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刑事立法纲要改革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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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国外社会科学动态》1989年第3期刊登苏联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主任库兹涅佐娃教授的文章《苏联刑事立法纲要改革的构想》,摘要如下: 苏联最近提出了改革刑事立法纲要,其主要的改革构想是: 一、轻微罪行非犯罪化轻微罪行非犯罪化即是将一些行为由犯罪转化为刑事违法行为和道德过错。例如对实施非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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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我国的改革已经历了十个春秋。改革的过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建立和发展的过程。劳动立法作为整个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随着改革的发展取得了显著进展,总结十年改革中劳动立法的主要成就,探讨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根据改革发展趋势和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对我国今后的劳功立法做
作者认为,我国航空事故赔偿制度未能跟上社会、经济和技术的进步,极需全面修改与革新,对此作者建议建立以严格的、有限格的责任制为基础的我国航空承运人责任制以更好的保护公共利益,并促进空运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如何确定适当的法定责任限额标准,如何解决外籍旅客、华侨和港澳台胞的特殊需要,以及如何确保赔偿给付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正> 由北京大学法律系饶鑫贤教授主编的《明代法律思想研究》一书,即将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是就明代法律史,主要是法律思想史进行重点研究的一部专门性学术论著。全书收集专论十二篇,共二十三万余字,是比较全面地反映明代法律思想发展与演变过程的一部提要性著作。书中关于《大明律》、《明大诰》等几部法典立法思想的研究,
<正> 死刑问题是一个颇具诱惑力的论题,特别在以哲学为代表的人文科学对人的问题发出全身心的微笑的时候,更是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和深邃的思考。
<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了法学研究,取得了很大成绩,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对改革开
<正> 我国第一部刑法典颁布实施近十年来,特别是开展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社会各个领域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了适应现实情况的需要,修改、完善现行刑法已势在必行。但从目前讨论的情况看,似乎只重在增加若干新罪名,而对刑法总则条文中存在
管制刑的存废问题,在刑法起草过程中有过争议。近几年来,随着修改与完善刑法的讨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一些刑法学者又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下面我们刊登几篇持有不同观点的文章,供读者参阅。
<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9年3月16日公布了《关于当前处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投机倒把犯罪案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一规定对于打击严重的单位投机倒把犯罪活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是重要的。为求得正确的理解和适用,本文拟对《规定》在适用中的一般理论问题及实践中应注意的界限问题进行探讨。一、单位投机倒把与个人投机倒把的构成要件
<正> 国际刑法学协会是目前国际上一个很有影响的非官方的学术性组织,在联合国享有咨询地位。它的分会组织遍布全球,拥有会员6000多人。协会的前身是“国际刑法联合会”,1889年由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比利时法学家普兰和荷兰刑法学家哈默尔共同创建的。协会创建至今已有整整100年的历史,在这期间,开过13次代表大会。 1989年10月1日至7日在协会造建人之一的李斯特故乡——维也纳召开了第14届国际刑法学协会代表大会,也是协会成立100周年纪念大会。
<正>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1989年学术讨论会,于1989年10月24日至28日在上海举行。会议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130余人,共收到论文86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顾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高西江同志在开幕式会上就当前刑法学的研究首先作了发言。之后,会议围绕(一)刑法学研究如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为改革、开放服务;(二)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中的刑法问题;(三)关于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惩治腐败这三方面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