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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制度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形态,但是现代企业制度是外在名称与其内在机制的统一,对现代企业制度的选取不能仅停留在对单纯企业类型的引进上.经过市场经济发展历史的检验,现代企业制度已经形成了其特有的存在规格,这是其内在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根本保证,否则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无法形成对某种企业类型共同特质的认同.而这些方面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在企业立法中遵循法定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