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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里的六次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机构改革已经进行了六次。
改革涉及的内容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机构和人员的精简。从1982年开始的第一次机构改革一直到1998年的第四次机构改革,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方面就是机构的精简,尤其是第四次机构改革,国务院的部门和人员几乎精简了一半。
第二,政府职能转变。从1988年的第二次改革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以后,后来的每一次机构改革都以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为中心,最初是使政府的职能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然后是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第四次机构改革一举撤销了10个如电力工业部、化学工业部之类的工业经济管理部门,这些部门在计划体制下担负了配置资源的责任,而现在则由市场取代。第五次机构改革重组了中央的一些部门,建立了像银监会、国资委之类更符合市场要求的机构。而第六次机构改革进行的大部制改革,其出发点则是如何提高政府的行政与服务效率。
第三,进行了一系列管理体制和制度方面的改革,比如废除了领导干部的职务终身制,在行政系统建立了首长负责制,建立了公务员制度、行政监督制度、财税制度等,另外在行政区划上也进行了一些改革。
第四,内容涉及权力结构的重组。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国家一统天下的局面,政府的权力开始被市场和社会分割,国家、社会和市场的格局开始形成,政府掌握社会全部资源的状况被改变。此外,政府内部部门之间的结构和权力关系也进行了调整。
这一进行了三十年的机构改革有三个重要的转折点:一是从党政的改革转向政府的改革。二是从单纯的精简机构和人员规模的改革转向以“转变职能”为主旨的改革。三是政府职能的转变从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未来之路
对机构改革的历程以及改革特征的分析表明,机构改革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很显然,流程的改革基本上也走到了尽头,因为再多的机构精简或重组也无法解决政府与社会和市场的权力配置问题,结构的改革势在必行。
第一,把机构改革放到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系统中去加以考虑。这样,从系统改革的角度讲,就需要有一个组织来进行整体的设计和协调。
如果要进行一种全方位的改革,类似体制改革委员会这样的组织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改革涉及了方方面面而不仅仅是政府,需要有一个组织来进行策划、组织、统筹和推进。这个组织必须是有权威的,同时这个组织也必须是超然的。所谓超然,就是它应该超然于各种利益之上,以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作为改革追求的最高准则。
第二,下一步机构改革的动力不仅需要从政府内部寻找,更重要的是要从外部去寻找,以结构的改革再来推动流程的改革。这样,机构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将回到原有的逻辑,也就是厘清权力关系,首先是党政关系(按邓小平的说法,就是党政分开),其次是政府与社会和市场的关系(也就是权力下放,解决政府权力的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以及政府权力的制约问题,再者是政府机构的运作等技术性和流程性的问题。
第三,顶层设计要与地方的积极性相结合,尤其要鼓励地方自下而上的改革。顶层设计当然重要,尤其当需要有一个整体性的、全局性的规范的时候。但机构改革的顶层设计更重要的是指出一个基本的方向和框架,而不是面面俱到、事无巨细的规定。因为地方的差异很大,必须让地方在机构改革中发挥它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从改革的手段和策略上说,既要运用渐进的方法,但也不能弃激进方法不用。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这意味着哪种手段能解决问题,就应该采用哪种手段。
(于亚博摘自2013年3月11日《 望东方周刊》,作者竺乾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机构改革已经进行了六次。
改革涉及的内容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机构和人员的精简。从1982年开始的第一次机构改革一直到1998年的第四次机构改革,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方面就是机构的精简,尤其是第四次机构改革,国务院的部门和人员几乎精简了一半。
第二,政府职能转变。从1988年的第二次改革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以后,后来的每一次机构改革都以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为中心,最初是使政府的职能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然后是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第四次机构改革一举撤销了10个如电力工业部、化学工业部之类的工业经济管理部门,这些部门在计划体制下担负了配置资源的责任,而现在则由市场取代。第五次机构改革重组了中央的一些部门,建立了像银监会、国资委之类更符合市场要求的机构。而第六次机构改革进行的大部制改革,其出发点则是如何提高政府的行政与服务效率。
第三,进行了一系列管理体制和制度方面的改革,比如废除了领导干部的职务终身制,在行政系统建立了首长负责制,建立了公务员制度、行政监督制度、财税制度等,另外在行政区划上也进行了一些改革。
第四,内容涉及权力结构的重组。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国家一统天下的局面,政府的权力开始被市场和社会分割,国家、社会和市场的格局开始形成,政府掌握社会全部资源的状况被改变。此外,政府内部部门之间的结构和权力关系也进行了调整。
这一进行了三十年的机构改革有三个重要的转折点:一是从党政的改革转向政府的改革。二是从单纯的精简机构和人员规模的改革转向以“转变职能”为主旨的改革。三是政府职能的转变从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未来之路
对机构改革的历程以及改革特征的分析表明,机构改革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很显然,流程的改革基本上也走到了尽头,因为再多的机构精简或重组也无法解决政府与社会和市场的权力配置问题,结构的改革势在必行。
第一,把机构改革放到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系统中去加以考虑。这样,从系统改革的角度讲,就需要有一个组织来进行整体的设计和协调。
如果要进行一种全方位的改革,类似体制改革委员会这样的组织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改革涉及了方方面面而不仅仅是政府,需要有一个组织来进行策划、组织、统筹和推进。这个组织必须是有权威的,同时这个组织也必须是超然的。所谓超然,就是它应该超然于各种利益之上,以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作为改革追求的最高准则。
第二,下一步机构改革的动力不仅需要从政府内部寻找,更重要的是要从外部去寻找,以结构的改革再来推动流程的改革。这样,机构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将回到原有的逻辑,也就是厘清权力关系,首先是党政关系(按邓小平的说法,就是党政分开),其次是政府与社会和市场的关系(也就是权力下放,解决政府权力的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以及政府权力的制约问题,再者是政府机构的运作等技术性和流程性的问题。
第三,顶层设计要与地方的积极性相结合,尤其要鼓励地方自下而上的改革。顶层设计当然重要,尤其当需要有一个整体性的、全局性的规范的时候。但机构改革的顶层设计更重要的是指出一个基本的方向和框架,而不是面面俱到、事无巨细的规定。因为地方的差异很大,必须让地方在机构改革中发挥它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从改革的手段和策略上说,既要运用渐进的方法,但也不能弃激进方法不用。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这意味着哪种手段能解决问题,就应该采用哪种手段。
(于亚博摘自2013年3月11日《 望东方周刊》,作者竺乾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