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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校企合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从整体来看,国内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还在初级阶段,在推动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因此,我们要分析现状和问题,找到方法使校企合作更好得推动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
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在教学科研的转化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首先,高职院校未能准确认识到校企合作在教学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重要性。高职院校认为校企合作是把学生推到社会上实习即所谓的“放羊式”顶岗实习,依然强调以课堂学习为主,学生的综合技能难以得到提高。企业对校企合作缺乏热情,企业未认识到校企合作会带来的益处,也未意识到校企合作对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性。企业片面认为与高职院校合作是他们的负担,有的企业只是追求名校名专业,合作的内容也是局限于技术开发,这就导致了企业只会对能够立即带来效益的成熟技术和新产品感兴趣,这就会使得校企合作只是停留在选择人才的层次上,很难深入到校企合作能够推动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的深度层面上。其次,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高职院校的负担过重。在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既是合作的发起者,也是组织者和策划者。在这期间遇到问题和困难,高职院校也是首当其冲的解决者与协调者。这样单纯靠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很难真正推动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最后,校企合作存在保障欠缺的问题。虽然国家出台了《职业教育法》,但是地方政府未制定具体实施条例来规范校企合作,更何谈校企合作推动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国家的宏观调控力度也不够,这主要因为高职院校的自身优势并不明显,不能让国家引起足够的重视。
高职院校企业的行为动机目标存在差异,因此在市场经济的时代,要建立长期的校企合作关系,采用一种良性的运行机制,才能真正发挥校企合作对教学科研转化的推动作用。
建立高职院校和企业共同发展的动力机制。建立引导、推动结合产学研综合发展的机制。此时的校企合作应该是校企双方自愿合作,有足够的动力进行合作。只有激发了高职院校和企业双方发展的需求和愿景,才会使校企合作更有生命力。校企合作也才会更好地推动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
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才能使校企合作更好地推动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要改变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高职院校要做好宣传工作,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口碑,让社会认可我们的校企合作。校企合作要站在社会进步和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认识到校企合作对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性。教育部门、科技部门以及政府等都要给予大力的支持,让校企合作打破原有的单位和行业界限,共同推动校企合作在推动教学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从高职院校的角度出发,要改变其原来过重的负担。要让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取得其本有的利益,能更好的投入教学科研工作中。在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要积极获取企业的资助,改善其教学设备和教学条件,进而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水平;在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可以了解到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岗位职业素质能力的要求等信息。并且在这过程中,企业可以参与到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教学改革过程中,真正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并且校企合作可以使高职院校获得更真实的教育环境,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校企合作从而可以起到推动教学成果的转化。
高职院校与企业能否长期保持合作,关键取决于能否找到利益平衡点,从而使校企合作达到效益最大化。此时,建立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关键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和政策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主要是指高职院校设立校企合作的专项基金,支持校企合作的展开和培养基地的建設。政策激励机制是指要从教育发展、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角度出发,寻找新的教学管理模式,建立与最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切实提高高职院校的教学能力。
作为合作方之一的企业,能够为高职院校提供人才需求的依据和信息,给予学生定岗实习锻炼的岗位和场所,为教师提供科研课题课题和条件;学校能为企业提供科研成功、技术服务和后备职工人选,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学培训服务。在市场经济的时代,在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和企业双方各自最求其价值目标,又成为彼此的要素资源和求得生存、参与竞争和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高职院校要建立相应的校企合作指导和管理机构,站在学校的层面指导和管理高校与企业的合作,更好地完善校企合作的规划以及优化资源,统一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且,高职院校要建立与校企合作相符合的学校管理制度比如《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等条例。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对老师的要求会更高,因此,高职院校可以建立与校企合作相关的激励和考核制度,鼓励老师们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工作。例如,在绩效考核中,优先评优,鼓励老师们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科研项目,尤其是提供配套的经费或是不需要经费等措施,鼓励支持与企业开展课题研究与技术研发等。高职院校还要培养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培养双师型的教学团队,鼓励老师们积极参与技能培训、进修、做访问学者、以及提升学历等。教师团队要一律具有高效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上课资格。鼓励各学院各系要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可以将校企合作纳入教师、系主任和学院领导的年终考核评优中。
校企合作就是整合不同资源,促使高职院校和企业双方的资源、技术、管理和文化的互动渗透,更好得推动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为社会提供生产、建设、服务于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性人才。所以,高职院校要密切与企业在人才培养、职工培训、技术开发应用等领域的合作,通过一起努力建设专业、开发课程、建立实训基地、共享校企人才资源、开展应用研究项目,使企业在利用了高校的资源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的职能。因此,校企合作可以更好地推动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
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在教学科研的转化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首先,高职院校未能准确认识到校企合作在教学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重要性。高职院校认为校企合作是把学生推到社会上实习即所谓的“放羊式”顶岗实习,依然强调以课堂学习为主,学生的综合技能难以得到提高。企业对校企合作缺乏热情,企业未认识到校企合作会带来的益处,也未意识到校企合作对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性。企业片面认为与高职院校合作是他们的负担,有的企业只是追求名校名专业,合作的内容也是局限于技术开发,这就导致了企业只会对能够立即带来效益的成熟技术和新产品感兴趣,这就会使得校企合作只是停留在选择人才的层次上,很难深入到校企合作能够推动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的深度层面上。其次,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高职院校的负担过重。在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既是合作的发起者,也是组织者和策划者。在这期间遇到问题和困难,高职院校也是首当其冲的解决者与协调者。这样单纯靠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很难真正推动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最后,校企合作存在保障欠缺的问题。虽然国家出台了《职业教育法》,但是地方政府未制定具体实施条例来规范校企合作,更何谈校企合作推动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国家的宏观调控力度也不够,这主要因为高职院校的自身优势并不明显,不能让国家引起足够的重视。
高职院校企业的行为动机目标存在差异,因此在市场经济的时代,要建立长期的校企合作关系,采用一种良性的运行机制,才能真正发挥校企合作对教学科研转化的推动作用。
建立高职院校和企业共同发展的动力机制。建立引导、推动结合产学研综合发展的机制。此时的校企合作应该是校企双方自愿合作,有足够的动力进行合作。只有激发了高职院校和企业双方发展的需求和愿景,才会使校企合作更有生命力。校企合作也才会更好地推动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
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才能使校企合作更好地推动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要改变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高职院校要做好宣传工作,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口碑,让社会认可我们的校企合作。校企合作要站在社会进步和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认识到校企合作对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性。教育部门、科技部门以及政府等都要给予大力的支持,让校企合作打破原有的单位和行业界限,共同推动校企合作在推动教学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从高职院校的角度出发,要改变其原来过重的负担。要让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取得其本有的利益,能更好的投入教学科研工作中。在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要积极获取企业的资助,改善其教学设备和教学条件,进而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水平;在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可以了解到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岗位职业素质能力的要求等信息。并且在这过程中,企业可以参与到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教学改革过程中,真正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并且校企合作可以使高职院校获得更真实的教育环境,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校企合作从而可以起到推动教学成果的转化。
高职院校与企业能否长期保持合作,关键取决于能否找到利益平衡点,从而使校企合作达到效益最大化。此时,建立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关键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和政策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主要是指高职院校设立校企合作的专项基金,支持校企合作的展开和培养基地的建設。政策激励机制是指要从教育发展、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角度出发,寻找新的教学管理模式,建立与最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切实提高高职院校的教学能力。
作为合作方之一的企业,能够为高职院校提供人才需求的依据和信息,给予学生定岗实习锻炼的岗位和场所,为教师提供科研课题课题和条件;学校能为企业提供科研成功、技术服务和后备职工人选,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学培训服务。在市场经济的时代,在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和企业双方各自最求其价值目标,又成为彼此的要素资源和求得生存、参与竞争和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高职院校要建立相应的校企合作指导和管理机构,站在学校的层面指导和管理高校与企业的合作,更好地完善校企合作的规划以及优化资源,统一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且,高职院校要建立与校企合作相符合的学校管理制度比如《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等条例。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对老师的要求会更高,因此,高职院校可以建立与校企合作相关的激励和考核制度,鼓励老师们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工作。例如,在绩效考核中,优先评优,鼓励老师们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科研项目,尤其是提供配套的经费或是不需要经费等措施,鼓励支持与企业开展课题研究与技术研发等。高职院校还要培养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培养双师型的教学团队,鼓励老师们积极参与技能培训、进修、做访问学者、以及提升学历等。教师团队要一律具有高效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上课资格。鼓励各学院各系要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可以将校企合作纳入教师、系主任和学院领导的年终考核评优中。
校企合作就是整合不同资源,促使高职院校和企业双方的资源、技术、管理和文化的互动渗透,更好得推动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为社会提供生产、建设、服务于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性人才。所以,高职院校要密切与企业在人才培养、职工培训、技术开发应用等领域的合作,通过一起努力建设专业、开发课程、建立实训基地、共享校企人才资源、开展应用研究项目,使企业在利用了高校的资源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的职能。因此,校企合作可以更好地推动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