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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歌唱表演者在演绎一部声乐作品时,不但需要高超的歌唱技巧,而且要有充沛的情感,将创作者在作品中描绘的对世界的感受和认识表达出来,让观众在领悟到高超歌唱技巧的同时,感受到创作者所表达的艺术情感。声乐作品的每一个声乐符号都包含着创作者对世界的体验和感受,表演者将这些无声的曲谱通过声乐表演转化为现实的艺术美,向观众展示声乐作品的涵义。
关键词:声乐表演;艺术;再创造;
引言:
声乐学习当中,演唱者不仅要学习高超的声乐表达技巧,同时也要不断地实践声乐表演艺术的教学内容,声乐是通过将音乐作品转化为现实审美的一种表演艺术,表演者只有自身具备一定的艺术表现力,才能在表演过程中对声乐作品进行艺术再创造。声乐作为一种流行的音乐形式,声乐表演的过程也是对声乐作品进行艺术再创作的过程,声乐作品与纯音乐的根本区别在于它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声乐作品是作曲家、作词家及歌唱家共同的心血,歌唱家在表演过程中用自己高超的技巧和充沛的情感去展示作曲家、作词家的内心世界。
一、一度创作与艺术再创造的区别
声乐作品的艺术创作指的是完成一部声乐作品的过程。声乐作品一度创作的过程是作词家、作曲家或者诗人的创作过程,作词家、作词家、诗人将自身对现实生活的感受,对自身情感与外界情感的认知以符号的形式记录下来,这部作品的表现方法,是提高其审美价值的一个过程[1]。艺术再创造这一过程的参与者一般是声乐表演者,声乐表演者在理解声乐作品的基础上,对声乐作品有充分的创作空间和创作自由。每一个表演者对每一部作品都有独特的理解,声乐表演者可以发现声乐作品中潜藏的闪光点,然后对其补充、完善,融入自己对声乐作品的感悟,使声乐作品更形象、立体,更能打动人心,让声乐作品的艺术审美价值更高。一部声乐作品中,创作者和表演者二者缺一不可,没有创作者声乐作品,表演者无法对其进行表演,进行艺术再创造,而创作者的作品若没有表演者加以传播和补充,也无法提升作品本身的艺术审美价值。
二、作品艺术再创造的原则
声乐表演的艺术再创造,必须要遵循创造性和真实性的原则[2]。艺术再创造必须要以原来作品的精髓为主,尊重原作品本身的风格和基调。表演者对声乐作品进行艺术再创造时,可以结合自身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对声乐作品进行补充完善,让声乐作品的更加鲜明生动,丰富声乐作品的内涵,但是不可以改变原有作品的风格和基调,必须要保证原作品真实性。如果一部作品在二次创作时无法保证其作品的原有风格和基调,那么改编失败的可能性将会很大。此外,在对声乐作品进行二次再创作时,要明确时代性与历史性统一的原则,在声乐作品进行艺术再创造的过程中,表演者要根据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进行合理的创造,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的生活环境、情感体验、思维方式都存在着差异,表演者一定要注意这一点。最后则是要将表现性与技巧性和谐的体现在声乐作品当中,表现性和技巧性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表演者的情感投入以及对声乐作品内涵的领悟称之为表现性,而技巧性则指的是表演者的歌唱能力。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人点评一部声乐作品时会称表演者对声乐作品的表现很有技巧性,通俗而言也就是表演者歌唱能力比较高超,若是表现性强但是缺乏技巧性,则是因为表演者的歌唱能力不足,没有高超的演唱技巧,但是表演者对声乐作品的理解很到位,他们读懂了作词家、作曲家在这部作品当中蕴含的深厚情感,所表現出来的艺术再创造,让观众领悟到了作品的思想情感,与作品产生了共鸣,这就是表现性[3]。一次成功的艺术再创造,表演者必须在具有高超的技巧性的同时拥有优秀的表现性,因为歌唱家卡拉斯同时具有优美的歌喉和良好的艺术表现性,能够展示声乐作品中的情感思想,所以才能成为闻名遐迩的优秀歌唱家。
三、艺术再创造实践
(一)提高歌唱艺术表演力
声乐作品艺术再创造的前提就是要求表演者自身具有较高的艺术表演力,要提高艺术表演力,首先就要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艺术修养的提高,不能仅仅依靠艺术表演相关的知识,更需要表演者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能够领悟生活中的艺术美。所有的艺术作品都是作曲家、作词家对生活的感悟。提高表演者的艺术修养,不应该拘泥于某一种艺术类型,表演者也应当掌握相关的艺术类型[4]。比如,可以学习舞蹈、话剧、戏剧等课程,在这些课程中感悟各种各样的艺术美。此外,表演者一定要增强自身的歌唱表现力,也就是表演者在创作过程中能够对原作品进行情感上的甚至是深入,提高艺术表现力的基础就是打好歌唱基础,从“发声”到“发出各种声音”再到“发出有渲染力的声音”。
二、领悟作品的内涵
声乐作品的风格和基调是声乐作品二次创作的基础,表演者要能够领悟声乐作品表达的思想情感,才能把握住作品的精髓。只有明白创作者要传递的是什么,才能对声乐作品进行二次创造,在声乐作品中融入自己的解读,在声乐表演教学当中,教师一定要强调表演者对声乐作品内涵的把握,教师可以为学生展示一些声乐作品,让学生欣赏前人对声乐作品的二次再创作,让学生们自己理解声乐作品的内涵和思想,在这样的基础上,再让表演者结合自身的理解和领悟对声乐作品进行新的表现和创作,展示声乐作品独特的艺术审美。
四、结束语
四月声乐表演的艺术再创造过程是一个揭示原作品内涵和思想的过程,在声乐表演的艺术在创作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原作品的风格和基调,在此基础上对声乐作品进行自己的解读,让声乐作品变的更具艺术渲染力。
参考文献:
[1] 刘国涛. 论声乐表演艺术中的情感因素[J]. 当代旅游, 2018(4):77-77.
[2]闫如玉. 浅谈歌唱艺术的二度创作[J]. 北方音乐, 2018, 038(015):6-6.
[3]纪俊娟. 汉族民歌的当代回响[J]. 当代音乐, 2017(12):8-8.
[4]周俊炯. 论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趋势[J]. 艺术品鉴, 2019(2X):181-182.
关键词:声乐表演;艺术;再创造;
引言:
声乐学习当中,演唱者不仅要学习高超的声乐表达技巧,同时也要不断地实践声乐表演艺术的教学内容,声乐是通过将音乐作品转化为现实审美的一种表演艺术,表演者只有自身具备一定的艺术表现力,才能在表演过程中对声乐作品进行艺术再创造。声乐作为一种流行的音乐形式,声乐表演的过程也是对声乐作品进行艺术再创作的过程,声乐作品与纯音乐的根本区别在于它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声乐作品是作曲家、作词家及歌唱家共同的心血,歌唱家在表演过程中用自己高超的技巧和充沛的情感去展示作曲家、作词家的内心世界。
一、一度创作与艺术再创造的区别
声乐作品的艺术创作指的是完成一部声乐作品的过程。声乐作品一度创作的过程是作词家、作曲家或者诗人的创作过程,作词家、作词家、诗人将自身对现实生活的感受,对自身情感与外界情感的认知以符号的形式记录下来,这部作品的表现方法,是提高其审美价值的一个过程[1]。艺术再创造这一过程的参与者一般是声乐表演者,声乐表演者在理解声乐作品的基础上,对声乐作品有充分的创作空间和创作自由。每一个表演者对每一部作品都有独特的理解,声乐表演者可以发现声乐作品中潜藏的闪光点,然后对其补充、完善,融入自己对声乐作品的感悟,使声乐作品更形象、立体,更能打动人心,让声乐作品的艺术审美价值更高。一部声乐作品中,创作者和表演者二者缺一不可,没有创作者声乐作品,表演者无法对其进行表演,进行艺术再创造,而创作者的作品若没有表演者加以传播和补充,也无法提升作品本身的艺术审美价值。
二、作品艺术再创造的原则
声乐表演的艺术再创造,必须要遵循创造性和真实性的原则[2]。艺术再创造必须要以原来作品的精髓为主,尊重原作品本身的风格和基调。表演者对声乐作品进行艺术再创造时,可以结合自身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对声乐作品进行补充完善,让声乐作品的更加鲜明生动,丰富声乐作品的内涵,但是不可以改变原有作品的风格和基调,必须要保证原作品真实性。如果一部作品在二次创作时无法保证其作品的原有风格和基调,那么改编失败的可能性将会很大。此外,在对声乐作品进行二次再创作时,要明确时代性与历史性统一的原则,在声乐作品进行艺术再创造的过程中,表演者要根据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进行合理的创造,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的生活环境、情感体验、思维方式都存在着差异,表演者一定要注意这一点。最后则是要将表现性与技巧性和谐的体现在声乐作品当中,表现性和技巧性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表演者的情感投入以及对声乐作品内涵的领悟称之为表现性,而技巧性则指的是表演者的歌唱能力。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人点评一部声乐作品时会称表演者对声乐作品的表现很有技巧性,通俗而言也就是表演者歌唱能力比较高超,若是表现性强但是缺乏技巧性,则是因为表演者的歌唱能力不足,没有高超的演唱技巧,但是表演者对声乐作品的理解很到位,他们读懂了作词家、作曲家在这部作品当中蕴含的深厚情感,所表現出来的艺术再创造,让观众领悟到了作品的思想情感,与作品产生了共鸣,这就是表现性[3]。一次成功的艺术再创造,表演者必须在具有高超的技巧性的同时拥有优秀的表现性,因为歌唱家卡拉斯同时具有优美的歌喉和良好的艺术表现性,能够展示声乐作品中的情感思想,所以才能成为闻名遐迩的优秀歌唱家。
三、艺术再创造实践
(一)提高歌唱艺术表演力
声乐作品艺术再创造的前提就是要求表演者自身具有较高的艺术表演力,要提高艺术表演力,首先就要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艺术修养的提高,不能仅仅依靠艺术表演相关的知识,更需要表演者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能够领悟生活中的艺术美。所有的艺术作品都是作曲家、作词家对生活的感悟。提高表演者的艺术修养,不应该拘泥于某一种艺术类型,表演者也应当掌握相关的艺术类型[4]。比如,可以学习舞蹈、话剧、戏剧等课程,在这些课程中感悟各种各样的艺术美。此外,表演者一定要增强自身的歌唱表现力,也就是表演者在创作过程中能够对原作品进行情感上的甚至是深入,提高艺术表现力的基础就是打好歌唱基础,从“发声”到“发出各种声音”再到“发出有渲染力的声音”。
二、领悟作品的内涵
声乐作品的风格和基调是声乐作品二次创作的基础,表演者要能够领悟声乐作品表达的思想情感,才能把握住作品的精髓。只有明白创作者要传递的是什么,才能对声乐作品进行二次创造,在声乐作品中融入自己的解读,在声乐表演教学当中,教师一定要强调表演者对声乐作品内涵的把握,教师可以为学生展示一些声乐作品,让学生欣赏前人对声乐作品的二次再创作,让学生们自己理解声乐作品的内涵和思想,在这样的基础上,再让表演者结合自身的理解和领悟对声乐作品进行新的表现和创作,展示声乐作品独特的艺术审美。
四、结束语
四月声乐表演的艺术再创造过程是一个揭示原作品内涵和思想的过程,在声乐表演的艺术在创作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原作品的风格和基调,在此基础上对声乐作品进行自己的解读,让声乐作品变的更具艺术渲染力。
参考文献:
[1] 刘国涛. 论声乐表演艺术中的情感因素[J]. 当代旅游, 2018(4):77-77.
[2]闫如玉. 浅谈歌唱艺术的二度创作[J]. 北方音乐, 2018, 038(015):6-6.
[3]纪俊娟. 汉族民歌的当代回响[J]. 当代音乐, 2017(12):8-8.
[4]周俊炯. 论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趋势[J]. 艺术品鉴, 2019(2X):18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