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很多朋友问我,在谈判桌上,都是我们在出牌,对方都不回应,这样好还是不好?也有人干脆反过来问:如果换成对方出牌,我们来个相应不理,这样行不行?
这个问题其实有一个关键:我们是强者还是弱者?如果我们手上筹码够多,是对方有求于我们,不是我们有求于他,这时就可以不理他。看他下一步怎么做。他很可能会自己降低要求,再出第二张牌。这时我们才来决定接受还是不接受。
相应不理当然要有一个说词。比如内部决策流程过长,或总公司人事改变等等,都是一种不错的理由。美国银行家摩根说,人们之所以会做一件事,通常有两个理由:一是好的理由,一是真的理由。
但别忘了,要用相应不理战术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居于强势。如果我们居于弱势(比如我们很急着要达成协议),还来个相应不理,结果只会伤到我们自己。对方如果精于谈判技巧的话,还可以利用我们的相应不理,来掌握谈判桌上的诠释权。比如我们想买个东西,卖方开价五百块,我们想买,但觉得太贵,于是来个静默不回应。这时对方可能主动让到四百五,然后一口咬定他让五十了,展现诚意了,我们让什么给他?但问题是,谁说他让过五十了?是他自己把五百摆到桌上,作为比较的基准线,然后一口咬定说他让过了。这就是他抢到了谈判的诠释权。
所以如果我们真的想买,一定要回一个对案,比如说两百,这时他从五百降到四百五,说他让五十了,我们也可以从两百加到两百八,然后说我们还加八十了。只有这样,才能在一个相对平等的地位,和对方争取谈判桌上的诠释权。
对案的提出,和我们的筹码有关。如果我们的力量不是那么强势(也许不是劣势,但就是不能主宰谈判桌),自己也想要跟对方谈出一个结果,这时一定要提出我们的对案,还对方一张牌,看他的反应。谈判的互动于是开始。
谈判的互动之所以有助于协议的达成,有它背后的理论基础。因为在谈判时,常有人对自己的实力有过度的自信,或者对谈判的结果,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所以他提出的要求经常天马行空。这时我们就要回他一个对案,让他知道自己的要求有多么不合理,帮助他从云端回到现实。所以对案有它的教育效果,教育对方认清现实。
我们提出对案之后,对方可能参考我们提出的方案,修改他的原始要求,再提出他的新方案。这就是他被我们教育了,变得比较温和了。但也有可能他根本不变,还是重复原来的要求。这时的谈判就变成“重复式”而非“交互式”了。这时换成对方在教育我们:双方的力量对比就是这样,他就是强势,我们还是接受事实吧。
如果我们没办法改变现实,就轮到我们被教育了。
还有一个原因会让谈判达成协议,是时间的投入。想想,一连串的你来我往,交换对案的过程,必然耗掉许多时间。时间耗下去,人的期待也跟着降低了:都花了那么多时间,多少要拿一点东西回来吧。台湾有句谚语说:“没有鱼,虾也好。”钓鱼钓了一个下午,什么鱼都没钓到,好歹也要捞几只虾回去吧?期待降低了,达成协议的机会自然也增加了。
美国人写谈判书,经常建议读者可以在商店快打烊的时候去买东西,这时比较好杀价。因为店员可能站了一个下午,什么客人也没有,终于在快打烊的时候来了个人。这时他很可能会想:与其一个下午什么生意都没做到,算了,降低点价钱卖吧,总比业绩挂零要好。这就是没有鱼,虾也好的概念。
这个问题其实有一个关键:我们是强者还是弱者?如果我们手上筹码够多,是对方有求于我们,不是我们有求于他,这时就可以不理他。看他下一步怎么做。他很可能会自己降低要求,再出第二张牌。这时我们才来决定接受还是不接受。
相应不理当然要有一个说词。比如内部决策流程过长,或总公司人事改变等等,都是一种不错的理由。美国银行家摩根说,人们之所以会做一件事,通常有两个理由:一是好的理由,一是真的理由。
但别忘了,要用相应不理战术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居于强势。如果我们居于弱势(比如我们很急着要达成协议),还来个相应不理,结果只会伤到我们自己。对方如果精于谈判技巧的话,还可以利用我们的相应不理,来掌握谈判桌上的诠释权。比如我们想买个东西,卖方开价五百块,我们想买,但觉得太贵,于是来个静默不回应。这时对方可能主动让到四百五,然后一口咬定他让五十了,展现诚意了,我们让什么给他?但问题是,谁说他让过五十了?是他自己把五百摆到桌上,作为比较的基准线,然后一口咬定说他让过了。这就是他抢到了谈判的诠释权。
所以如果我们真的想买,一定要回一个对案,比如说两百,这时他从五百降到四百五,说他让五十了,我们也可以从两百加到两百八,然后说我们还加八十了。只有这样,才能在一个相对平等的地位,和对方争取谈判桌上的诠释权。
对案的提出,和我们的筹码有关。如果我们的力量不是那么强势(也许不是劣势,但就是不能主宰谈判桌),自己也想要跟对方谈出一个结果,这时一定要提出我们的对案,还对方一张牌,看他的反应。谈判的互动于是开始。
谈判的互动之所以有助于协议的达成,有它背后的理论基础。因为在谈判时,常有人对自己的实力有过度的自信,或者对谈判的结果,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所以他提出的要求经常天马行空。这时我们就要回他一个对案,让他知道自己的要求有多么不合理,帮助他从云端回到现实。所以对案有它的教育效果,教育对方认清现实。
我们提出对案之后,对方可能参考我们提出的方案,修改他的原始要求,再提出他的新方案。这就是他被我们教育了,变得比较温和了。但也有可能他根本不变,还是重复原来的要求。这时的谈判就变成“重复式”而非“交互式”了。这时换成对方在教育我们:双方的力量对比就是这样,他就是强势,我们还是接受事实吧。
如果我们没办法改变现实,就轮到我们被教育了。
还有一个原因会让谈判达成协议,是时间的投入。想想,一连串的你来我往,交换对案的过程,必然耗掉许多时间。时间耗下去,人的期待也跟着降低了:都花了那么多时间,多少要拿一点东西回来吧。台湾有句谚语说:“没有鱼,虾也好。”钓鱼钓了一个下午,什么鱼都没钓到,好歹也要捞几只虾回去吧?期待降低了,达成协议的机会自然也增加了。
美国人写谈判书,经常建议读者可以在商店快打烊的时候去买东西,这时比较好杀价。因为店员可能站了一个下午,什么客人也没有,终于在快打烊的时候来了个人。这时他很可能会想:与其一个下午什么生意都没做到,算了,降低点价钱卖吧,总比业绩挂零要好。这就是没有鱼,虾也好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