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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自由权是民事主体实现财富增值和提高个体生活质量的一种应然性源权利,是民事主体财产自由权在营业领域的展开和扩张,是民事主体不可剥夺的权利。然而,我国法律仅关注了民事主体营业活动和营业成果的保护,对产生和获取实然财产结果的源权利与基础性权利——"营业自由权"则没有予以应有的重视,致使营业自由权在具体法律制度中处于隐性且极易受到侵害的地位。如何将营业自由权由隐性入显性,这就需要一个良好的制度路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