。立足实际,规范了案件的受理分流、回转送达、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统计分析等工作职责。二是建立制度、规范工作。该院先后制定了《开展案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案件管理规定》、《案件质量评定标准》、《案件受理室工作办法》等相关案件管理制度,对案件工作提出了严格、明确的要求,以制度抓规范、以制度促质量,以制度提效率。三是创新机制,真抓实干。紧扣“提升效率和确保公正”主题,将案件管理与案件督察有机结合,发挥案件管理中心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推出了“三统一、一预警、一跟踪”的案件管理新机制。(“三统一”是指统一案件进出关口;统一法律文书管理;统一应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办理案件。“一预警”是建立案件预警催办制度。“一跟踪”是指建立案件动态跟踪机制。)采取动态监控,重点监督,定期分析、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的模式,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效能,确保案件质量。一年多来,该院所办理的各类案件无错捕、错诉,没有出现超期办案,没有出现无罪判决。
2.抓归口管理,杜绝体外循环。该院认为,设立案件管理中心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改变过去案件“多头进,多口出”的弊端,杜绝体外循环。因此首先抓了案件统一归口管理。一是统一“入口”。将不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挡在“入口”外,杜绝各办案部门私自收案;二是统一“出口”。对各业务部门办结、退查、移送的案件、法律文书统一登记审查、统一送达,要求审批手续齐全、办案期限符合规定,把有问题的案件堵在“出口”内,杜绝各部门互相借用办案时间、私自消化案件。案件管理中心对内发挥“收发室”和“小内勤”的职能,全天候值班,做到案件随到随收、随收随送,信息及时登记、录入,把各业务部门从部分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对外发挥案件管理的枢纽作用,解决和公安、法院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提高了办案效率,案件管理中心多次主动和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明确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程序,争取工作上的支持,对受理、送达程序中的协调和制约问题进行协商,就一些关键性问题达成共识,确保案件顺利流转。如规范案件送达公安机关、法院时换押证的开具和送达,对该院开具的换押证在公安机关、法院签收后统一由法警及时送达看守所,杜绝隐性超期。一年多来,案件管理中心先后对23件材料不完整、28件卷宗装订或文书书写不规范、10件罪名明显错误的案件进行纠正,确保了受理案件的质量。
3.抓动态管理,促进规范办案。通过一年多来的实践,较好地实现了“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质量网上考评”的案件管理工作新模式。做到“每日必查,每案必看”,“全天候全流程同步监控”。即对每一起案件从立案或受理到结案直至判决的整个过程中实行跟踪、预警、催办,做到哪个环节在出现差错前都能得到及时预警,把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放在事前和事中。一年多来,案件管理中心先后对各业务部门预警、催办786次,促进了规范办案,提高了执法效率。案件管理中心还延伸职能,主动与驻看守所检察室联系,将进入检察机关诉讼流程的案件与驻看守所检察室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羁押情况进行对比,跟踪监督每个诉讼环节的羁押期限,尤其注意杜绝捕后侦查期限超期以及补充侦查期限超期现象,对即将超期羁押的,及时提醒相关部门从速办理。一年多来,共配合驻看守所检察室提醒捕后侦查羁押即将超期、补充侦查即将超期案件259件,到期日催办的有54件,既防止本院办理的案件超期,也防止侦查机关办案超期。
4.抓案件评查,提升办案质量。一是法律文书评查定期化。每季度对法律文书进行评查。一年多来,先后评查各类法律文书114份,通过帮助办案人员提高文书制作水平,进而提升他们对案件实体的审查能力。二是案件质量评定季度化。该院制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每季度根据该标准进行抽查,从事实认定、程序规范、法律适用、文书质量、卷宗归档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突出重点环节,明确目标要求,并将考评延伸至汇总、分析问题,适时进行风险点预测和监督前移。三是八类重点案件必查化。对八类重点案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发生一件督察一件。一年来,该院共备案审查八类重点案件91件。通过上述三种评查,有效地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
5.抓综合分析,服务领导决策。案件管理中心每月汇总各办案部门的《办案动态表》、《办案质量与效率表》,把各项检察业务情况,简洁明了体现出来,使领导能够准确、及时掌握各项业务工作情况、质量和效率。同时通过对案件管理过程中各种信息的搜集汇总、整理归纳,分析研究,制作办案情况综合分析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办案部门提升质量提供思路,从而实现内部信息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一年多来,先后撰写各类分析报告19份,发出规范执法建议书12份。
6.抓案件督察,发挥参谋作用。案件管理中心同时承担案件督察办公室职责,作为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的一个前置程序,进行必要性审查,对案件是否需要检察委员会讨论提出意见,报检察长决定,从程序上杜绝一些不必要的案件上检察委员会讨论,浪费检察委员的宝贵时间。对需要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从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上进行全面再审查,形成独立的督察报告,与办案人员和办案部门的意见一并提交检察委员会审议,供检察委员参考,有助于检察委员会的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的提高。一年多来,案件管理中心对4件拟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提出异议,得到了检察长的采纳,未进入检察委员会研究程序。对16件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提出了阅卷意见,供检察委员参考。同时发挥案件管理中心的枢纽作用,做为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对一些部门有争议的案件进行督察,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把一些敏感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案件,也纳入案件评查范围。如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办理的张大河职务犯罪案件,反渎职侵权局认为其涉嫌玩忽职守罪,而公诉科认为其涉嫌滥用职权罪,检察长就交由案件管理中心督察,案件管理中心督察后认为涉嫌滥用职权罪比较合适,提出督察意见供领导参考,后该案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起诉,法院也以该罪名判决。
7.抓风险控制,强化舆情处理。案件管理中心加强对立案、侦结、批捕、起诉、判决、退查、撤案等重点阶段的跟踪监督,对不立案、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案等容易引起群众不满的办案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协助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应对控制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为执法办案活动构筑起防抗风险的“防火墙”。同时开展专项案件评查工作,确定重点评查的案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结案不息访、常访、越级访和重复访等案件中上级领导批办、交办、督办的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一年多来开展了二次这样的专项评查活动,共评查该类案件40件。如2012年4月份,该市某村多名村民代表反映不理解该院对该村村民、村主任的不捕、不立案决定。我该院在指定侦监、公诉、反贪部门另行复查的同时,也要求案件管理中心进行督察,为开展息访息诉工作提供法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