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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监督管理,仍然是当前基层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如何管理好农村集体“三资”,有效化解农村信访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就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存在的普遍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如何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以及稳定村级财务人员队伍提升素质,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村集体“三资”台账建立不完善。农村集体“三资”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而多样。部分村对属于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家底不清、管理混乱,没有规范建立“三资”管理台账。
(二)资产资源处置合同签订不规范。当前国家出台了很多强农惠农政策,各地新农村建设也开展如火如荼,农村存在大量的经营发包、不动产租赁、产权转让、项目工程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事项。
(三)部分地方民主理财机制不健全。一是少数村民主理财主体错位;二是多数村理财人员在民主理财监督上讲人情观点,怕得罪干部,发现问题也不敢大胆指出,造成理财记录程序化、审核意见模糊化、理财签字盖章空白化。三是当前部分村仍存在“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等不良风气。
(四)村务公开公示流于形式。由于对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认识不足,部分村在村务公开工作上流于形式,走过场;个别村只单纯强调财务收支情况的公开,而不注重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资产资源处置等重大事项的公开,弱化了重大事项的公开透明度,剥夺了村民的所有权、参与权和知情权。
(五)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一是虽然各地都采取不同形式的实行了村级“三资”委托监管代理;二是大多数村级收支预决算制度执行流于形式;三是部分村备用金长期超限额留存,美其名阅是为了开展工作方便,没有注重资金的安全管理;四是少数村将经手收取的资金不及时上缴代理中心“资金专户”;五是少数地方对村级开支审核把关不严,致使白条入账、不合规票据入账、违纪违规条据入账等现象存在,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
(六)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未真正发挥作用。近年来,按照上级规定要求,乡镇都陆续组建了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这一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规章制度,可以说软硬件都基本到位。
(七)村集体收益分配管理失控。由于各乡镇资源状况不一,地理位置不同,地处城中、城郊的部分村因城市扩容、土地征用、项目入园、新农村建设等因素,村级收入相当可观。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一些乡镇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认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乡镇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力量薄弱,投入严重不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农经站的基本职能之一,但有些乡镇领导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乡镇经管站人员经常被抽空,常年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奔忙,顾不上本身的工作业务,往往是“顾此失彼”。同时一些乡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管理体系不健全,在人员、办公设施、资金投入上严重不足,有些工作就没有开展。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四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五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
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一)摸清“家底”,健全台帐。各乡镇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清理工作。对帐外的债务,有条件查清的审核无误后进行登帐,一时无法认定的,在认定后进行补登。对资源的清查登记以目前由村集体所有和使用产权清晰的为重点,对资源产权不清、有争议的可暂不登记,待明晰产权后,再进行补登。
(二)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县、乡要切实加强会计核算中心建设,配强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办公经费。农业局设立三资管理指导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财政局将培训经费纳入预算资金,用于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及三资管理工作经费。
(三)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委政府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可以成立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到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起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农业部门业务指导、各乡镇自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四)严格程序,民主决策。针对农村仍然存在的“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等突出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必须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精细化管理。
(五)进一步强化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主体作用。调研中笔者发现一些乡镇之所以群众集体时有上访,就是一些村组集体资源既没有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没有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而是由村组两委说了算,搞暗箱操作。
(六)严肃纪律,加大查处力度。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纪检、监察、财政、农业等职能部门可以联合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如可以出台《关于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监管。加大硬件投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督管理平台,各乡镇配备专门的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计算机,指定专人负责,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帐、项目招标投标进程、物资采购、合同审查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录入监管系统,与县监督平台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督。
一、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村集体“三资”台账建立不完善。农村集体“三资”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而多样。部分村对属于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家底不清、管理混乱,没有规范建立“三资”管理台账。
(二)资产资源处置合同签订不规范。当前国家出台了很多强农惠农政策,各地新农村建设也开展如火如荼,农村存在大量的经营发包、不动产租赁、产权转让、项目工程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事项。
(三)部分地方民主理财机制不健全。一是少数村民主理财主体错位;二是多数村理财人员在民主理财监督上讲人情观点,怕得罪干部,发现问题也不敢大胆指出,造成理财记录程序化、审核意见模糊化、理财签字盖章空白化。三是当前部分村仍存在“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等不良风气。
(四)村务公开公示流于形式。由于对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认识不足,部分村在村务公开工作上流于形式,走过场;个别村只单纯强调财务收支情况的公开,而不注重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资产资源处置等重大事项的公开,弱化了重大事项的公开透明度,剥夺了村民的所有权、参与权和知情权。
(五)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一是虽然各地都采取不同形式的实行了村级“三资”委托监管代理;二是大多数村级收支预决算制度执行流于形式;三是部分村备用金长期超限额留存,美其名阅是为了开展工作方便,没有注重资金的安全管理;四是少数村将经手收取的资金不及时上缴代理中心“资金专户”;五是少数地方对村级开支审核把关不严,致使白条入账、不合规票据入账、违纪违规条据入账等现象存在,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
(六)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未真正发挥作用。近年来,按照上级规定要求,乡镇都陆续组建了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这一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规章制度,可以说软硬件都基本到位。
(七)村集体收益分配管理失控。由于各乡镇资源状况不一,地理位置不同,地处城中、城郊的部分村因城市扩容、土地征用、项目入园、新农村建设等因素,村级收入相当可观。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一些乡镇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认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乡镇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力量薄弱,投入严重不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农经站的基本职能之一,但有些乡镇领导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乡镇经管站人员经常被抽空,常年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奔忙,顾不上本身的工作业务,往往是“顾此失彼”。同时一些乡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管理体系不健全,在人员、办公设施、资金投入上严重不足,有些工作就没有开展。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四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五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
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一)摸清“家底”,健全台帐。各乡镇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清理工作。对帐外的债务,有条件查清的审核无误后进行登帐,一时无法认定的,在认定后进行补登。对资源的清查登记以目前由村集体所有和使用产权清晰的为重点,对资源产权不清、有争议的可暂不登记,待明晰产权后,再进行补登。
(二)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县、乡要切实加强会计核算中心建设,配强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办公经费。农业局设立三资管理指导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财政局将培训经费纳入预算资金,用于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及三资管理工作经费。
(三)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委政府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可以成立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到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起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农业部门业务指导、各乡镇自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四)严格程序,民主决策。针对农村仍然存在的“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等突出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必须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精细化管理。
(五)进一步强化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主体作用。调研中笔者发现一些乡镇之所以群众集体时有上访,就是一些村组集体资源既没有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没有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而是由村组两委说了算,搞暗箱操作。
(六)严肃纪律,加大查处力度。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纪检、监察、财政、农业等职能部门可以联合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如可以出台《关于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监管。加大硬件投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督管理平台,各乡镇配备专门的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计算机,指定专人负责,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帐、项目招标投标进程、物资采购、合同审查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录入监管系统,与县监督平台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