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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根据极限概念的教学内容和特点,结合该内容的教学现状,探讨了极限概念教学的方向和途径.
关键词:极限;教学
极限概念是微积分中最重要的基本概念.然而,对于极限定义的“”,“”等抽象表述方式,学生在学习时常常接受别扭、理解困难、认识模糊、应用生硬.因而,极限概念教学历来是大学数学分析、高等数学等课程教学中的难点.本文根据个人教学经验,以数列教学为例,提出如下极限教学方案.
一、直观导入
我国古代,人们很早就形成了极限的思想.例如,两千三百多年前的庄子说,“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庄子•天下篇》)这段话的意思是:一根一尺长的小木棍,“日取其半”,其每天剩下的部分可以构成一个一个无穷数列
\S]1[]2\+n\s:
1[]2,\S]1[]2\+2\s……,\S]1[]2\+n\s,…(1)
且无论n有多么大,数列的一般项\S]1[]2\+n\s都不等于0。但显然,当n无限增大时,数列一般项\S]1[]2\+n\s将无限趋近于0。
于是,我们可以得到数列极限的一个直观定义:
定义1:给定一个数列{a\-n}和一个常数a。如果当n无限增大时,{a\-n}无限趋近于常数a,则称a为数列{a\-n}的极限。
定义1是对极限概念的一种非常直观、形象、生动的表述。它表明:所谓数列{a\-n}的极限,是指当n无限增大时,其一般项{a\-n}的一种变化趋势(趋向a)。
二、严谨定义
定义1较好地表达了人们对极限概念的直观理解,但它却不能作为极限的严格数学定义.因为数学讲究“精确”,追求“确定”.而定义1中,“n无限增大”,“ a\-n无限趋近于a”都是含糊不清的表述,充满着不确定性.例如,按照定义1,我们当然可以认为数列(1)的极限是0,但我们同样也可以认为数列(1)的极限是-1,-0.1,-0.01,…….
为此,我们可以把定义1中的表述“ a\-n无限趋近于a”改进为“a\-n与a要多接近有多接近”或“|a\-n-a|要多小有多小”。于是得到了另一个定义:
定义2:给定数列{a\-n}和常数a。如果对于充分大的n,|a\-n-a|要多小有多小,则称a为数列{a\-n}的极限.
定义2比定义1有了较大改进,但它们不能作为极限的数学定义.因为定义2中“充分大”“要多小有多小”之类的表述仍含混模糊,缺乏定量化,不便于进行数学推理.例如,如果要用定义2来证明数列(1)的极限是0,该如何操作?
我们把定义2进行量化处理,就得到了极限的严谨的数学定义:
定义3:设{a\-n}为数列,a为常数。若对任给的正数ε,总存在正整数N,使得当n>N时有|a\-n-a|<ε,则称数列{a\-n}收敛于a,定数a称为数列{a\-n}的极限并记作limn→∞a\-n=a,或a\-n→a(n→∞)。
三、内涵剖析
定义3关于极限概念是通过两个参数ε,N来表述的。其中ε,N可以取任何正数值(通常取正整数)。ε用于刻划a\-n与a的距离,ε取值越小,表示a\-n与a越接近;N用于限制n的变化,N的取值依赖于ε,ε越小,通常N越大。当ε取一系列越来越小的值时,对应有一系列越来越大的N值,当时n>N,|a\-n-a|<ε表示:当n充分大时,|a\-n-a|要多小有多小.
例如,在数列(1)中,当依次取0.1,,0.01,0.001,0.0001,……时,对应有依次取3,6,9,13,……,当n>N时,
\S]1[]2\+n\s<ε,从而说明,数列\S]1[]2\+n\s的极限是0。
这就是说,定义3是通过参数ε,N的一系列取值来表达数列{a\-n}的极限为a的。这里一方面,ε,N的取值可以是任意的,另一方面,一旦ε取定一个值,就可以确定一个N的值(虽然同一个ε值可以对应许多个不同的N值)。这种ε,N取值的任意性和确定性的统一正体现了极限的数学定义的根本特征。ε,N取值的任意性表达了n无限增大时,a\-n无限趋近于a的极限本质,而ε,N取值的确定性体现了数学定义的定量化与精确化,保证了数学推理的可操作性。二者统一,就得到了极限概念的严谨数学定义。
四、逻辑深入
定义3可用简洁的逻辑符号表示为:
注意到a\-n-a<ε等价于a-ε<a\-n<a+ε或a\-n∈U(a,ε)
于是可以得到与定义3等价的极限定义:
定义4:设为数列{a\-n},a为常数.若对任给的正数ε,总存在正整数N,使得项a\-N后面的所有项{a\-n}都进入a的邻域U(a,ε),则称aa称为数列{a\-n}的极限.
定义4有明显的几何直观解释.
取(2)式的逻辑否定,我们立即可以得到“不是数列的极限”的逻辑表述:
五、哲学升华
极限概念揭示的是客观事物在运动变化中,其数量变化的某种性态.极限过程是一种生动的运动变化过程,或者说极限概念的自然本质是运动变化。但作为极限概念的严谨数学定义(定义3)却是通过参数的一组组确定的取值来刻划极限过程的。这似乎是把活生生的运动变化过程割裂开来,进行静止、僵化处理的。这种处理是否歪曲甚至背离了极限的自然本质呢?或者说极限概念的数学本质是否低于其自然本质呢?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指出:“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糙化,不加以割碎,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85页)因此,为了表达、描述“当n无限增大时,a\-n无限趋近于a”的运动变化过程,就必须将运动变化简单化、粗糙化,将这一变化过程割碎、僵化为“任给正数ε,总存在正整数N,当n>N时有a\-n-a<ε”。由于ε,N取值的任意性与确定性,就通过ε,N的一连串取值,实现了“n无限增大时,a\-n无限趋近于a”的生动变化过程。这样,动态的极限变化过程就被静态的ε,N的一系列取值代替,从而定义3就比定义1更形象、更具体、更深刻地揭示、表达了极限的运动变化过程.因此,定义3是真正建立在科学反映论基础上的极限数学定义。
六、灵活应用
定义3主要用于证明给定常数是否为某个数列ε,N的极限。
如果{a\-n}是一个给定的具体数列,要证明:limn→∞a\-n=a,只须对任意正数ε,找到一个正整数N,使得满足当n>N时有a\-n-a<ε。找的方法通常用倒推法.即假定a\-n-a<ε,由此不等式解得:n>f(ε),令N=[|f(ε)|]即可。
如果给定若干条件,对于一个一般的数列{a\-n}(a\-n无具体表达式),要证明:limn→∞a\-n=a。则对任意正数ε,需要由已知条件得到一个N(通常与ε有关),证明当n>N时,a\-n-a<ε。由于ε的任意性,如果最后证得当n>N时,a\-n-a<kε或a\-n-a<ε\+k(k为任意常数)亦可。
如果要求证明常数a不是给定数列{a\-n}的极限,就需要找到一个正数ε\-0,对于任意正整数N,找到一个正整数n\-0>N,使得a\-n\-0n-a≥ε\-0,通常这是比较困难的,需要有较强的观察力,对a\-n-a进行适当的变形与分析。
如果不知道常数a,用定义3直接判别数列{a\-n}的收敛性一般是很困难的,这需要后面学习的其它判别法解决.
[参考文献]
[1]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 数学分析(上册)[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同济大学数学系. 高等数学(第六版)[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3]汪永高.浅谈高等数学教学实践[J].大学数学,2004(6):4—7.
(作者单位:许昌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
本文根据极限概念的教学内容和特点,结合该内容的教学现状,探讨了极限概念教学的方向和途径.
关键词:极限;教学
极限概念是微积分中最重要的基本概念.然而,对于极限定义的“”,“”等抽象表述方式,学生在学习时常常接受别扭、理解困难、认识模糊、应用生硬.因而,极限概念教学历来是大学数学分析、高等数学等课程教学中的难点.本文根据个人教学经验,以数列教学为例,提出如下极限教学方案.
一、直观导入
我国古代,人们很早就形成了极限的思想.例如,两千三百多年前的庄子说,“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庄子•天下篇》)这段话的意思是:一根一尺长的小木棍,“日取其半”,其每天剩下的部分可以构成一个一个无穷数列
\S]1[]2\+n\s:
1[]2,\S]1[]2\+2\s……,\S]1[]2\+n\s,…(1)
且无论n有多么大,数列的一般项\S]1[]2\+n\s都不等于0。但显然,当n无限增大时,数列一般项\S]1[]2\+n\s将无限趋近于0。
于是,我们可以得到数列极限的一个直观定义:
定义1:给定一个数列{a\-n}和一个常数a。如果当n无限增大时,{a\-n}无限趋近于常数a,则称a为数列{a\-n}的极限。
定义1是对极限概念的一种非常直观、形象、生动的表述。它表明:所谓数列{a\-n}的极限,是指当n无限增大时,其一般项{a\-n}的一种变化趋势(趋向a)。
二、严谨定义
定义1较好地表达了人们对极限概念的直观理解,但它却不能作为极限的严格数学定义.因为数学讲究“精确”,追求“确定”.而定义1中,“n无限增大”,“ a\-n无限趋近于a”都是含糊不清的表述,充满着不确定性.例如,按照定义1,我们当然可以认为数列(1)的极限是0,但我们同样也可以认为数列(1)的极限是-1,-0.1,-0.01,…….
为此,我们可以把定义1中的表述“ a\-n无限趋近于a”改进为“a\-n与a要多接近有多接近”或“|a\-n-a|要多小有多小”。于是得到了另一个定义:
定义2:给定数列{a\-n}和常数a。如果对于充分大的n,|a\-n-a|要多小有多小,则称a为数列{a\-n}的极限.
定义2比定义1有了较大改进,但它们不能作为极限的数学定义.因为定义2中“充分大”“要多小有多小”之类的表述仍含混模糊,缺乏定量化,不便于进行数学推理.例如,如果要用定义2来证明数列(1)的极限是0,该如何操作?
我们把定义2进行量化处理,就得到了极限的严谨的数学定义:
定义3:设{a\-n}为数列,a为常数。若对任给的正数ε,总存在正整数N,使得当n>N时有|a\-n-a|<ε,则称数列{a\-n}收敛于a,定数a称为数列{a\-n}的极限并记作limn→∞a\-n=a,或a\-n→a(n→∞)。
三、内涵剖析
定义3关于极限概念是通过两个参数ε,N来表述的。其中ε,N可以取任何正数值(通常取正整数)。ε用于刻划a\-n与a的距离,ε取值越小,表示a\-n与a越接近;N用于限制n的变化,N的取值依赖于ε,ε越小,通常N越大。当ε取一系列越来越小的值时,对应有一系列越来越大的N值,当时n>N,|a\-n-a|<ε表示:当n充分大时,|a\-n-a|要多小有多小.
例如,在数列(1)中,当依次取0.1,,0.01,0.001,0.0001,……时,对应有依次取3,6,9,13,……,当n>N时,
\S]1[]2\+n\s<ε,从而说明,数列\S]1[]2\+n\s的极限是0。
这就是说,定义3是通过参数ε,N的一系列取值来表达数列{a\-n}的极限为a的。这里一方面,ε,N的取值可以是任意的,另一方面,一旦ε取定一个值,就可以确定一个N的值(虽然同一个ε值可以对应许多个不同的N值)。这种ε,N取值的任意性和确定性的统一正体现了极限的数学定义的根本特征。ε,N取值的任意性表达了n无限增大时,a\-n无限趋近于a的极限本质,而ε,N取值的确定性体现了数学定义的定量化与精确化,保证了数学推理的可操作性。二者统一,就得到了极限概念的严谨数学定义。
四、逻辑深入
定义3可用简洁的逻辑符号表示为:
注意到a\-n-a<ε等价于a-ε<a\-n<a+ε或a\-n∈U(a,ε)
于是可以得到与定义3等价的极限定义:
定义4:设为数列{a\-n},a为常数.若对任给的正数ε,总存在正整数N,使得项a\-N后面的所有项{a\-n}都进入a的邻域U(a,ε),则称aa称为数列{a\-n}的极限.
定义4有明显的几何直观解释.
取(2)式的逻辑否定,我们立即可以得到“不是数列的极限”的逻辑表述:
五、哲学升华
极限概念揭示的是客观事物在运动变化中,其数量变化的某种性态.极限过程是一种生动的运动变化过程,或者说极限概念的自然本质是运动变化。但作为极限概念的严谨数学定义(定义3)却是通过参数的一组组确定的取值来刻划极限过程的。这似乎是把活生生的运动变化过程割裂开来,进行静止、僵化处理的。这种处理是否歪曲甚至背离了极限的自然本质呢?或者说极限概念的数学本质是否低于其自然本质呢?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指出:“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糙化,不加以割碎,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85页)因此,为了表达、描述“当n无限增大时,a\-n无限趋近于a”的运动变化过程,就必须将运动变化简单化、粗糙化,将这一变化过程割碎、僵化为“任给正数ε,总存在正整数N,当n>N时有a\-n-a<ε”。由于ε,N取值的任意性与确定性,就通过ε,N的一连串取值,实现了“n无限增大时,a\-n无限趋近于a”的生动变化过程。这样,动态的极限变化过程就被静态的ε,N的一系列取值代替,从而定义3就比定义1更形象、更具体、更深刻地揭示、表达了极限的运动变化过程.因此,定义3是真正建立在科学反映论基础上的极限数学定义。
六、灵活应用
定义3主要用于证明给定常数是否为某个数列ε,N的极限。
如果{a\-n}是一个给定的具体数列,要证明:limn→∞a\-n=a,只须对任意正数ε,找到一个正整数N,使得满足当n>N时有a\-n-a<ε。找的方法通常用倒推法.即假定a\-n-a<ε,由此不等式解得:n>f(ε),令N=[|f(ε)|]即可。
如果给定若干条件,对于一个一般的数列{a\-n}(a\-n无具体表达式),要证明:limn→∞a\-n=a。则对任意正数ε,需要由已知条件得到一个N(通常与ε有关),证明当n>N时,a\-n-a<ε。由于ε的任意性,如果最后证得当n>N时,a\-n-a<kε或a\-n-a<ε\+k(k为任意常数)亦可。
如果要求证明常数a不是给定数列{a\-n}的极限,就需要找到一个正数ε\-0,对于任意正整数N,找到一个正整数n\-0>N,使得a\-n\-0n-a≥ε\-0,通常这是比较困难的,需要有较强的观察力,对a\-n-a进行适当的变形与分析。
如果不知道常数a,用定义3直接判别数列{a\-n}的收敛性一般是很困难的,这需要后面学习的其它判别法解决.
[参考文献]
[1]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 数学分析(上册)[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同济大学数学系. 高等数学(第六版)[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3]汪永高.浅谈高等数学教学实践[J].大学数学,2004(6):4—7.
(作者单位:许昌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