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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0月1日起,党政领导干部仍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按规定登记、上交的。一律以贪污论处。款额不满1000元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讨。记入廉政档案。款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款额在2000元以上的,一律先行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这是湖南省为彻底根治领导干部“灰色收入”出的一记重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