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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区正全面开展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5—7月为学校开展自我治理阶段,9—12月为各级教育部门专项督查阶段。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学校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安全保护、法律知识等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政策、措施及方法,对于期间仍有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并产生恶劣影响的学校,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