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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我国的房改大幕拉开后,各地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中,按照住房保障对象的区分形成了一系列保障性住房,其称谓分别是: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限价房、配套商品房、定向房,等等。这些称谓反映了住房保障方式的多样化,本是一件好事,但对保障性住房的多种称谓,恐怕老百姓很难分清它们的区别及其保障的内涵,也给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后继管理增添了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