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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在政府行政行为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受到社会众多因素的影响.从利益学角度对行政立法进行定位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行政立法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其可行性和效果要经受法律利益学分析方法的检测,应科学处理行政法规同四维利益的相互关系.行政立法机关同立法对象之间的利益互动尽管会在转型时期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却能使行政立法逐步趋于完善.全方位地满足社会日新月异的利益需求.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强化和引导二者的利益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