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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地区有一传统民俗,当地人年满十五岁时要“出花园”——一种成人礼习俗。虽然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出花园”礼俗,但“穿红木屐”和“咬鸡头”却是潮汕大部分地区都保留的成人礼传统,这与一位状元的生平有关。
在明正德六年(1511年)一个寒冷的日子里,潮州府海阳县东莆都仙都村(今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仙都村)中,一户姓林的清贫人家生下一男婴,他便是林大钦。当他呱呱坠地时,谁也没料得到他会成为潮汕历史上唯一的文状元。林家收入微薄,男孩生来瘦弱,却长得眉清目秀,且从小就聪颖过人。林大钦酷爱读书,可惜贫穷使他无法迈进书斋。
有一天,一位名叫叶梅开的私塾先生来到村子里,听说这儿有个能诗善文的“神童”,于是想考考他。在知晓“神童”名字为林大钦后,叶先生给出了一句上联:“竹笋初生,何时称得林大秀?”将林大钦名字中的“林”和“大”嵌入联中,同时还暗讽林大钦像初生竹笋般又嫩又弱,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长成郁郁葱葱的竹林。
林大钦听完叶先生给出的上联后,随声答道:“梅花开放,哪曾见过叶先生?”这下联一出口,叶先生就对林大钦刮目相看。与上联相比,下联嵌入了叶先生的全名“叶”“梅”“开”,而且借梅花绽放不长叶子这一自然现象,反讥叶先生没多少名气,比上联更加巧妙、高明。叶先生大为赞赏,觉得年幼的林大钦是个可塑之才,特意收他为弟子。
然而,入学时必须穿红鞋(鞋是斯文的表现、地位的象征,红色是吉利的颜色),这难住了林大钦的父母。他们买不起红鞋,最后只好买来一双便宜的木屐,用红油涂成红色,将它当成红鞋。穿着红木屐走在上学的路上,林大钦高兴极了。这时,他发现路边熙熙攘攘,一群人在围观着什么,好奇心驱使他凑过去看。只见人群中央站着一人,他手提一只大公鸡,脚下放着一张写着“雄鸡头上髻”的红纸。听着这人的吆喝声和围观人群的议论声,林大钦明白了事情的大概:若能对上红纸上的对子,就能得到那只公鸡;若是答错,则要付他一文钱。围观的人很多,却没有人能接下这只大公鸡。林大钦心想,抱只大公鸡回家,爹娘一定乐坏了,于是他思索片刻后,冲着手提公鸡的人喊道:“牝羊颔下须!”这一工工整整的对子引得全场的人将目光移至男孩身上,寂静片刻后,叫好声连连。就这样,林大钦抱着一只大公鸡回到家中。
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林大钦的父母喜不自胜,当天就把大公鸡杀了,剁下鸡头给林大钦吃,希望他以后每次考试都能得第一,日后当官戴红冠。后来,林大钦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不到21周岁就中了状元。村里的人记得他儿时的这件事,觉得这是个好兆头,纷纷效仿,凡是刚入学的小孩都穿红木屐、吃鸡头。这一做法代代相传,而今成为了潮汕人“出花园”的习俗之一。
作为潮汕唯一的文状元,林大钦年幼时的趣事当地人耳熟能详,而他的才华,更是人人称赞。
明嘉靖十一年(1532年),在壬辰科的进士考试中,不少考生写文章追求辞藻华丽,使得文章的内容华而不实,因此这一年的殿试比以往增添了更多的限制性规定,凡是内容空泛不实的试卷一律不通过。殿试开考前,礼部派官员到考场宣讲新增的规定,林大钦因为迟到,错过了开考前的宣讲,所以考场上只有他不清楚新规定。
新增的各種条条框框限制了很多考生的发挥,考生们虽然整体上没有违例的地方,但大多数都表现得平淡无奇,只有不知道新规定的林大钦心里没有负担,按照自己的思路答题,文章写得行云流水,得心应手。虽然一开头就违例,但其考卷清新亮丽的文风在众多考卷中脱颖而出,读卷官读完后不禁诧异竟有如此高手,立马推荐给主考官。主考官也连连赞叹,虽答卷有违例之处,也不妨碍他将林大钦的名次排在第三,送呈到皇帝面前,由皇帝进行最后的定夺。
与其他考生相比,林大钦的考卷水平明显高出很多,嘉靖帝很是欣赏他的文采,毫不犹豫地把他提为状元,并没有在意他的违例,还亲自题写评语,给予了他褒奖。
然而,赴京任职两年后,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林大钦便告假辞官了。宦海中人心叵测,互相勾结,由于才华出众,林大钦曾遭人嫉妒排挤,再加上母亲不适应京城气候,身体逐渐衰弱,林大钦便辞去了官职,回乡奉养老母亲。纵使朝廷多次召唤,他也“屡趣不起”“屡促不就”。
回到家乡后,林大钦一边尽心尽力地照顾着病重的母亲,一边在潮州府的华岩山宗山书院(今属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讲学。这一期间,他不停地探索着生命的学问,将所思所想注入诗文中。几年后,母亲病逝,孝顺的林大钦由于哀伤过度,大病一场。自母亲离开后,他便彻底归隐山林,不再过问世事。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34岁的林大钦离开了人世。
后人将他的诗文整理后,合为《东莆先生文集》。1995年,潮学学者黄挺教授根据民间的多种版本进行补充和整理,最终形成完备的林大钦著作《林大钦集》。
如今,潮汕地区依旧流传着大量关于林大钦的故事和传说,也有不少俗语和习俗与他相关。这位文状元为后人们树立了一个奋发向上的好榜样,鼓舞着一代又一代的潮汕学子。
在明正德六年(1511年)一个寒冷的日子里,潮州府海阳县东莆都仙都村(今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仙都村)中,一户姓林的清贫人家生下一男婴,他便是林大钦。当他呱呱坠地时,谁也没料得到他会成为潮汕历史上唯一的文状元。林家收入微薄,男孩生来瘦弱,却长得眉清目秀,且从小就聪颖过人。林大钦酷爱读书,可惜贫穷使他无法迈进书斋。
有一天,一位名叫叶梅开的私塾先生来到村子里,听说这儿有个能诗善文的“神童”,于是想考考他。在知晓“神童”名字为林大钦后,叶先生给出了一句上联:“竹笋初生,何时称得林大秀?”将林大钦名字中的“林”和“大”嵌入联中,同时还暗讽林大钦像初生竹笋般又嫩又弱,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长成郁郁葱葱的竹林。
林大钦听完叶先生给出的上联后,随声答道:“梅花开放,哪曾见过叶先生?”这下联一出口,叶先生就对林大钦刮目相看。与上联相比,下联嵌入了叶先生的全名“叶”“梅”“开”,而且借梅花绽放不长叶子这一自然现象,反讥叶先生没多少名气,比上联更加巧妙、高明。叶先生大为赞赏,觉得年幼的林大钦是个可塑之才,特意收他为弟子。
然而,入学时必须穿红鞋(鞋是斯文的表现、地位的象征,红色是吉利的颜色),这难住了林大钦的父母。他们买不起红鞋,最后只好买来一双便宜的木屐,用红油涂成红色,将它当成红鞋。穿着红木屐走在上学的路上,林大钦高兴极了。这时,他发现路边熙熙攘攘,一群人在围观着什么,好奇心驱使他凑过去看。只见人群中央站着一人,他手提一只大公鸡,脚下放着一张写着“雄鸡头上髻”的红纸。听着这人的吆喝声和围观人群的议论声,林大钦明白了事情的大概:若能对上红纸上的对子,就能得到那只公鸡;若是答错,则要付他一文钱。围观的人很多,却没有人能接下这只大公鸡。林大钦心想,抱只大公鸡回家,爹娘一定乐坏了,于是他思索片刻后,冲着手提公鸡的人喊道:“牝羊颔下须!”这一工工整整的对子引得全场的人将目光移至男孩身上,寂静片刻后,叫好声连连。就这样,林大钦抱着一只大公鸡回到家中。
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林大钦的父母喜不自胜,当天就把大公鸡杀了,剁下鸡头给林大钦吃,希望他以后每次考试都能得第一,日后当官戴红冠。后来,林大钦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不到21周岁就中了状元。村里的人记得他儿时的这件事,觉得这是个好兆头,纷纷效仿,凡是刚入学的小孩都穿红木屐、吃鸡头。这一做法代代相传,而今成为了潮汕人“出花园”的习俗之一。
作为潮汕唯一的文状元,林大钦年幼时的趣事当地人耳熟能详,而他的才华,更是人人称赞。
明嘉靖十一年(1532年),在壬辰科的进士考试中,不少考生写文章追求辞藻华丽,使得文章的内容华而不实,因此这一年的殿试比以往增添了更多的限制性规定,凡是内容空泛不实的试卷一律不通过。殿试开考前,礼部派官员到考场宣讲新增的规定,林大钦因为迟到,错过了开考前的宣讲,所以考场上只有他不清楚新规定。
新增的各種条条框框限制了很多考生的发挥,考生们虽然整体上没有违例的地方,但大多数都表现得平淡无奇,只有不知道新规定的林大钦心里没有负担,按照自己的思路答题,文章写得行云流水,得心应手。虽然一开头就违例,但其考卷清新亮丽的文风在众多考卷中脱颖而出,读卷官读完后不禁诧异竟有如此高手,立马推荐给主考官。主考官也连连赞叹,虽答卷有违例之处,也不妨碍他将林大钦的名次排在第三,送呈到皇帝面前,由皇帝进行最后的定夺。
与其他考生相比,林大钦的考卷水平明显高出很多,嘉靖帝很是欣赏他的文采,毫不犹豫地把他提为状元,并没有在意他的违例,还亲自题写评语,给予了他褒奖。
然而,赴京任职两年后,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林大钦便告假辞官了。宦海中人心叵测,互相勾结,由于才华出众,林大钦曾遭人嫉妒排挤,再加上母亲不适应京城气候,身体逐渐衰弱,林大钦便辞去了官职,回乡奉养老母亲。纵使朝廷多次召唤,他也“屡趣不起”“屡促不就”。
回到家乡后,林大钦一边尽心尽力地照顾着病重的母亲,一边在潮州府的华岩山宗山书院(今属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讲学。这一期间,他不停地探索着生命的学问,将所思所想注入诗文中。几年后,母亲病逝,孝顺的林大钦由于哀伤过度,大病一场。自母亲离开后,他便彻底归隐山林,不再过问世事。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34岁的林大钦离开了人世。
后人将他的诗文整理后,合为《东莆先生文集》。1995年,潮学学者黄挺教授根据民间的多种版本进行补充和整理,最终形成完备的林大钦著作《林大钦集》。
如今,潮汕地区依旧流传着大量关于林大钦的故事和传说,也有不少俗语和习俗与他相关。这位文状元为后人们树立了一个奋发向上的好榜样,鼓舞着一代又一代的潮汕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