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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创设了内外有别的“内部市场”,内部市场具有一定经济合理性,但引发诸多税收、税法问题,引起税法效力减损,对此,税法应予以适当引导,并采取相应措施实现主体利益平衡,从而进行“有效规制”。但内部市场是一个典型的“复杂问题”,单纯的税法规制措施都存在不可避免的有限性,需要从税法、金融法、竞争法、环境法、国际法等法律角度和经济、政治等非法律角度对其予以“综合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