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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族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文化资源,在现代旅游中的价值已经逐步展现出来。本文通过对西藏民族文化的研究,指出了西藏旅游业的发展不仅要注重开发利用山水风光、文物古迹,更要注重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充分发挥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二者的互补互促效应,促进西藏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西藏 民族文化 旅游业 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西藏旅游事业发展的势头强劲,这不仅仅是由于西藏铁路开通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因为西藏民族文化的吸引力,西藏的传统民族文化十分丰富,如佛教文化、敦煌文化、圣湖文化等,这些都是经过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文化瑰宝。因此,在旅游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对西藏的民族文化进行保护,同时这也符合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一、西藏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现状及问题
1.主要的开发种类。(1)古迹建筑遗址文化。此类旅游资源主要包括宫殿、园林、寺庙、楼阁、古人类遗址等,在西藏主要表现为宗教旅 游资源。宫殿在藏语意为“颇章”,除著名的布达拉宫和雍布拉康宫外,西藏的宫殿还有青瓦达孜宫,萨迦寺的卓玛颇章、平措颇章和哲蚌寺的噶丹颇章等。寺庙是西藏古建筑的主体,据统计,目前西藏有大小寺院2700多座。受历史上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影响,只要是规模较大的寺庙,往往既是宗教活动的场所,又是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甚至是财富的集中地。始建于公元10世纪前后的古格王朝遗址,也具有非常高的人文价值。(2)民族风情文化。西藏地区各民族独特的风土人情、节日庆典、服饰装饰等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这种特色鲜明的人文旅游资源为西藏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不可替代的优势。藏族、门巴族和珞巴族的服饰各具特色成为当地民族风情的重要元素。藏民族的饮食文化、村寨文化、节日庆典和宗教仪式等为长期在都市生活中的现代游客提供了别致的休闲旅游体验。(3)民族工艺文化。藏区工艺特产主要有地毯、服装、首饰、玉器、藏刀、藏香、木碗、工艺唐卡等许多种类,做工独特,工艺精湛,令人爱不释手。西藏的民间艺术和工艺产品种类繁多,具有深厚民族文化内涵和浓郁的地方特色,集使用价值和观赏价值于一体。
2.开发现状。当前,西藏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现状是:景点多,但地区之间分布不平衡;雷同且内容单调、创新性不强;产品开发处于初级阶段,档次低、品位差、效益较低,总体呈现出粗放式的增长方式。
3.主要问题。(1)不合理的开发,导致藏民族文化的传统特质面临挑战。由于开发的不合理,使开发出来的旅游文化产品品位不高,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受到冲击。(2)受到短期开发行为的影响,民风民俗遭受庸俗化。藏民族淳朴的民风受到旅游业发展带来的商品意识、拜金思想的影响,使当地民风民俗持续、健康的发展受到限制。(3)受到多元文化和多元价值观的冲击,当地居民对本民族的文化认同感有所减弱。由于开发不合理,旅游业给当地居民带来的经济效益较低,这样就使民族地区人民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有所削弱,降低了发展本民族文化的自信心,有些甚至丢弃了本民族的风俗习惯与文化特征,从内部影响和阻断了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4)旅游地文化生态环境的破坏。一些游客在景观上乱涂、乱画、乱刻等行为,破坏了文化的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了当地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如何实现西藏旅游开发中民族文化的保护
1.理清文化旅游资源。要想实现对藏民族文化的保护,首先要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进行理清,只有这样才能做好针对性的保护工作。在这一方面我国做得并不够好,我国是近年来才认识到文化保护的重要性的,因此理清藏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至关重要。如以拉萨市为中心的文化旅游区,这一地区包括拉萨地区、日喀则地区及山南地区,所包含的自然景观丰富,国家重点的文物保护单位有很多,如布达拉宫、大昭寺等,此外我国对一些富有民族文化特色的藏族部落也应当归为重点文化保护地区。
2.维持民族文化魅力。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不能仅仅注重旅游业的发展而忽略对藏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同时也不能只是注重西藏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而忽略其旅游行业的发展。因此,在旅游开发中,如何维持文化魅力就显得至关重要,这关系到西藏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使西藏民族文化在旅游开发中避免流失。而要维持民族文化的魅力,第一,要积极宣传西藏传统的民族文化,让游客对西藏民族文化的特色有所了解;第二,在民族文化精品的打造过程中要保持本源,避免这些民族精品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第三,要积极提升藏民的素质,让其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忽略民族文化的传承,忽略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3.培养民族文化自觉性。(1)鼓励当地藏民积极参与旅游活动,作为民族文化的传承者,让其知道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2)民族文化传承者要对自身严格要求,同时当地社区的旅游管理应当有民族文化传承者的直接参与,这样能避免对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的破坏。(3)重视对当地藏民的人文关怀,让他们真切感受到旅游开发所带来的好处,藏民才能对自身传承的民族文化有自豪感,才能主动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从而实现民族旅游与民族传统文化的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保护与开发在根本上是不冲突的,因为传统文化的保护是不断变化中的保护,而开发业也应是不断保护中的开发。民族文化应该是开放和兼容它文化的,“原生态”也不是停滞不前与世隔绝。在民族旅游中,游客、东道主和相关部门都应该在保护和开发的问题上做好自己的角色的定位,在发展当地经济的同时,也带来当地文化的兴盛。
【关键词】西藏 民族文化 旅游业 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西藏旅游事业发展的势头强劲,这不仅仅是由于西藏铁路开通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因为西藏民族文化的吸引力,西藏的传统民族文化十分丰富,如佛教文化、敦煌文化、圣湖文化等,这些都是经过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文化瑰宝。因此,在旅游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对西藏的民族文化进行保护,同时这也符合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一、西藏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现状及问题
1.主要的开发种类。(1)古迹建筑遗址文化。此类旅游资源主要包括宫殿、园林、寺庙、楼阁、古人类遗址等,在西藏主要表现为宗教旅 游资源。宫殿在藏语意为“颇章”,除著名的布达拉宫和雍布拉康宫外,西藏的宫殿还有青瓦达孜宫,萨迦寺的卓玛颇章、平措颇章和哲蚌寺的噶丹颇章等。寺庙是西藏古建筑的主体,据统计,目前西藏有大小寺院2700多座。受历史上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影响,只要是规模较大的寺庙,往往既是宗教活动的场所,又是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甚至是财富的集中地。始建于公元10世纪前后的古格王朝遗址,也具有非常高的人文价值。(2)民族风情文化。西藏地区各民族独特的风土人情、节日庆典、服饰装饰等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这种特色鲜明的人文旅游资源为西藏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不可替代的优势。藏族、门巴族和珞巴族的服饰各具特色成为当地民族风情的重要元素。藏民族的饮食文化、村寨文化、节日庆典和宗教仪式等为长期在都市生活中的现代游客提供了别致的休闲旅游体验。(3)民族工艺文化。藏区工艺特产主要有地毯、服装、首饰、玉器、藏刀、藏香、木碗、工艺唐卡等许多种类,做工独特,工艺精湛,令人爱不释手。西藏的民间艺术和工艺产品种类繁多,具有深厚民族文化内涵和浓郁的地方特色,集使用价值和观赏价值于一体。
2.开发现状。当前,西藏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现状是:景点多,但地区之间分布不平衡;雷同且内容单调、创新性不强;产品开发处于初级阶段,档次低、品位差、效益较低,总体呈现出粗放式的增长方式。
3.主要问题。(1)不合理的开发,导致藏民族文化的传统特质面临挑战。由于开发的不合理,使开发出来的旅游文化产品品位不高,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受到冲击。(2)受到短期开发行为的影响,民风民俗遭受庸俗化。藏民族淳朴的民风受到旅游业发展带来的商品意识、拜金思想的影响,使当地民风民俗持续、健康的发展受到限制。(3)受到多元文化和多元价值观的冲击,当地居民对本民族的文化认同感有所减弱。由于开发不合理,旅游业给当地居民带来的经济效益较低,这样就使民族地区人民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有所削弱,降低了发展本民族文化的自信心,有些甚至丢弃了本民族的风俗习惯与文化特征,从内部影响和阻断了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4)旅游地文化生态环境的破坏。一些游客在景观上乱涂、乱画、乱刻等行为,破坏了文化的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了当地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如何实现西藏旅游开发中民族文化的保护
1.理清文化旅游资源。要想实现对藏民族文化的保护,首先要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进行理清,只有这样才能做好针对性的保护工作。在这一方面我国做得并不够好,我国是近年来才认识到文化保护的重要性的,因此理清藏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至关重要。如以拉萨市为中心的文化旅游区,这一地区包括拉萨地区、日喀则地区及山南地区,所包含的自然景观丰富,国家重点的文物保护单位有很多,如布达拉宫、大昭寺等,此外我国对一些富有民族文化特色的藏族部落也应当归为重点文化保护地区。
2.维持民族文化魅力。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不能仅仅注重旅游业的发展而忽略对藏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同时也不能只是注重西藏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而忽略其旅游行业的发展。因此,在旅游开发中,如何维持文化魅力就显得至关重要,这关系到西藏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使西藏民族文化在旅游开发中避免流失。而要维持民族文化的魅力,第一,要积极宣传西藏传统的民族文化,让游客对西藏民族文化的特色有所了解;第二,在民族文化精品的打造过程中要保持本源,避免这些民族精品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第三,要积极提升藏民的素质,让其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忽略民族文化的传承,忽略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3.培养民族文化自觉性。(1)鼓励当地藏民积极参与旅游活动,作为民族文化的传承者,让其知道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2)民族文化传承者要对自身严格要求,同时当地社区的旅游管理应当有民族文化传承者的直接参与,这样能避免对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的破坏。(3)重视对当地藏民的人文关怀,让他们真切感受到旅游开发所带来的好处,藏民才能对自身传承的民族文化有自豪感,才能主动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从而实现民族旅游与民族传统文化的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保护与开发在根本上是不冲突的,因为传统文化的保护是不断变化中的保护,而开发业也应是不断保护中的开发。民族文化应该是开放和兼容它文化的,“原生态”也不是停滞不前与世隔绝。在民族旅游中,游客、东道主和相关部门都应该在保护和开发的问题上做好自己的角色的定位,在发展当地经济的同时,也带来当地文化的兴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