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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劳动者的优秀代表,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骨干力量之一。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高技能人才的概念
高技能人才是一种拥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与较强的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于一身的新型人才,是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发展条件下人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技能人才另一种解释,是指从事技术性职业(工种),具有本职业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相应职业技能水平,并持有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的相关人员。
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一支在各行各业生产一线发挥重要作用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同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相比,我国高技能人才明显不足,增长相对缓慢,特别是现代化建设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以及高新技术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十分短缺。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相比,现有高技能人才结构也不尽合理,尤其是在一些新兴行业和产业,高技能人才匮乏问题较为严重。发达国家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工占35%以上,中级技工占50%以上,初级技工占15%,而我国上述三项数字分别是5%、35%、60%。在城镇企业1.4亿职工中,高级技工仅为4%,与发达国家20%—40%的比例相差甚远。在上海、广州、武汉、宁波、沈阳、深圳、青岛、重庆等产业工人居多的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技师“断层”现象。在经济发达地区的核心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短缺现象更为严重。例如,深圳一家企业为高级钳工开出6600元的月薪;青岛一制造公司急招一名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级模具技工,年薪开出16万元;上海一家公司年薪10万招聘一名高级焊工……但这些招聘意向在人才市场上都未能如愿。制约了企业生产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已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
近几年,在2003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指导下,正在大力实施“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加快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是,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二是高技能人才结构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是企业未充分履行技能培训义务;四是职业资格和职业标准有待完善。
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考
1.以企业为主体,开辟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多种途径
把企业作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体,开辟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的多种途径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企业是使用高技能人才的主体,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也应该是企业作为培训与教育机制的主体。其次,由于企业自身的培训资源与能力的不足,社会上同时也有不少的培训与教育资源闲置,把他们结合起来一个很好的方式就是建立多种途径的联合培训与教育机制。最后,培训与教育任务较重,多种途径培养能够尽快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
2.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加大技术技能水平对薪酬的影响比重,逐步形成凭技能水平得到使用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机制,促进各类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配置和激励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2006年以来,滨州市建立完善了政府津贴制度,对获得全市“有突出贡献奖”的技师连续三年给予每月100元的政府津贴;对获得全市“技术能手”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对获得“滨州市首席技师”称号的人才每月给予300元政府津贴,同时享受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同样的政治待遇。二是大力推广高技能人才与其他相应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激励他们努力成为刻苦学习、岗位成才的带头人,推动技术创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带头人,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服务品质的带头人。同时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在收入分配上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对有突出贡献的技能人员物质奖励、股权激励等,建立特殊津贴。滨化集团在生产一线工人中开展评选工种技术带头人活动,对评出的高技能人才每年拿出100万元进行一次性重奖,同时还给予每月定额津贴,调整安排他们从事更重要的工作,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等等,极大地调动员工学技术、练技术、刻苦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3.培养和造就高技能人才队伍,还要努力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像尊重高级专家那样尊重高技能人才,像重视高级专家的培养那样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像关心高级专家的成长那样关心高技能人才的成长,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激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掌握本领、苦练技能,努力成为企业发展和现代化建(下转第101页)(上接第49页)设的有用之才。
4.以院校为依托,创建校企合作模式,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以院校为依托,创建校企合作模式是因为我们在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中面临以下的现实问题:首先是随着大中专毕业生的逐年增加,他们的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其次是很多企业却招不到需要的人才。再次是企业的培训与教育资源极度短缺,无法满足企业的需要。最后是院校存在大量的资源闲置,无法产生效益。产生以上问题的核心原因是学校与企业的脱节,因此,建立校企合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对双方都有好处。
5.充分利用岗位工作机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能
职业技能的提高与增强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最终目标。不断提高职工的技能就应该充分利用各种岗位工作的机会来进行。首先是鼓励广大职工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钻研岗位技能,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攻关项目,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解决新问题、运用新技术创造新财富的能力。其次是职工经单位同意参加脱产或半脱产培训,企业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参加培训人员的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最后是对紧缺职业(工种)高级技能以上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资格且被企业聘用的人员,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培训和鉴定补贴。
一、高技能人才的概念
高技能人才是一种拥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与较强的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于一身的新型人才,是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发展条件下人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技能人才另一种解释,是指从事技术性职业(工种),具有本职业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相应职业技能水平,并持有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的相关人员。
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一支在各行各业生产一线发挥重要作用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同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相比,我国高技能人才明显不足,增长相对缓慢,特别是现代化建设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以及高新技术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十分短缺。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相比,现有高技能人才结构也不尽合理,尤其是在一些新兴行业和产业,高技能人才匮乏问题较为严重。发达国家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工占35%以上,中级技工占50%以上,初级技工占15%,而我国上述三项数字分别是5%、35%、60%。在城镇企业1.4亿职工中,高级技工仅为4%,与发达国家20%—40%的比例相差甚远。在上海、广州、武汉、宁波、沈阳、深圳、青岛、重庆等产业工人居多的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技师“断层”现象。在经济发达地区的核心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短缺现象更为严重。例如,深圳一家企业为高级钳工开出6600元的月薪;青岛一制造公司急招一名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级模具技工,年薪开出16万元;上海一家公司年薪10万招聘一名高级焊工……但这些招聘意向在人才市场上都未能如愿。制约了企业生产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已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
近几年,在2003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指导下,正在大力实施“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加快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是,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二是高技能人才结构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是企业未充分履行技能培训义务;四是职业资格和职业标准有待完善。
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考
1.以企业为主体,开辟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多种途径
把企业作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体,开辟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的多种途径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企业是使用高技能人才的主体,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也应该是企业作为培训与教育机制的主体。其次,由于企业自身的培训资源与能力的不足,社会上同时也有不少的培训与教育资源闲置,把他们结合起来一个很好的方式就是建立多种途径的联合培训与教育机制。最后,培训与教育任务较重,多种途径培养能够尽快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
2.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加大技术技能水平对薪酬的影响比重,逐步形成凭技能水平得到使用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机制,促进各类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配置和激励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2006年以来,滨州市建立完善了政府津贴制度,对获得全市“有突出贡献奖”的技师连续三年给予每月100元的政府津贴;对获得全市“技术能手”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对获得“滨州市首席技师”称号的人才每月给予300元政府津贴,同时享受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同样的政治待遇。二是大力推广高技能人才与其他相应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激励他们努力成为刻苦学习、岗位成才的带头人,推动技术创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带头人,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服务品质的带头人。同时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在收入分配上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对有突出贡献的技能人员物质奖励、股权激励等,建立特殊津贴。滨化集团在生产一线工人中开展评选工种技术带头人活动,对评出的高技能人才每年拿出100万元进行一次性重奖,同时还给予每月定额津贴,调整安排他们从事更重要的工作,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等等,极大地调动员工学技术、练技术、刻苦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3.培养和造就高技能人才队伍,还要努力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像尊重高级专家那样尊重高技能人才,像重视高级专家的培养那样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像关心高级专家的成长那样关心高技能人才的成长,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激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掌握本领、苦练技能,努力成为企业发展和现代化建(下转第101页)(上接第49页)设的有用之才。
4.以院校为依托,创建校企合作模式,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以院校为依托,创建校企合作模式是因为我们在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中面临以下的现实问题:首先是随着大中专毕业生的逐年增加,他们的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其次是很多企业却招不到需要的人才。再次是企业的培训与教育资源极度短缺,无法满足企业的需要。最后是院校存在大量的资源闲置,无法产生效益。产生以上问题的核心原因是学校与企业的脱节,因此,建立校企合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对双方都有好处。
5.充分利用岗位工作机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能
职业技能的提高与增强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最终目标。不断提高职工的技能就应该充分利用各种岗位工作的机会来进行。首先是鼓励广大职工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钻研岗位技能,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攻关项目,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解决新问题、运用新技术创造新财富的能力。其次是职工经单位同意参加脱产或半脱产培训,企业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参加培训人员的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最后是对紧缺职业(工种)高级技能以上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资格且被企业聘用的人员,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培训和鉴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