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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功利主义》一书中,密尔对快乐这一概念进行了重新阐释,认为快乐不仅有程度上的不同,还有性质上的差异。人的快乐有高级和低级之分,人们愿意而且应该选择更高级的快乐,放弃低级的快乐。他提出幸福的目标就是在质和量上都得到满足的生活,幸福的内容是宁静和兴奋。他认为幸福是人类的惟一目标,美德是达到幸福的一种手段,而社会的最高道德标准就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本文旨在通过对密尔的功利主义的进一步阐释,深入探讨功利主义的内涵和本质。
[关键词]密尔功利主义;道德;幸福;快乐
[中图分类号]B561.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09)16-0097-02
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问题,始终是哲学、社会科学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功利主义哲学家的代表密尔在他的《功利主义》一书里,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独到而系统的阐释,值得人们关注和深思。密尔不仅对功利主义的概念、原则、标准以及约束力进行了详尽解释,而且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划分。
一、功利主义的内涵
功利主义的前身是享乐主义,到了18世纪,功利主义的目的开始演变为获得快乐。边沁对这一科学伦理体系进行了阐述,他宣称人的目的是“追求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追求这一幸福的“行为”过程,就是人的“功利”本性的具体体现。他认为功利是道德的基础和目的,行为越能增进幸福就越正确,而越能产生不幸就越错误。边沁的这一论断,曾遭到许多人的反驳,认为边沁的功利主义无疑把人等同于动物,即“只有快乐而没有其他目的和归属的理论只适用于猪”。
密尔是第一个使用“功利主义”一词的学者,他对边沁的最大幸福原则进行了重新阐释和进一步发挥。密尔的功利主义是以人性假设为出发点的,他认为快乐之所以是人的最终追求目的,就是因为人们事实上是以此为目的的,这是人趋利避害的本性所决定的。不过,在密尔看来,快乐不仅在程度上有所不同,而且在质量上有所差异。“没有人会去找寻兽类的快乐而放弃人的快乐;也没有人会甘于蠢笨而舍弃聪明,或是甘于卑劣自私而舍弃良知与真感情……如果将幸福与满足混为一谈,则就可能认为这种选择会令幸福受损。”密尔的观点同马斯洛人的需求理论相一致,认为人在达到生理的满足之后,一定会追求更高层次的快乐。如果不是这样,那他就是“一种犹豫不决的个性的缺陷而非真正的选择”,或者是“心甘情愿地选择较低的那一类”。按照密尔的分析,执意选择较低一类快乐的人,如果不是笨蛋,那他肯定就是傻瓜。我国哲学家冯友兰曾经对人生的境界进行了四个层面的划分,即天地境界、道德境界、功利境界和自然境界。按照冯友兰的划分层次,选择较低快乐的那一类人无疑是属于自然境界中的人。密尔想告诉我们的是,追求快乐是人的本性,而追求快乐的本质是精神上的。这样,就把人对快乐的追求与动物的感官上的刺激区别了开来。
如何判断哪种快乐更“可欲”呢?密尔认为,“只有对两种生活方式都了解的人,才有可能对两种快乐孰好孰坏做出判断”。一方面,密尔对人的理性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就是说,只有真正意义上的人才会具备区分两种快乐的能力,这是人作为天地万物之灵的秉性和特质所决定的。正如我国哲学家讲的“为天地参”、“赞天地而化育”等。另一方面,密尔也充分肯定了个人的意义,认为没有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的人是难以区分两种快乐的。有了明确的自我意识和个人的主体性,也就有了追求更高层次快乐的能力和勇气。功利主义作为个人主义的联姻兄弟,对个人的肯定也是其十分重要的特性。
二、道德约束力的问题
功利主义作为一个完整的伦理学体系,它不能不讲道德。它不但要讲道德是什么的问题,而且要讲为什么的问题。密尔对功利与道德的关系进行了论述,认为功利是目的性的,而道德仅仅是一种手段。一旦将功利确立为目的,也就确定了“人是目的”这样一个命题,从而也就为“追求更高层次的快乐”的人生目标设立了合法性道德基础。事情就变成了追求快乐是人的本性,而道德是保障人追求快乐的一种手段,是对最好的行为的一种认识和规定。为什么是这样?密尔认为道德之所以必需,就在于它是追求快乐的工具,而公道与否的外在性标准则是功利。人们认为不公正的行为往往是人的自由权利受到侵犯,或者财产受到侵犯,或者阻止得不到他应得的东西等等。公道的行为恰恰应该反过来:留下别人的自由和财权,获得自己应得的一份,相互守约等等。另外,道德之所以成为必需,还在于人们需要互相帮助,建立友谊,制订契约。社会生活关系决定了建立一定的道德就在于确保这种社会生活关系。只有无损他人,共同生活才能保证。这也是公共精神产生的基础。
那么,既然人人追求快乐,道德的普遍约束力又从何而来呢?人们为什么具有增进公众幸福的责任呢?“功利主义具有或是可能具有其他道德体系所具备的内在与外在的制裁。外在制裁是一种不愿引起他人或宇宙主宰的恶感心理……而内在制裁则与由于义务遭到破坏而产生的轻重不一的痛苦相伴随。当遭遇这种痛苦时,一个受过正当的道德教育的人在严重的情况下就可能认为这不可想象,从而因恐惧而退缩。”因此,密尔认为作为功利主义最后的制裁便是人自身的良知和社会感情。这种道德的基础就是人类的社会本能。通过理性权衡,我们就能知道获得功用的最佳方式,而这个最佳方式是道德方式。道德归根到底不过是对最好的行为方式的认识和规定。我不说谎,因为我的理性告诉我,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比说谎带来的好处大得多;我不偷窃,因为我知道,偷窃是要受到惩罚的,况且我也有自己的财产要保护;我反对某些个人侵害公益,因为我明白,公益中也有我的一份。总之,目的论使我知道我应该追求什么,理性让我知道应该怎样追求,由此产生道德感和责任感。
三、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把功利主义理解为利己主义,那就是大错特错了。功利主义的道德原则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密尔说:“功利主义认为行为者真正意义上的幸福并不是行为者一己的幸福,乃是一切与这行为有关的人的幸福。例如,功用主义需要行为者对于自己的与别人的幸福严格地看作平等,像一个与事无关而仁慈的旁观者一样……待人像期望人待你一样,爱你的邻人像爱你自己。做到了这两件,那就是功用主义的道德做到理论的完备。”根据密尔的联想原理,外在事物与人本性的某种愿望有着真实的联系。密尔认为这一自然基础就是人类的社会感情,“人是天然的社会动物”,人的社会性深入到人的情感就形成了人的社会感情。这是产生利他主义的心理基础。
人与人之间是需要合作的。既有合作,就会产生出公共利益和共同目标。共同目标的形成使“他们自己的目的和别人的目的变成同一;至少他们暂时觉得别人的利益就是他们自己的利益。一切对社会的联系的加强,使人人觉得在实际上顾到他人福利于自己更为有利。这种加强与发展也使人人越把自己的感情与别人的福利化为一体……他后来就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然重视别人的人”。社会产生合作,合作产生共同利益,继而产生共同的追求目标。这是利他主义产生的社会基础。由此,利己和利他得到了高度统一。
因此,密尔主张要尽可能地保证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和谐一致。他认为功利主义有两个训令:第一,法律与社会组织应该使个人的幸福或利益,尽量与全体利益相协调。第二,教育与舆论对于人的品格是有极大的影响力的,在这两方面应该利用这种影响在人心中把一己的幸福与全体的幸福紧密联结。尤其是为关顾全体幸福而应有的那种积极的与消极的行为,应该与他自己的幸福相联系。
功利主义经由边沁创立,由密尔发扬光大,成为一种比较完整的学说体系。尽管今天功利主义作为一种学派早已不复存在,然而功利主义的思想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尤其是在密尔《功利主义》这本著作中,他将功利主义的伦理观发挥得淋漓尽致,其锐利的论战笔调和完备的理论体系,更令后来的学人倍加叹服。
[参考文献]
[1]吴琼.思想的盛宴[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
[2]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3]陈振明.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张志伟.西方哲学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5]何光沪.大学精神档案[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6]密尔.功利主义[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
[关键词]密尔功利主义;道德;幸福;快乐
[中图分类号]B561.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09)16-0097-02
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问题,始终是哲学、社会科学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功利主义哲学家的代表密尔在他的《功利主义》一书里,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独到而系统的阐释,值得人们关注和深思。密尔不仅对功利主义的概念、原则、标准以及约束力进行了详尽解释,而且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划分。
一、功利主义的内涵
功利主义的前身是享乐主义,到了18世纪,功利主义的目的开始演变为获得快乐。边沁对这一科学伦理体系进行了阐述,他宣称人的目的是“追求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追求这一幸福的“行为”过程,就是人的“功利”本性的具体体现。他认为功利是道德的基础和目的,行为越能增进幸福就越正确,而越能产生不幸就越错误。边沁的这一论断,曾遭到许多人的反驳,认为边沁的功利主义无疑把人等同于动物,即“只有快乐而没有其他目的和归属的理论只适用于猪”。
密尔是第一个使用“功利主义”一词的学者,他对边沁的最大幸福原则进行了重新阐释和进一步发挥。密尔的功利主义是以人性假设为出发点的,他认为快乐之所以是人的最终追求目的,就是因为人们事实上是以此为目的的,这是人趋利避害的本性所决定的。不过,在密尔看来,快乐不仅在程度上有所不同,而且在质量上有所差异。“没有人会去找寻兽类的快乐而放弃人的快乐;也没有人会甘于蠢笨而舍弃聪明,或是甘于卑劣自私而舍弃良知与真感情……如果将幸福与满足混为一谈,则就可能认为这种选择会令幸福受损。”密尔的观点同马斯洛人的需求理论相一致,认为人在达到生理的满足之后,一定会追求更高层次的快乐。如果不是这样,那他就是“一种犹豫不决的个性的缺陷而非真正的选择”,或者是“心甘情愿地选择较低的那一类”。按照密尔的分析,执意选择较低一类快乐的人,如果不是笨蛋,那他肯定就是傻瓜。我国哲学家冯友兰曾经对人生的境界进行了四个层面的划分,即天地境界、道德境界、功利境界和自然境界。按照冯友兰的划分层次,选择较低快乐的那一类人无疑是属于自然境界中的人。密尔想告诉我们的是,追求快乐是人的本性,而追求快乐的本质是精神上的。这样,就把人对快乐的追求与动物的感官上的刺激区别了开来。
如何判断哪种快乐更“可欲”呢?密尔认为,“只有对两种生活方式都了解的人,才有可能对两种快乐孰好孰坏做出判断”。一方面,密尔对人的理性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就是说,只有真正意义上的人才会具备区分两种快乐的能力,这是人作为天地万物之灵的秉性和特质所决定的。正如我国哲学家讲的“为天地参”、“赞天地而化育”等。另一方面,密尔也充分肯定了个人的意义,认为没有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的人是难以区分两种快乐的。有了明确的自我意识和个人的主体性,也就有了追求更高层次快乐的能力和勇气。功利主义作为个人主义的联姻兄弟,对个人的肯定也是其十分重要的特性。
二、道德约束力的问题
功利主义作为一个完整的伦理学体系,它不能不讲道德。它不但要讲道德是什么的问题,而且要讲为什么的问题。密尔对功利与道德的关系进行了论述,认为功利是目的性的,而道德仅仅是一种手段。一旦将功利确立为目的,也就确定了“人是目的”这样一个命题,从而也就为“追求更高层次的快乐”的人生目标设立了合法性道德基础。事情就变成了追求快乐是人的本性,而道德是保障人追求快乐的一种手段,是对最好的行为的一种认识和规定。为什么是这样?密尔认为道德之所以必需,就在于它是追求快乐的工具,而公道与否的外在性标准则是功利。人们认为不公正的行为往往是人的自由权利受到侵犯,或者财产受到侵犯,或者阻止得不到他应得的东西等等。公道的行为恰恰应该反过来:留下别人的自由和财权,获得自己应得的一份,相互守约等等。另外,道德之所以成为必需,还在于人们需要互相帮助,建立友谊,制订契约。社会生活关系决定了建立一定的道德就在于确保这种社会生活关系。只有无损他人,共同生活才能保证。这也是公共精神产生的基础。
那么,既然人人追求快乐,道德的普遍约束力又从何而来呢?人们为什么具有增进公众幸福的责任呢?“功利主义具有或是可能具有其他道德体系所具备的内在与外在的制裁。外在制裁是一种不愿引起他人或宇宙主宰的恶感心理……而内在制裁则与由于义务遭到破坏而产生的轻重不一的痛苦相伴随。当遭遇这种痛苦时,一个受过正当的道德教育的人在严重的情况下就可能认为这不可想象,从而因恐惧而退缩。”因此,密尔认为作为功利主义最后的制裁便是人自身的良知和社会感情。这种道德的基础就是人类的社会本能。通过理性权衡,我们就能知道获得功用的最佳方式,而这个最佳方式是道德方式。道德归根到底不过是对最好的行为方式的认识和规定。我不说谎,因为我的理性告诉我,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比说谎带来的好处大得多;我不偷窃,因为我知道,偷窃是要受到惩罚的,况且我也有自己的财产要保护;我反对某些个人侵害公益,因为我明白,公益中也有我的一份。总之,目的论使我知道我应该追求什么,理性让我知道应该怎样追求,由此产生道德感和责任感。
三、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把功利主义理解为利己主义,那就是大错特错了。功利主义的道德原则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密尔说:“功利主义认为行为者真正意义上的幸福并不是行为者一己的幸福,乃是一切与这行为有关的人的幸福。例如,功用主义需要行为者对于自己的与别人的幸福严格地看作平等,像一个与事无关而仁慈的旁观者一样……待人像期望人待你一样,爱你的邻人像爱你自己。做到了这两件,那就是功用主义的道德做到理论的完备。”根据密尔的联想原理,外在事物与人本性的某种愿望有着真实的联系。密尔认为这一自然基础就是人类的社会感情,“人是天然的社会动物”,人的社会性深入到人的情感就形成了人的社会感情。这是产生利他主义的心理基础。
人与人之间是需要合作的。既有合作,就会产生出公共利益和共同目标。共同目标的形成使“他们自己的目的和别人的目的变成同一;至少他们暂时觉得别人的利益就是他们自己的利益。一切对社会的联系的加强,使人人觉得在实际上顾到他人福利于自己更为有利。这种加强与发展也使人人越把自己的感情与别人的福利化为一体……他后来就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然重视别人的人”。社会产生合作,合作产生共同利益,继而产生共同的追求目标。这是利他主义产生的社会基础。由此,利己和利他得到了高度统一。
因此,密尔主张要尽可能地保证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和谐一致。他认为功利主义有两个训令:第一,法律与社会组织应该使个人的幸福或利益,尽量与全体利益相协调。第二,教育与舆论对于人的品格是有极大的影响力的,在这两方面应该利用这种影响在人心中把一己的幸福与全体的幸福紧密联结。尤其是为关顾全体幸福而应有的那种积极的与消极的行为,应该与他自己的幸福相联系。
功利主义经由边沁创立,由密尔发扬光大,成为一种比较完整的学说体系。尽管今天功利主义作为一种学派早已不复存在,然而功利主义的思想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尤其是在密尔《功利主义》这本著作中,他将功利主义的伦理观发挥得淋漓尽致,其锐利的论战笔调和完备的理论体系,更令后来的学人倍加叹服。
[参考文献]
[1]吴琼.思想的盛宴[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
[2]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3]陈振明.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张志伟.西方哲学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5]何光沪.大学精神档案[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6]密尔.功利主义[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