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译法的汉语名物化差异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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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以汉英对比的方法对现代汉语名物化的内部差异进行了探讨。分析了“NP的VP”、“NPVP的"、“VP的”结构的内部差异。通过汉英对比,可以更好地研究汉语名物化的问题,有利于对外汉语教学。
  【关键词】名物化 名词性从句 定语从句
  语言中的名物化是指一些表陈述的谓词或谓词性短语,具有了指称功能,或已转化为名词。已经转化为名词的,属句法层面的名词化。句法层面的名词化在语义层面一定表现为名物化。现代汉语中的名物化主要通过“NP的VP”,“NPVP的”,“VP的”结构等形式来完成。这些结构相互之间以及其内部有着细微差别,但因汉语没有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无法从形式上看出差别。而英语有着较完备的词形变化,这些差别体现在英语上,就形成了有所区别甚至完全不同的句法形式。因此,在现代汉语学习和教学中,借助英译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说明现代汉语名物化结构内在和外在的差异,推进汉语学习和教学。
  一、“NP的VP”结构的名物化
  “NP的VP”结构中的VP已经名物化,可做主语或宾语。但是不同句子中的VP还有细微差别。例:
  (1)她的到来受到群众的欢呼。
  (1a)Her arrival was met by cheers from the crowd.
  (2)我们必须阻止这个消息的扩散。
  (2a)We must prevent the news spreading.
  (3)长城的伟大是众所周知的。
  (3a)That the Great wall is wonderful is well-know. 或
  (3b) The Great Wall is wonderful,which is well-know.
  (4)狐狸的狡猾惹怒了猎人。
  (4a)The fox ’s cunning irrigated the hunter.
  (5)我们都不喜欢柠檬的酸。
  (5a)We don ’t like sourness of lemon.
  汉语表达都是“NP的VP”结构,而在英译时却分别用了派生词,动名词,名词性从句和名词所有格。(1)中“她的到来”强调“她已经出现,到了某地”这个已然的结果。此时(1a)的意思就相当于:
  (1b)Her presence was met by cheers from the crowd.
  在词典中还有这样的句子:the coming of the space age(太空时代的到来),这里的“到来”用了coming来表示。通过比较分析句子的含义,可以找到两个“到来”的差别:前面的“到来”是一个已然的动作而后面的“到来”却是一个未然的还处于进行中的动作。(2)中“扩散”还处于一个动态过程中,“消息的扩散”强调消息慢慢传开的动态过程,而不是“传开了”这个结果,因此才需要“阻止”。可以看出英语动名词突出动作内在过程看不到动作的终点。动词派生名词突出的是一个有时间终点的动作概念。用动词的派生名词形式翻译的汉语“NP的VP”结构呈现静态性,倾向于表结果;用动名词形式翻译的汉语“NP的VP”结构呈现动态性,倾向于表动作的内在过程。而(3)“长城的伟大”既不强调“变成伟大的了”这一结果,也不强调“变伟大"这个过程。该结构“长城的伟大”强调的是长城伟大这一事实。该句子实质上可理解成“长城伟大这一事实是众所周知的”这时它就可译成另一名词性从句(同位语从句):
  (3c) The fact that the Great Wall is wonderful is well-know.
  再看(4)“狐狸的狡猾”和(3)―样,既不表示“VP”的结果,也不表示“VP”的过程。从这一点看来,似乎也可将它像(3)一样译成名词性从句:The fact that the fox is cunning irrigates the hunter./That the fox is cunning irrigates the hunter.从字面理解“狐狸是狡猾的,这个事实惹怒了猎人”。可是从常识可知,猎人当然知道狐狸都是狡猾的这个普遍事实。本句表示“这只狐狸比猎人预料的要狡猾,而它的狡猾惹怒了猎人”。强调的是“狡猾”,因为狐狸是有生命物,故英语中“狐狸的狡猾”用S所有格表示。最后再来看(5)。“柠檬的酸”同(4)一样,既不表示VP的结果,也不表VP的过程,也不是强调“柠檬是酸的”这个事实,它强调的是“酸”并且特指柠檬的这种酸。故将“酸”作为“NP的VP”短语的中心词。由于柠檬是无生命物,故这个“NP的VP”结构宜用of所有格来译。(4)(5)中“NP的VP”都是强调事物与众不同的特性,若将其归为特例,可以大致归纳通过英译反映出的“NP的VP”的内在区别:
  英譯形式用动词派生名词的,其“NP的VP”表示的意义为动作的结果。英译形式用-ing形式的,其“NP的VP”表示的意义为内在的过程。英译形式用名词性从句的,其“NP的VP”表示的意义表示陈述事实。英译形式用’s所有格 派生名词,其“NP的VP”表示的意义是有生命物。英译形式用派生名词 of所有格,其“NP的VP”表示的意义是无生命物。
  二、通过“NPVP的”结构的名物化
  1.“ NPVP的”作主语。
  (6)妈妈买的是那件红大衣。
  (6a)The coat that/which mother has got is that red one.或
  (6b)What mother has got is that red coat.
  试比较:
  (7)叶子宽的是韭菜。   (7a)The vegetable whose leaves are wide is tuber onion.
  (7b)What the leaves are wide is tuber onion.
  为什么(6)能译成定语从句和主语从句,而(7)却只能译成定语从句,不能译成主语从句?或什么汉语里同样是“NPVP的”结构,而译成英语,(6b)能说,(7b)却不能说呢?我们不妨回头分析一下(6)与(7)。虽然同样都是“NPVP的”结构,但“妈妈买的”所指的物是VP“买”的受事,而“叶子宽的”所指的物却不是VP的受事(实际上,这里“宽”是个形容词,只能有系事),而且“宽”是个一价形容词,而此处已经有了它的必有论元“叶子”。该结构不需what充当句子成分,因而名词性从句不成立。但是“叶子宽的”中“宽”可用来修饰“叶子”,因而我们也会见到英语中用介词短语来翻译“NPVP”的短语:(7c)The vegetable with wide leaves is tuber onion. 又如:(8)他丢失的是一枚金戒指。(8a)The thing that/which he lost was a golden ring.(8b)What he lost was a golden ring.
  通过对“NPVP的”结构的不同译句进行比较,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NPVP的”所指的是该结构隐含的NP,若英译时既可将该结构译成定语从句也可译成名词性从句,则该结构转指的是结构中VP的受事;若可译成定语从句或介词短语作定语,不能译成名词性从句,则该结构转指的是VP的系事。
  2.“ NPVP 的”作宾语。“NPVP的”作宾语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和“NPVP的”作主语情况类似。即:若“NPVP的”英译时既可译成定语从句也可译成名词性从句,则该结构转指的是结构中VP的受事;若可译成定语从句或介词短语作定语,不能译成名词性从句,则该结构转指的是VP的系事。如:
  (9)我同意她说的。(9a)I agree with what she said.
  (10)我们都喜欢色彩明快的。(10a)We all like those whose colors are bright.(10b)We all like those with bright colors.
  (2)另一类作宾语的“NPVP的”结构情况较复杂。先看下面的几个例句:
  (11)这栋房子是我爸爸设计的。
  (12)那扇窗户是汤姆打破的。
  这两个例句句子的主语都是“NPVP的”中VP的受事。首先,我们可以仿照2.1的做法,将“NPVP的”结构译成定语从句,修饰“NPVP的”结构中VP的受事。则有:(11a) This building is that building that my father designed.(12a) The window is that window that Tom has broken.
  而这些句子我们更习惯用下面的汉语句子表达:(11‘)这栋房子就是我爸爸设计的那栋房子。(12‘)那扇窗户就是汤姆打破的那扇窗户。
  若将(11)(12)编成—组称作A,(11‘)(12‘)编成一组称作B,通过比较,我们发现,B组中“NPVP的”在句中作宾语中心词(即VP的受事)的定语,而A组中该结构虽然在逻辑上修饰VP的受事,但其本身在句中作宾语;B组实际上主要强调句中的主语“这栋房子”,“那扇窗户”和“那些树”,它们是句子所要传递的关键信息。句子分别存在一个预设:听话者知道“我爸爸”设计过—栋房子,汤姆打破过窗户,“我哥哥”栽过一些树。因而这些都是旧信息,不是说话人表达和听话人关心的重点所在。而在A组中主宾都有可能是新信息,而且句中也无上述预设。虽然基本语义关系未变,显然AB两组不能相互变换,可见作宾语的“NPVP的”不宜译成定语从句。实际上,在英语中若主语是动作的受事,那么句子一般使用被动语态。因而上面的句子我们宜译成:(11b)This buliding was designed by my father.(12b)That window was broken by Tom.
  通过比较,我们发现,A组即含有“NPVP的”作宾语的句子具有被动的内涵义。虽然逻辑上A组中“NPVP的”是VP受事的修饰成分,但它和“NPVP”作定语的句子在意义上和结构上大相径庭。显然可译成被动句的A组比译成主系表结构的B组动性要强得多。我们认为原因就在于A组的句子有歧义,它和表示陈述的强调句同形,故具有较强的动性。
  三、通过“VP的”结构的名物化
  根据英译的情况,我们可把该结构分为两类:—类是可译成词或词组的,另一类是不能或不宜译成词或词组的。
  1.可译成词或词组的“VP的”。先看下面几个例子:
  吃/吃的—Eat/food,喝/喝的—Drink(v.)/drink(n.),读书/读书的—Read/reader,教书/教书的—Teach/teacher,乞讨/要饭的—Beg/beggar,穷/穷的—Poor/the poor,富有/富有的—Rich/the rich,瞎/瞎的/瞎子—Blind/the blind,年老/(年)老的—old/the old。
  一般情况下“VP的”都指一类人或一类事物,而且这类人或事物都与该VP有关。通过上例可以看出,译成“the adj.”的“VP的”都是形容词短语,指的是其系事。剩下的动词短语,根据其配价既可能转指施事也可能转指受事。如“吃的”既可以转指吃东西的人,也可以转指吃的东西。
  2.不宜或不可译成词或词组的“VP的”。有些“VP的”形式不宜或不能译成词或词组只能译成定语或定语从句修饰其转指的对象。如下例:
  (13)帮忙的都走了。(13a)The people who help have gone.
  (14)写信的是汤姆。(14a)The person who is writing a letter is Tom.
  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VP的”包含的信息量太大,在英语中不能由一个词或短语表述出来。而且通过例句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一个含有“VP的”的句子不只一种译句,那么它肯定是歧义结构。该VP是几价,就会有几译,反之亦然。
  现代汉语名物化之间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内在差别,但是从其形式上却看不出来。通过英译,我们就可以把汉语里名物化的问题看得更清楚,从而利于我们的学习和教学。
  参考文献:
  [1]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张权.英语动词名词化的认知结构分类[J].外国语,2001(6).
  [3]石定栩.名词和名词性成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4]徐新宇.英语名物化结构的语篇功能分析[J].现代外语,2011 (2).
  作者简介:张颂(1981-),女,江苏徐州人,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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