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国发[1998]44号文,我国基本医保制度设有“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两条线”(起付线和封顶线)。15年来,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医保封顶线是否有必要继续保留,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是我国基本医保制度的基金管理原则。医保基金收入总是有限的,而参保人的医疗需求是无限的。设定“三个目录”和“两条线”作为基本医保的保障范围,将参保人的医疗需求控制在一个理性的、合理的范围内,对维持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是非常必要的。在制度设计之初,在医保基金支付能力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