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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对广州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现状进行调查与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现状及成因
自校企合作教育理念引入我国,职业院校也逐渐认识到校企合作对于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广州地区高等职业院校充分发挥其地域优势,并借鉴国外校企合作的经验,结合地区产业结构特色及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本文通过问卷调查,从校企合作的规章制度、合作方式及监督评价等方面对广州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现状进行调查与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提供借鉴。
一、调查样本选取
本文选取了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的师生,及在广州地区颇有名气、长期开展校企合作并获得良好口碑的企业如广州新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人人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唐朝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员工为对象派发调查问卷进行抽样调查。问卷发放及回收情况分别是:教师卷 80 份,学生卷 160 份,企业员工卷60 份;收回的有效问卷包括:教师卷 80 份,学生卷 140 份,企业员工卷 53 份。进行统计分析时对问卷的数据进行了四舍五入。
二、调查结果
调查发现,当前广州地区高职院校都非常重视校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基本上所有的高职院校都能够明确地把校企合作置于学校的发展规划之中,并设置了规范统一的校企合作协议。但是,有些方面仍不够完善。以下将分别从校企合作规章制度、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合作方式、监督与评价等方面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说明。
1.校企合作规章制度现状。校企合作顺利运行必须从制度上加以保障。只有从制度上加以规定,才能使校企合作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地开展下去。而规章制度建设取决于校企双方对校企合作的认识及态度。通过对教师、学生和企业员工对于校企合作的认识、是否把校企合作纳入学校或企业的发展规划、是否制订了统一的校企合作协议以规范相关事宜等内容进行调查,发现:
1.1 学校方面。学校在校企合作的规章制度建设方面状况良好。在教师方面,98%的教师都认为校企合作对学校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这种认识,所有的高职院校在其发展建设规划中对校企合作都作出要求与计划,与此同时,98.5%的教师认为学校与企业之间签订了统一的校企合作协议来规范校企合作的相关事宜。此外,在学生方面,85%的学生认为校企合作对于学生自身发展及学校发展十分重要。82%的学生认为学校将校企合作纳入其发展建设规划中,90%的学生认可,学校与企业共同签订了有关的合作协议。由此可以看出,高职院校的师生对于校企合作的认识比较统一,高职院校具有比较完善的校企合作规章制度。大部分高职院校都把校企合作融入到学校的发展建设规划之中,并且所有的学校都能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来规范校企合作的相关内容。
1.2企业方面。在企业层面,从调查结果看,企业对校企合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52.5%的企业员工认为校企合作对企业的总体发展十分重要,47.5%的员工认为一般或不重要。由于对校企合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仅仅只有 10.6%的企业把校企合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之中。此外,在企业是否与学校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来规范校企合作的有关事宜方面,多数企业员工(70.3%)认为“否”,只有少部分企业员工(29.7%)认为“是”。由此得出,企业自身并不认可校企合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对校企合作不太重视。
2.校企合作组织机构现状。建立了对校企合作进行规范的制度,必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管理校企合作相关事宜。从调查数据看,校企双方情况相似。即大多数教师与学生、企业员工都认为,没有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管理校企合作相关事宜。
2.1学校方面 。教师方面,大多数教师认为,校企合作事宜基本都是由各教学系部各自摸索、独立开展,有的甚至依靠专任教师自身的社会关系寻找合作企业,只有25.6%的教师认为,学校成立了专门机构管理校企合作的相关事宜。出现校企双方利益冲突时,由于教学系部或专任教师并没有相关的行政权力,便需要学校行政层面与企业进行协商解决,但是学校方根本就没有专门的机构可以去诉诸,造成校企合作深度开展困难重重。学生层面,只有12.5%的学生认为有专门的组织机构管理校企合作的相关事宜。由此得出,虽然所有的学校都将校企合作纳入其发展规划中,但并未成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管理机构。
2.2企业方面。由于企业对校企合作认识不到位,不重视校企合作,几乎都没将校企合作融入到其发展规划之中。再者,赚取最大利润是企业的目的,企业并不认为校企合作能为企业带来多少经济上的利益,所以只有极少部分的企业愿意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来管理校企合作工作。数据反映,仅有5%的企业员工认为,公司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来管理校企合作工作。
3.校企合作管理人员安排现状。校企合作管理人员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始终发挥着桥梁纽带的作用,负责维护关系、传递消息。在校、企、学生三方产生利益冲突时,需要管理人员从中斡旋、调节,维护校企合作正常进行。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对于校企合作管理人员安排这一問题,教师、学生和员工的回答一致,即大多数教师、学生及企业员工认为没有安排专人管理校企合作事宜。
3.1学校方面。关于管理人员安排的情况,22.5%的教师认可学校安排了专人管理校企合作事宜。老师们指出,校企合作都是各系部及各专业教研室为了完成专业建设任务,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及资源,在摸索中进行的。当企业方及学生方提出一些疑问及要求时,由于权力有限,又求助无门,根本无法解决。学生方面,18.5%的学生选择“是”。某校学生报怨说,他们是从众多的毕业生中按双向选择原则最终加入到校企合作特训班的,但是加入该班后,似乎有一种被隔离的感觉,偶尔会有几个任课老师路过来看看他们,而企业对他们进行基本的培训之后,就不再管了,很多诉求都没有回音。 3.2企业方面。调查结果显示,安排专职员工管理校企合作相关事宜的企业只占少数。只有15.8%的企业员工认为企业有安排专人管理校企合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企业对校企合作并不重视,另外考虑到投入的成本及相应的效益,企业认为并不值得安排专人管理校企合作。
4.校企合作运行方式现状。开展校企合作,学校和企业双方可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从而达到校企共同发展。实现校企合作的方式有很多,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主要有:订单式培养、顶岗实习、工学交替、见习、校外实习基地、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本项目对校企合作方式进行了调查。不管是教师问卷、学生问卷还是企业问卷,其结果都显示,广州地区高职院校普遍采用的方式为顶岗实习、校外实习基地,运用其他方式的寥寥无几。只有少数的高职院校开创性地运用了订单式培养方式。由此得出,广州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方式比较单一,在教学计划、专业课程及实践教学设置上囿于成规,缩手缩脚,呆板不灵活,不能服务于校企合作的需要。这与发达国家校企合作贯穿于学校办学的整个过程相比,差距明显。
5.校企合作评价保障现状。对校企业合作进行评价,是校企合作有效进行的必要措施与有力保障。通过科学评价,可以积累经验,发扬优势,还可以发现不足,寻找对策,从而推动校企合作工作更好地开展。调查结果显示,当 前的校企合作评价保障(下转第324页)(上接第123页)并不理想。在“学校是否对校企合作的质量进行了评价考核”项,74.4%的教师和81.7%的学生选择“否”。即只有少数教师和学生表示学校对校企合作进行了评价考核。在企业方面,对校企合作的考核评价也没有展开。只有4.5%的企业员工认为企业对校企合作的质量进行了评价考核。
三、校企合作机制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1. 校企合作发展不均衡。对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大力发展是其战略发展的重要环节,但不同院校的校企合作明显地发展不均衡。在进行问卷调查时,通过与多个院校众多师生的谈话发现,一些示范性高职院校,特别是国家级示范性院校由于学校实力雄厚、认识统一、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在校企合作方面发展成熟,校企合作的效果相对较好。而在一般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仍处于摸索或起步阶段,加之认识不到位,管理、保障机制缺乏,导致校企合作无法有效开展。
2.管理不规范。无论从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管理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从宏观上分析,我国缺乏专门的高职教育法律。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校企合作的规定较为零星分散,大多高度概括了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缺少具体操作细则、硬性约束与惩处机制,使得校企合作中出现的很多问题由于无法可依,在实践中难以解决和落实。另外,广州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经济落后地区院校的校企合作由于缺乏资金或资源等更是无从落实开展。从微观上,只有少数学校设置了专门组织机构和专职人员管理校企合作。各个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主要是各专业系部各自为政,各自摸索,很多教师既是校企合作项目的执行者,又是校企合作的管理者,导致不能从学校层面统一管理,长远规划,直接影响了校企合作的整体质量水平。因此,要保证校企合作长期有序有效进行必须加强对校企合作的管理力度。
3.企业积极性不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校企合作流于形式。一方面,企业对校企合作认识不够;另一方面,企业缺乏配套机制保障和利益激励。这导致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即使参与了也是出于某些私人交情,进行表面上、浅层次的联系。根据调查,企业在规章制度、组织机构、人员安排、监督评价保障等方面都非常欠缺,这些都大大降低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有效性,导致难以建立校企合作长远发展的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关于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实踐研究.中国商论,李昕.2016年第25期.
[2]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考试周刊,2014年第69期.
[3]合作教育视野下广州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研究.广州大学学位论文,2013年.
作者简介:张莉(1980—)女,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教师,讲师。
※基金项目:本文为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项目(2014-J-06,广州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问题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关键词: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现状及成因
自校企合作教育理念引入我国,职业院校也逐渐认识到校企合作对于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广州地区高等职业院校充分发挥其地域优势,并借鉴国外校企合作的经验,结合地区产业结构特色及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本文通过问卷调查,从校企合作的规章制度、合作方式及监督评价等方面对广州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现状进行调查与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提供借鉴。
一、调查样本选取
本文选取了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的师生,及在广州地区颇有名气、长期开展校企合作并获得良好口碑的企业如广州新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人人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唐朝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员工为对象派发调查问卷进行抽样调查。问卷发放及回收情况分别是:教师卷 80 份,学生卷 160 份,企业员工卷60 份;收回的有效问卷包括:教师卷 80 份,学生卷 140 份,企业员工卷 53 份。进行统计分析时对问卷的数据进行了四舍五入。
二、调查结果
调查发现,当前广州地区高职院校都非常重视校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基本上所有的高职院校都能够明确地把校企合作置于学校的发展规划之中,并设置了规范统一的校企合作协议。但是,有些方面仍不够完善。以下将分别从校企合作规章制度、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合作方式、监督与评价等方面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说明。
1.校企合作规章制度现状。校企合作顺利运行必须从制度上加以保障。只有从制度上加以规定,才能使校企合作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地开展下去。而规章制度建设取决于校企双方对校企合作的认识及态度。通过对教师、学生和企业员工对于校企合作的认识、是否把校企合作纳入学校或企业的发展规划、是否制订了统一的校企合作协议以规范相关事宜等内容进行调查,发现:
1.1 学校方面。学校在校企合作的规章制度建设方面状况良好。在教师方面,98%的教师都认为校企合作对学校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这种认识,所有的高职院校在其发展建设规划中对校企合作都作出要求与计划,与此同时,98.5%的教师认为学校与企业之间签订了统一的校企合作协议来规范校企合作的相关事宜。此外,在学生方面,85%的学生认为校企合作对于学生自身发展及学校发展十分重要。82%的学生认为学校将校企合作纳入其发展建设规划中,90%的学生认可,学校与企业共同签订了有关的合作协议。由此可以看出,高职院校的师生对于校企合作的认识比较统一,高职院校具有比较完善的校企合作规章制度。大部分高职院校都把校企合作融入到学校的发展建设规划之中,并且所有的学校都能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来规范校企合作的相关内容。
1.2企业方面。在企业层面,从调查结果看,企业对校企合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52.5%的企业员工认为校企合作对企业的总体发展十分重要,47.5%的员工认为一般或不重要。由于对校企合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仅仅只有 10.6%的企业把校企合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之中。此外,在企业是否与学校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来规范校企合作的有关事宜方面,多数企业员工(70.3%)认为“否”,只有少部分企业员工(29.7%)认为“是”。由此得出,企业自身并不认可校企合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对校企合作不太重视。
2.校企合作组织机构现状。建立了对校企合作进行规范的制度,必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管理校企合作相关事宜。从调查数据看,校企双方情况相似。即大多数教师与学生、企业员工都认为,没有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管理校企合作相关事宜。
2.1学校方面 。教师方面,大多数教师认为,校企合作事宜基本都是由各教学系部各自摸索、独立开展,有的甚至依靠专任教师自身的社会关系寻找合作企业,只有25.6%的教师认为,学校成立了专门机构管理校企合作的相关事宜。出现校企双方利益冲突时,由于教学系部或专任教师并没有相关的行政权力,便需要学校行政层面与企业进行协商解决,但是学校方根本就没有专门的机构可以去诉诸,造成校企合作深度开展困难重重。学生层面,只有12.5%的学生认为有专门的组织机构管理校企合作的相关事宜。由此得出,虽然所有的学校都将校企合作纳入其发展规划中,但并未成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管理机构。
2.2企业方面。由于企业对校企合作认识不到位,不重视校企合作,几乎都没将校企合作融入到其发展规划之中。再者,赚取最大利润是企业的目的,企业并不认为校企合作能为企业带来多少经济上的利益,所以只有极少部分的企业愿意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来管理校企合作工作。数据反映,仅有5%的企业员工认为,公司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来管理校企合作工作。
3.校企合作管理人员安排现状。校企合作管理人员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始终发挥着桥梁纽带的作用,负责维护关系、传递消息。在校、企、学生三方产生利益冲突时,需要管理人员从中斡旋、调节,维护校企合作正常进行。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对于校企合作管理人员安排这一問题,教师、学生和员工的回答一致,即大多数教师、学生及企业员工认为没有安排专人管理校企合作事宜。
3.1学校方面。关于管理人员安排的情况,22.5%的教师认可学校安排了专人管理校企合作事宜。老师们指出,校企合作都是各系部及各专业教研室为了完成专业建设任务,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及资源,在摸索中进行的。当企业方及学生方提出一些疑问及要求时,由于权力有限,又求助无门,根本无法解决。学生方面,18.5%的学生选择“是”。某校学生报怨说,他们是从众多的毕业生中按双向选择原则最终加入到校企合作特训班的,但是加入该班后,似乎有一种被隔离的感觉,偶尔会有几个任课老师路过来看看他们,而企业对他们进行基本的培训之后,就不再管了,很多诉求都没有回音。 3.2企业方面。调查结果显示,安排专职员工管理校企合作相关事宜的企业只占少数。只有15.8%的企业员工认为企业有安排专人管理校企合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企业对校企合作并不重视,另外考虑到投入的成本及相应的效益,企业认为并不值得安排专人管理校企合作。
4.校企合作运行方式现状。开展校企合作,学校和企业双方可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从而达到校企共同发展。实现校企合作的方式有很多,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主要有:订单式培养、顶岗实习、工学交替、见习、校外实习基地、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本项目对校企合作方式进行了调查。不管是教师问卷、学生问卷还是企业问卷,其结果都显示,广州地区高职院校普遍采用的方式为顶岗实习、校外实习基地,运用其他方式的寥寥无几。只有少数的高职院校开创性地运用了订单式培养方式。由此得出,广州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方式比较单一,在教学计划、专业课程及实践教学设置上囿于成规,缩手缩脚,呆板不灵活,不能服务于校企合作的需要。这与发达国家校企合作贯穿于学校办学的整个过程相比,差距明显。
5.校企合作评价保障现状。对校企业合作进行评价,是校企合作有效进行的必要措施与有力保障。通过科学评价,可以积累经验,发扬优势,还可以发现不足,寻找对策,从而推动校企合作工作更好地开展。调查结果显示,当 前的校企合作评价保障(下转第324页)(上接第123页)并不理想。在“学校是否对校企合作的质量进行了评价考核”项,74.4%的教师和81.7%的学生选择“否”。即只有少数教师和学生表示学校对校企合作进行了评价考核。在企业方面,对校企合作的考核评价也没有展开。只有4.5%的企业员工认为企业对校企合作的质量进行了评价考核。
三、校企合作机制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1. 校企合作发展不均衡。对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大力发展是其战略发展的重要环节,但不同院校的校企合作明显地发展不均衡。在进行问卷调查时,通过与多个院校众多师生的谈话发现,一些示范性高职院校,特别是国家级示范性院校由于学校实力雄厚、认识统一、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在校企合作方面发展成熟,校企合作的效果相对较好。而在一般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仍处于摸索或起步阶段,加之认识不到位,管理、保障机制缺乏,导致校企合作无法有效开展。
2.管理不规范。无论从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管理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从宏观上分析,我国缺乏专门的高职教育法律。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校企合作的规定较为零星分散,大多高度概括了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缺少具体操作细则、硬性约束与惩处机制,使得校企合作中出现的很多问题由于无法可依,在实践中难以解决和落实。另外,广州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经济落后地区院校的校企合作由于缺乏资金或资源等更是无从落实开展。从微观上,只有少数学校设置了专门组织机构和专职人员管理校企合作。各个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主要是各专业系部各自为政,各自摸索,很多教师既是校企合作项目的执行者,又是校企合作的管理者,导致不能从学校层面统一管理,长远规划,直接影响了校企合作的整体质量水平。因此,要保证校企合作长期有序有效进行必须加强对校企合作的管理力度。
3.企业积极性不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校企合作流于形式。一方面,企业对校企合作认识不够;另一方面,企业缺乏配套机制保障和利益激励。这导致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即使参与了也是出于某些私人交情,进行表面上、浅层次的联系。根据调查,企业在规章制度、组织机构、人员安排、监督评价保障等方面都非常欠缺,这些都大大降低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有效性,导致难以建立校企合作长远发展的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关于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实踐研究.中国商论,李昕.2016年第25期.
[2]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考试周刊,2014年第69期.
[3]合作教育视野下广州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研究.广州大学学位论文,2013年.
作者简介:张莉(1980—)女,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教师,讲师。
※基金项目:本文为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项目(2014-J-06,广州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问题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