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具有创新意义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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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7年3月14日是令人难忘的一天。这一天,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案)》,宣告历经15年的刑法修订工作落下帷幕。经过修订以后的刑法,是一部具有创新意义的刑法。这种创新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观念新刑法是在市场经济的氛围下修订的,她反映了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民主与法治及其平等的新观念,较之1979年刑法有了一个历史性的进步。这主要反映在修订后的刑法废除了1979年刑法第79条规定的类推制度,在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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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将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对我国刑事法治的进步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对其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的研究,是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义不容辞的责任。鉴此,本刊约请了部分刑法理论工作者以及国家最高立法、司法等机关的专家学者对新刑法典进行笔谈,刊载于本期,以飨读者。本刊热诚欢迎研究新刑法典方面有分量、有深度的来稿。
<正>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今年3月14日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案,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改革完善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步骤,也是我国刑法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这部刑法的制定和实施,对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对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的发展、改革和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首先,刑法修订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具有重大意义。第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我国发展"纲要"中,已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
<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1997年3月6日在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中介绍了这次修订刑法的三点主要考虑,其第一条就是"要制定一部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我认为,这一条修订刑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十分重要也相当进步,它对于保证这次刑法典的修订成功和修法质量,对于我国刑事法治的发展进步,均至关重要。下面对这一首要的修法指导思想和原则略抒浅见。一、刑法典统一、完备的基本要求要制定一部统一的、完备的刑法典,主要应当具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