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如何讲述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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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春节,我和家人在湖北乡下住了六天。重温儿时踩过的每一寸土地,我最深的感触是——我的乡村正在老去。即便是除夕之夜,全村一百二十多户,亮着灯的也不过三四十户,就像一个垂暮老人,衰朽得连眼皮都无力睁开。据说那些没亮灯的都是没有回来过年的人家,他们有的在大城市安身,有的在镇上或县城买了房子。那些世世代代维持着他们与乡村之血肉联系的土地,如今也流转给别人机械化耕种了。土地,是他们联于乡村的脐带,如今这条脐带正被一路高歌的城市化悄悄地溶解。
  我们的乡村到底发生了什么?谁来记录乡村的变迁?今天,当乡村越来越成为一种模糊和驳杂的记忆,我们该如何讲述乡村?
  一、乡村到底发生了什么?
  1921年,鲁迅在读者熟知的《故乡》一文中就对浙江的乡村境况有过描述:“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三十年代,叶圣陶的《多收了三五斗》、茅盾的农村“三部曲”等都是见证乡村变迁的广传之作,可见中国的乡村变迁并不是最近几十年才萌发出来的新问题。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期,中国现代乡村建设理论的开拓者梁漱溟先生就认为:“中国近百年史,也可以说是一部乡村破坏史。”[1]这就将中国乡村破坏的历史至少上溯到了鸦片战争前后。鸦片和鸦片战争对中国乡村的破坏既是物质性的,也是精神性的,鸦片对农民有限财富的无限消耗,战争中增加的军费开支,战后付出的巨额赔款,“这些负担最后都落到了农民群众身上”。[2]而鸦片对广大农民身心的伤害,更是触目惊心。如果说近两百年前,中国的乡村破坏主要是由帝国主义的外力侵入导致的,那么今天的中国乡村到底发生了什么?笔者无力对全国的乡村状况展开全面的调查,只能以自己的家乡——湖北省大冶市金山店镇的某村为考察对象,看看最近几十年我的乡村所发生的事。
  人口流失。我在读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最乐意干的一件事就是与村里的小伙伴们蹲在池塘边,拿着铅笔头和烟盒纸计算全村的人数。那时候,全村的人数是很方便统计的,因为几乎没有人长期离开村子,每一个人我们都很熟悉,知道他的辈分、房屋的朝向、邻里关系,甚至认得出每一家放养的猪和狗。随着老人去世,小孩出生,姑娘出嫁,新妇入门,我们计算出的全村人数虽然有所浮动,但基本上维持在280至310人之间。那时我们村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好几年了。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村民外出务工的现象逐渐多起来。这次春节回家,我让早年外出打工、最近几年住在村里的叔叔帮我一家一家地核算留在村里的人口(包括在近地打工,隔三差五回家的村民),最后我们得出的数据是73人。其中绝大部分是老人和小孩,十八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青年人在村里已经很难见到了。这个数据与我们所观察到的除夕之夜屋里亮灯的情形是基本吻合的。换句话说,这些年来,我们村差不多有四分之三的人口已经长期不住本村了。从目前的状况判断,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强大力量的介入,他们回到本村生活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
  其实不需要太多分析就能发现:我们村人口流失的主因是当前城乡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在家种粮、养猪、种菜、养鸡维持生活与外出务工挣钱养家之间,已经出现了显而易见的落差。在国家政策允许农村人口自由迁徙的现阶段,尤其是当我们看到一部分人已经“先富起来”之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刀山火海都阻挡不了的。
  在一个基本上只有老人和孩子的乡村,生活只能是“苟且”而非“诗和远方”。对留守的老人来说,给孩子做饭、洗衣服、收拾房前屋后,按时到村口的校车停靠点接送他们,是主要的生活内容,有余力的还可以种点菜、养点鸡鸭,仅此而已。当然前提是老人们的身体必须撑持得住。孩子的主业是读书,成绩好坏取决于他们的禀赋和勤奋程度,既不能指望老人给予他们及时的辅导,也不能指望他们之间有非常充分的交流。他们可以与同村的孩子们玩耍,但留在村里的孩子也越来越少,因此他们放学回到家里,看电视、玩手机和电脑的机会越来越多——这是许多外出的家长所默许的某种心理补偿。摆弄着电子产品长大的孩子,与那些完全没接触过电子产品的爷爷奶奶辈之间,有一种几乎无法跨越的鸿沟。借助中间一代人,这道鸿沟本可以缓慢过渡或局部弥补,但是中间那代人的人格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被电子产品取代了。我们偶尔回到乡下小住,慢慢体味出爷孙两代人的语言交流充满了喜剧感和荒诞感,即使作为中间一代人,我们仍然感到了某种穿越时空的不适。在我看来,老人一方的语言联于土地,孩子一方的语言联于网络:土地象征着稳定、踏实、四季分明和童叟无欺,而网络则象征着流动、虚幻、以昏为昼和十面埋伏。
  还有一种现象或许也值得一说:在外出务工的青年人中,出国务工的人数明显增加了,他们操着一辈子都无法彻底改换的方言土音,带着家乡的泥腥气息远赴蒙古、斯里兰卡、印尼、马来西亚、泰国、日本和新加坡,他们通过微信、电话和邮寄物品给偏僻的乡村传回异域信息的同时,也使得那些无缘出国的务工群体的心理结构更加繁复和芜杂。因为有这样一批出国“打洋工”的人,乡村的人际关系网络和信息来源拓展到了全球,一个三十年前去趟“汉口”(现指武汉)都被认为是“见过世面”的小乡村,如今竟然与斯里兰卡、新加坡这些几乎闻所未闻的外方世界如此接近,不隔纤毫,让村民不得不感叹:“世道不同了。”人口持续流失,而关于外界的信息又不断传回乡村,从心理感觉上说,曾经很远的,现在拉近了,曾经很近的,现在却远了。加上新媒体对传统乡村生活的无声渗入,这多重因素共同筑就了一個既封闭又开放、既真实又虚幻、既熟悉又陌生的乡村空间。这一空间的掺杂和暧昧前所未有地虚实难辨,让人不由地生出“今夕何夕”之感。
  与人口流失的大趋势有些悖反的是,近几年我们村里开始有一些年轻人不再外出务工,而是留在村里“啃老”。据我叔叔今年4月底的观察,这样的后生现在有十多个,他们中有几个是我春节期间接触过的。这批年轻人大都感觉外出务工颇受管束,不自由,没有一技之长,工资也低,频繁地换城市换工作,总也找不到想象中的成就感,于是就干脆回到乡下,反正家里有吃有喝不至于饿死,父母也拿他们没办法。这样一来,他们在村子里又形成了一种乡村留守青年的生活新模式:作息时间不定,手机香烟不离手,隔三差五相约去钓鱼、打牌、喝酒、串门、逛街,偶尔接受亲友介绍的工作出去工作一段时间,然后又大都出于相似的原因像候鸟一般回到乡村……   环境恶化。乡村环境恶化听起来像是一个矫情的命题,因为大家通常都认定乡村山清水秀、空气清新。但对于我的家乡来说,空气清新已经是十五年前的事了。大概在2003年左右,离我们村大约三四公里的地方,建起了一座大型的水泥厂,一百多米的高塔不但刺破了村前山岭的天际线,而且时不时喷发出灰白色的浓烟,村里人已经很少看到以前那种瓦蓝瓦蓝的天空了。
  更让人忧心的是,在我们村后山背面方圆二三十平方公里的区域,是曾经大名鼎鼎的国有钢铁巨头武汉钢铁公司(“武钢”)下属的一家采矿企业——金山店铁矿,这家铁矿于1958年在当地建成投产,2003年至2008年高峰时期曾有上万职工。这些年因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钢铁行业整体低迷,金山店铁矿几乎处于半停顿状态,职工纷纷外流另谋生路,现在只剩下一两千人。当年我们村有五六个年轻人通过招工进入这家企业“做工”,现在都已下崗、退休或离世——其中包括我的父亲,1949年出生,1985年11月在一次车辆事故中遇难。60年来,金山店铁矿留给本村的最大遗产,或许就是后山的背面几乎被掏空后留下来的一截截触目惊心的残岭断坡。那里曾经是我们童年时放牛、郊游、烤红薯和玉米的天堂,现在却是村中小孩的禁足之地,是家长进行生命安全教育的黑色教材。
  在离后山大约两三里路的地方,潜伏在地面以下的矿井坑道纵横交错,垂直深度从几十米到三四百米不等,把周围五六百亩的土地变成了随时可能塌陷的死亡地带。这个地带的中心区域原有一座人烟稠密的村庄,姓张,因为地下开采正逐渐危及这个村,现在大多数人已经陆续搬迁,还有少数人仍坚守原地。但后续的地理和人文环境如何治理,仍然是那些居住在周边无法逃离的村民心头抹不去的伤痕。
  这次回乡,还有一个让我惊讶的发现:村舍之间几乎没有一棵我小时候见过的树。我小时候见过的树有梧桐、泡桐、樟树、榆树、桑树、松树、枣树、枞树、梨树、桃树等等,大都秀挺、浓密,随时可以在树下歇凉或上树掏鸟窝。它们一直都是村舍之间的天然屏障,既点染着乡村的自然色彩,也涵养着乡村的朦胧诗意,而现在,几乎连一棵可以遮阴的树都看不到了。问过村中的老人,才知道这些树基本上都被砍掉了,主要原因是村里为响应所谓的“新农村建设”的号召,将村舍之间的空地几乎不留死角地铺上了水泥(我们村三面环山,一面是田,村中空地本就不宽裕)。水泥灰浆带着某种强硬的傲慢,蔓延到乡村的每一个角落,树挡砍树,草挡斩草,全村的路面数日之内变得好像一张灰白的砂纸,与路两侧那些水泥、瓷砖的墙面在视觉上交错、混杂在一起。我的村庄失去了鲜活的、随四季变换的炫丽,只留下单一、贫乏的人工色调。我的村庄陷落在水泥和瓷砖的命运里,那些渗水的泥土,那些腐烂的枝叶,那些按时换装的草木,那些夜间爬过的昆虫,似乎都逃离了它们的出生地,与乡村隔膜重重。
  树少了,还有另一个极少有人发现的原因——在调查之前,我有限的想象力显然无法设想这种答案——村里的一些青壮年外出务工,房前屋后的大树无人打理,一旦雷雨天气发生倾倒以至伤人或砸坏邻舍的房子,这些树的主人将面临一个现实的难题: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有少数外出的村民干脆“未雨”绸缪,先砍为妙。不能不说,这里面有一种让人心悸的先见之明,它似乎是那些有过城市生活经验并且熟悉某些法律纠纷的人从村外的世界带回来的,只是我没有料到这种似乎只适用于城市的生活智慧在乡村也发生了如此的变异。
  伦理变异。在我们村里,村民每隔二十年左右翻造一次新房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村民盖新房,都是请本村的人帮工,管饭,但不用给工钱。等到别人家盖房子,自己再去帮忙就行了。但最近二十多年来,这种相互帮工的现象已基本绝迹,现在村民盖房不但要管饭,还得按照当地市场价格支付工钱。以前村民之间因盖房相互欠下的“情感债”如今都及时用货币结清了,村民不再费心去记忆谁给自己家帮过工,自己又该给谁家去“还”工。这种变化自然有其积极的一面:村民从“情感债”——有时这种债务关系会延续几代人——中解放出来,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情感自由:我们谁也不欠谁。但在另一个层面,村民之间的情感联系变得“即时”和脆弱,缺乏纵深感和稳定性,因为“两不相欠”或许也意味着“两不相干”吧?
  一百多年前,德国文化思想家齐美尔就说过:“货币使一切形形色色的东西得到平衡,通过价格多少的差别来表示事物之间的一切质的区别。货币是不带任何色彩的,是中立的,所以货币便以一切价值的公分母自居,成了最严厉的调解者。货币挖空了事物的核心,挖空了事物的特性、特有的价值和特点,毫无挽回的余地。”[3]这种悲伤的论调以及目睹的现实使我不得不承认,在我们村里,村民的文化和命运共同体意识不是在增强,而是在削弱。譬如从同一个祖先繁衍而来的某些年轻人,在同一个村庄里,可以偷窃同姓族人的财物,多年未见的族人逢年过节在路上相遇,可以视若无睹。这些是数百年来以乡情和亲情维系的村庄几乎没有发生过的新时代“变形记”。回乡,难道只是回到另一个陌生人的社会?
  制度缺失。这里所说的制度,并不是国家层面从上往下的法律和行政制度,而是——用时髦的话说——乡村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文化共同体和礼俗制度。三十多年前我们还住在乡下的时候,三小队有队长,马垅大队也有队长(现在叫村委会主任)。我们的小队长外号叫“电话机子”,是我的爷爷辈,真名叫什么,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一生没有娶妻生子,当了几十年的队长,临死连棺材钱都没有。据说,没有家室——这是村民乐意选他当队长的重要原因。但毕竟他是村民推选的村长,大家从内心里还是敬服他,因为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民意赋予的权威,他也乐意为村民担起管理职责。
  1988年8月的一天,天气闷热,村口池塘里的鱼全都浮上水面呼吸空气(当地俗话叫“浦头”)。村里的半大小孩(我也是其中之一)禁不住诱惑,纷纷扑进水里抓起鱼来,结果全村男女老幼闻声而动,不到半天功夫就把一塘的鲤鱼、鲢鱼、草鱼抓个干净——因为大家都知道那天上午村长“电话机子”到镇上办事去了。烈日之下,几百米之外都能闻到塘底的淤泥被翻上来的腥臭味。下午村长从镇上回来,几乎没人敢跟他打照面,大家全都窝在家里,听着他扯着嗓子从前村骂到后村,又从后村骂到前村。大家自知理亏,谁也不敢应声。池塘里的鱼是村集体统一放养的,等着年底好分给大家过年,如今被哄抢一光,算得上是本村历史上的一桩丑闻。村民的这种自责意识,至少证明礼俗制度还未完全失效。   三十年过去了,村民的文化和礼俗制度有何变化?就我所知,“电话机子”(十多年前已经去世)的队长(现在叫村民组长)职位,尽管以前代表着权力和威望,如今却很难找到人来接手了。“村里的工作难做!”这是村干部甚至村民们越来越趋于一致的认识。难就难在:礼俗与时尚、亲情与法规、权利与义务、集体与个人、伦常与利益的边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清晰,因而也更难平衡。三十多年前,有佛教传人在我们村后山原来的林场办公场所的旧址上建起一座寺庙,与村里发生了土地使用权纠葛。尽管村民小组明确表示土地可以无偿提供给对方使用,但几年前庙里的出家人仍然遭到本村几个年轻人私底下的敲诈勒索。
  从另一个层面看,如今的行政村(原来的大队)村干部都有了相对稳定的财政工资,他们对乡村的行政和法律治理力度显然是增强了,但似乎还是无法阻止乡村一点一点滑向衰败的泥塘。曾经在很大程度上能支撑乡村社会运行的文化共同体和礼俗制度,如今缠杂了许多新异莫名的因素,因而最近几十年的乡村变迁实际上是一场多重性、全局性的权力结构变异和社会转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恐怕远远不是一个经济发展和自然生态的问题,更应该是一个社会再造和精神重建的問题。
  二、谁来记录乡村变迁?
  中国乡村百年变迁,从来不缺乏历史见证者和记录人。仅从最近二三十年来看,1995年5月至1996年11月,社会学者曹锦清先生漫游中州大地,以随访随记的方式调查了河南开封、南阳、邯郸、信阳等地的乡村状况,写下五十余万字的《黄河边的中国》,揭示了中国农村的农负、收支、计划生育、农村市场、人情网络、农民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等在社会转型期带有根本性、普遍性的问题。2010至2013年,文学研究者梁鸿以一种浓厚的文学情怀,借助诸多当事人的第一人称叙述,先后推出《中国在梁庄》《出梁庄记》两部非虚构作品,记录了河南穰县此前近半个世纪的“历史命运、生存图景和精神图景”[ 4]。2011年,兼有史学、法学、传播学多学科背景的熊培云出版了他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把江西永修的小堡村当作他“观察时代兴衰与人生沉浮的窗口”,以“理解这个时代以及深藏其中的土生土长的力量” [5]。2016年,报告文学作家周镇明《失落的周庄》以回忆的方式,将湖北监利乡村的“乡匠”“农器”“农事”系列勾画成篇,一边怀着无限惆怅目睹母亲河——夏水日益“污浊”和“腐烂”,一边为它谱写挽歌。而我对他所说的,那些乡村匠人的手艺“也将像武功绝学一样失传于江湖”[6],深信不疑。2017年,同样是文学研究者的黄灯在她的《大地上的亲人》一书中,记录了湖南、湖北交界处丰三、凤形、隘口三个村庄三十多年来的小农命运和人事代谢,以寄寓一名人文学者对中国当代现实的关怀和追问。
  以上所述,只是笔者对中国乡村变迁记录的随机翻检,它显然无法正式回应“谁来记录乡村变迁”的问题。然而从上述有限的记录中,我们不难发现:谁来记录最近几十年来中国乡村的变迁,首先涉及记录者的目的、态度和方法,这些并不是不言自明的问题。譬如说,像曹锦清这样的社会学者特别留意到了田野调查的有效性,讲求社会调查方法,因为他认识到,“官吏的防范和村民的疑虑足以使陌生的调查者裹足难前”,因此调查如何“入场”显得非常关键[ 7]。而他也确实充分利用当地熟人关系,尽最大努力靠近调查对象,获得了许多可贵的第一手资料。熊培云既有史学训练的背景,也有法学、传播学的学科素养,兼之在法国的留学经历,使他更便于从不同的理论视角来观察和分析中国乡村的“沦陷”。但从具体文本来看,《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与其说是他对最近几十年中国乡村尤其是土地产权变迁的思考,不如说是他欲借中国乡村之躯来寄托他对中国社会的某种理想。或许,他迫切希望弥合中国现实与他的理想境界之间的裂痕,但两者之间的裂痕究竟是何种性质?现实的可塑性与理想的可行性如何衔接?这些似乎不在他的分析框架中。
  尽管作品风格各异,梁鸿、黄灯和周镇明的文字显然与文学更近。梁鸿从不隐藏她的写作底色,坦承“梁庄是我的故乡,它一开始就是情感的、个人的、文学的‘梁庄’。”[8]因此当她重返梁庄时,她更看重的是这块土地上“荒凉而又倔强的生命”,是对梁庄如何“被塑造”的反思以及对“真实”的限制,最终,“‘我’是谁?”“‘重返’如何抵达?”的问题成了她写作的终极叩问和最后归宿。
  黄灯《大地上的亲人》脱胎于2016年春节前她在网络上被广为传阅的一篇长文《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这篇据说阅读量超过一千万的长文,既有文学研究者通常自带的悲悯情怀,也有对农村养老、医疗、留守儿童、外出打工者等真实处境的描绘。只是当她在文章末尾说:“当像哥哥这种家庭的孩子、孙子再也不可能获得任何发声机会,关于这个家庭的叙述自然也无法进入公共视野,那么,关于他们卑微的悲伤,既失去了在场者经验的见证性,从而也永远丧失了历史化的可能”[9]的时候,我还是感到一些莫名的困惑:比如“在场者经验的见证性”是怎样一种“性”?“历史化的可能”是怎样的“可能”?或许在黄灯看来,以学者的文字记录她所熟知的三个村庄的人事,是一种对乡村经验的见证,将其带入“公共视野”,也有可能使这些经验成为历史。这恐怕仍然是一种传统精英知识分子的自说自话,仍然脱不去精英知识分子“为生民立命”的代言逻辑。因为在今天,知识分子被赋予了比代言更为深远的任务,那就是追问——追问为何身在经验旋涡中的当事人不能将自身的经验带到公共领域,成为公共视野中的公共话题?只是因为他们知识水平有限、无法书写吗?无法书写就注定无缘于公共性吗?如果是,这样的“公共性”是否是残缺不全的、虚假的公共性?是“无声者无权”或“无权者无声”的公共性?
  美国社会学家桑内特曾经说过:“公共”这个词直到18世纪之后才获得其现代意义,“它不仅意味着一个处于家人和好友之外的社会生活领域,还意味着这个由熟人和陌生人构成的公共领域包括了一群相互之间差异比较大的人。”[10]在一个基本由官方媒体、商业自媒体、情怀型自媒体和少数精英知识分子构成的公共领域中,那些大范围、大批量发生着的经验如何更直接、更有效地上升为由经验主体自发、自主提出的公共话题,或许更值得当代知识分子来追问和促成。   因此我认为,知识分子的公共性并不意味着他只负责把私人经验带到公共领域——尽管目前这仍然是许多公共知识分子的主要工作,而是意味着他能秉持公心、以公共价值过滤、解析私人经验,因为他既是公共性的塑造者,也是公共性的守护者,甚至就是公共性本身。从这个意义出发,我觉得凡是不能被公共化的私人经验,在文学上也必然是可疑的。周镇明在《失落的周庄》中所铺开的乡村回望,带有一种直观的私人性,无论是乡匠中的盲人说书者、补锅匠、挦脸婆,还是镰刀、锄头、整田、砍界边、收稻铺等农具农事,都是对个人记忆的单向修复,似乎与现代意义上的公共性若即若离。但这并不能证明作品所呈现的乡村经验有欠缺,它们甚至是非常传神的,就像盲人说书者手中的小铜锣发出的声音“蕴含着神秘的金色禅意”,“它滤去了乡村农事的沉重,生存的艰辛,使村庄清宁得犹如一汪湖水。”这些看似属于纯粹个体经验的乡村回望,其隐含的价值在于:对今日畸形发展的城市化提出了一种公共意义上的沉重质询:我们几千年的农耕文明史,是否最终的结局就是“像一艘无人驾驶的帆船,慢慢消失在时间的河流里”?[11]面对这些几乎已成为历史的稀缺记忆,我们是否只能掩面叹息?或者说,城市的高歌猛进与乡村的黯然衰败,是否真是一个无法在公共领域讨论的历史大势,毫无回旋余地?最起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表明国家高层决策者并不认为乡村衰败不可逆转。
  在我看来,文学研究者对乡村的记录总是落脚在那些个体的生命和人,他们看到了人,也看到了他们的生存图景和精神图景,但他们对于改变现状的无力感往往强于其他记录者。这或许是因为文学的一大功能就是抒发感慨吧,但文学向来不甘于只是抒发感慨。
  三、如何讲述乡村,如何讲述中国?
  乡村问题并不只是“乡村的问题”,只有把它放在更为广阔的公共视野中,才能看清中国乡村问题的实质,因此如何讲述乡村,实际是也是如何讲述中国;如何讲述农民,实际上也是如何讲述人本身。差不多一百年前,梁漱溟先生在开展乡村运动的时候就已看到:
  作乡村运动而不着眼整个中国问题,那便是于乡村问题也没有看清楚……所以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12]
  而法国思想家孟德拉斯(H.Mendras)则认定:“对于我们整个文明来说,农民依然是人的原型。”[13]今天,我觉得至少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讲述乡村,进而讲述中国:
  第一,从中国的权力体系和文化结构中来讲述乡村。在中国数千年的中央集权(皇权)统治格局中,乡村从来都不是一个需要单独考虑的问题,“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乡村社会几乎就是权力运作的全部对象。而儒家思想广泛宣扬的“士农工商”的层级秩序,确保了农村和农民在权力视野中的基础性地位。因此在皇权时代,如果不是碰上战乱和灾荒——往往肇端于各种政治斗争,中国的乡村经济和社会生活往往表现得更自足,更富有诗意。
  但正因为乡村是权力运作的全部对象,自古以来的中国乡村就不曾逃离过“权力的笼子”。所谓的“皇权不下乡”,不过是在农业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限、所能支持的皇权触角也有限的情况下,皇权对县以下的乡村社会做出的适当让步。正是这一出于无奈的让步(任何国家权力的内在本性都在追求“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两千多年的帝制时代里,皇权、相权和绅权各有侧重,形成了三权共治的分级体系。在这一权力体系的底部,乡绅、族长等地方权力代表以乡约等礼俗制度来实现乡村自治。然而建国以来,这一权力体系发生了重大蜕变,国家权力正式下移、渗入到乡镇乃至村民小组这一级,逐步改造、替换和瓦解了传统的乡村自治组织,使其成为国家权力链条中最末梢也是最无力的一环。权力逻辑强调的是上行下效,而不是市场逻辑所遵循的“讨价还价”,彼此制衡。建国以来中国乡村走过的历程,大体上是一段被国家权力反复“操练”(各种“运动”)和“试错”(“摸石头过河”)的历程。乡村自治组织的瓦解,公共舆论的衰微,使这种带有一定盲目性的试错和操练几乎畅行无阻。1953年9月11日,身为全国政协常委的梁漱溟因为反对中央决策所依据的基本观念,即“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让他动弹不得,(以)永远种粮食这种方式来实现资金积累”,于是在政协常委会第49次扩大会议上提出:“有人说,如今工人的生活在九天,农民的生活在九地,有‘九天九地’之差,这话值得引起注意。我们的建国运动如果忽视或遗漏了中国人民的大多数——农民,那是不相宜的。”[14]因为与当时的政治主流意见相悖,梁漱溟最后被剥夺了在大会上发言的权利。此后,历次的政治运动如“大跃进”“上山下乡”“文革”等都把乡村当作“前线”“后方”或是“避难所”(熊培云语),这基本上取决于上层决策者如何根据政治需要来利用乡村,确保乡村源源不断地向城市输血。换句话说,中国乡村从来都不是“怡然自得”的世外桃源,而是被看得见的政治之手反复摔打揉捏的面团。据社会学者陆学艺分析,从2003年左右往前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中国“以农补工”“以乡养城”的格局仍未改变,城乡显著不平等的制度安排,使得“中国9亿农民每年向国家向城市做了2万亿元的贡献,农村怎能不穷?农民怎能不苦?”[15]
  第二,从乡村自身的生长逻辑来讲述乡村。梁漱溟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对中国乡村建设的构想和局部实践,因为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而出现了另一种解决途径,即不再是通過乡村建设来实现自下而上的国家自立自强,而是直接通过建立强有力的国家政权来实现自上而下的乡村变革。对此,梁漱溟自己也承认:“尽管(乡村建设理论)并非全无是处,我诚然错了。”[16]梁漱溟究竟错了没有呢?回望无产阶级革命成功近七十年来的历程,我认为中国乡村建设的宏大工程并未真正启动,在某些方面甚至有所退步。梁漱溟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提出的乡村建设的难题,并未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重大成就而自动得以解决。这个难题的核心是:无论是从经济发展水平还是价值观念来看,中国乡村与城市之间的撕裂日见拉大,目前还没有找到有效的弥合之径。曹锦清先生则认为,只要中国小农没有学会自我组织并通过各种自我组织表现出必要的自治能力,那么,中国的小农依然是历史上的传统小农,即使他们住进楼房,穿上西装,情况也是如此[ 17]。因此,中国乡村建设仍然需要一场尚未启动的革命。晚年对乡村问题仍念兹在兹的梁漱溟不得不再次转向:认为自己当年的乡村建设运动,“所见仍然没有错,只不过是说出来太早了。”[18]总之,乡村社会与一般社会一样,“有自我拓展的秩序与生长的节奏”(熊培云语),国家权力先入为主地越过必要的界限,把乡村当成可以任意摆弄的工具,只会打破社会生态的内生秩序,造成巨大的城乡失衡。   当然,今天的我们不能再以暴风骤雨式的“革命”或“运动”的方式来推动中国乡村建设,因为运动的短期性、偶发性和主体单一性无法为乡村的自然生长提供适宜的土壤。乡村振兴,最终取决于国家权力能否为乡村提供在政治层面上平等、在经济层面上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在社会文化层面保障村民自治自洽的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而梁漱溟认为:中国的乡村建设如果不在重建中国新社会构造上有其意义,即等于毫無意义[ 19]。他所说的“新社会构造”,是指融合了西方法律精神的“新礼俗”,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国家法律和行政力量。显然,“新礼俗”突出的是乡村生长的自然逻辑,是对乡村社会发展规律的重新认识和充分尊重。
  第三,从现代公共性的理论视角来讲述乡村。鸦片战争前后,中国乡村所遭受的破坏,帝国主义的侵略是外因,国内政治的失守是内因。道光二十三年(1843),《南京条约》签订的第二年,两江总督耆英在给皇帝的密折中说:现在的地方官员,“不理民事,不问疾苦,动辄与民为难,以致民情涣散,内不自安,何暇攘外?……官与民,民与兵役,已同仇敌。”[ 20]
  从现代公共性的理论视角来看,一个政权体系的任意妄为、消极腐败首先是从以公共舆论为核心的公共空间的衰落开始的。无论是曹锦清的乡村调查、熊培云的社会评论,还是梁鸿、黄灯和周镇明的文学抒怀和精神代言,都是在努力恢复一种失传已久或我们所识不深的公共性。对中国广大乡村来说,如何以“农民命运共同体”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首要的问题在于谁能在制度上而不是在精英知识分子的文字中为他们代言。“代言”显然不应仅仅是指某种农民身份意义上的“代表”,更应该是他们的“所代之言”具有不可藐视、不被屏蔽的制度效力,而不再象1953年的梁漱溟那样,一不小心就被剥夺了为农民说话的权利。显然,这样的制度能否建立完全取决于我们能否建立起真正涵盖了各方利益、容纳了各种声音的公共空间,并且真正认识到:其中任何一方的缺席和失声都是对公共空间的损害。否则,这样的公共空间就是残缺不全的、虚假的公共空间,是“无权者无声”和“无声者无权”的公共空间。
  2018年春节后,从湖北乡下返回“珠三角”的第二天,我在写给乡村的一段随笔中写道:
  我知道,虽然我的女儿重新发现了属于父辈们的乡下,但她不会在这里停留,因为乡村已经失重了。我盼望着有一天,乡村也能够吸引象我女儿这样的少年人,不是旅游,而是栖居,他们在这里生儿育女,在这里歌舞吟咏,在这里生老病死,也可以象城里人一样有体面的工作和维持尊严的收入。失去了乡村,中国人不会有安宁。《新约》中的使徒保罗说:他们“羡慕一个更美、属天的家乡”,而我们都是一生在寻找家乡的人。
  注释:
  [1][12][19]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又名《中国民族之前途》),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11、21-22、27页。
  [2]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46页。
  [3]【德】齐美尔:《大城市与精神生活》(1903),见《桥与门》(1957),涯鸿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265-266页。
  [4]梁鸿:《出梁庄记》,广州:花城出版社,2013年,第1页。
  [5]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北京:新星出版社,2011年,第3页。
  [6][11]周镇明:《失落的周庄》,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6年,第246、248页。
  [7][17]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增补本·上),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3年,第2、715-716页。
  [8]梁鸿:《中国在梁庄》,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年,第262页。
  [9]黄灯:《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载《十月》2016年第1期。
  [10]【美】理查德·桑内特:《公共人的衰落》,李继宏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第19页。
  [13]【法】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李培林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172页。
  [14]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北京:新星出版社,2011年,第55-56页。。
  [15]吴怀连:《陆学艺评传:一个社会学家的思想和学术人生》,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14年,第59页。
  [16]梁漱溟:《我致力乡村运动的回忆和反省》,载《梁漱溟全集》(第七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28页。
  [18]见李善峰:《一个现代国家建设的系统方案》,载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494页。
  [20]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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