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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征用改造的过程中,对于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来说,宅基地征用补偿款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参与宅基地征用的政府、开发商和农民之间权利地位的不平等使得三者在利益分配中农民处于劣势地位,不能获得应得的利益份额,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进行规范。文章则从相应法律条款的变化来探求如何才能提升农民在利益分配中的地位,进而获得相应的利益,并根据分析的结论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