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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条第2款"公司享有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5条第1款"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是我国以立法的形式第一次表述了法人财产权。这里为了避免与我国传统民法中的物权理论发生矛盾,回避了法人财产的"权"的归属,即法人财产权是否包含法人所有权或等同于法人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