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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日本宪法明确规定,保障国民的生存权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在此理念下,产生了如今的社会保障制度.从1961年开始,日本就实施了"国民皆保险""国民皆年金"的政策,要求国民凡满20岁~60岁的人都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受雇于民间各企业的雇员,参加「厚生年金保険」;公务员参加「共済年金保険」;个体经营者、学生及没有正式工作的人,凡年满20岁的,一律参加「国民年金保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