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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因其自身的特殊性,极需监督,但我国现行法律却鲜有监督的规定。由此带来了国有独资公司未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后果。完善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制需检讨现行立法之不足,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入手。在内部监督方面,应着重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工的监督机制;在外部监督方面,主要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