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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最可怕的敌人,它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发生面广、破坏性大、处置救助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已经成为影响生态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重要灾害之一。多年来,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森林火灾发生较为严重。特别是1987年在黑龙江大兴安岭发生震惊中外的“5.6”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危害触目惊心,教训极为深刻。
“5.6”大火给了我们沉重一击,使经历阵痛后的中国森林防火事业奋力前行,森林防火工作出现重大转折,可以说,“5.6”大火事件是中国森林防火事业发展的分水岭。
二十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森林防火战线广大干部群众牢记教训和责任,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森林火灾次数、火灾损失、人员伤亡均呈大幅度下降趋势。据统计,1988??2006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森林火灾7537次,火灾烧毁森林面积9.7万公顷、火灾受害率为0.56‰,森林火灾死亡54人、受伤146人。与 1950??1987年38年的年平均值相比,森林火灾次数、烧毁森林面积和火灾受害率分别减少了52.7%、89.7%和93.2%,火灾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51%和78%。年均森林火灾火场总面积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0.16%,远低于10%这一世界同期的平均水平。与林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森林火灾的次数和损失均处于较低水平。
靠行政强力推进
用制度规范管理
二十年来,我国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形成了各级政府负全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国务院领导多次对森林防火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多次召开全国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发出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并批准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并明确了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和“三项要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森林防火,层层签订责任状,分级落实领导责任、部门或岗位责任和包片责任,建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加强法制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国务院发布了《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了处置程序、工作职责和应急保障措施。各地相继制定了森林防火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以及火灾报告和野外火源管理等规定。建立完善了预警响应、部门协作和灭火联动支援等机制。认真执行森林防火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对森林防火指挥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制定了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消防队内业建设规范,促进了防火管理水平的提高。
全民参与 严防严管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动员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在我们国家,森林火灾大部分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在干旱、高温、大风的时候,在野外用火不慎,就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此提高进入林区的人的防火意识,加强防范措施非常重要。各地组织开展了丰富多采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强化了全民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森林防火坚持以防为主,严防严管。各地确定防火期和森林防火戒严期,适时发布森林防火命令。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在村屯、油库、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护。重点林区严格管控进山入林人员。各地加强火源管理,防火期严禁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坚持疏、导、堵相结合,积极疏导野外生产用火,严格控制野外生活用火,从源头上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广泛开展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堵漏洞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夯实基础提高防扑火能力
雄兵在侧,处变不惊。实践证明,森林消防队伍是一支能征善战、敢打硬仗的队伍,在森林扑火中作用十分明显。现已建立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近1.6万支50万人,还有一支以森林防火为主的武警森林部队布防在七个火灾多发的省区。目前,形成了以地方森林消防队为主力军,以武警森林部队为突击队,以航空护林队伍为尖兵,以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林业职工和群众等为后备力量的森林火灾扑救体系,成为全国抢险救灾应急队伍的重要组成力量。20年来,广大森林消防队伍和扑火人员先后参与500多起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火作战,立下显赫战功,弘扬了“公而忘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众志成城,舍生忘死、敢打必胜”的火场精神。
国家逐年增加森林防火投资,“十五”以来累计投入20多亿元,并启动200多个国家级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各地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经费。在火灾高发地区和防火重点地区,加强了林火预测预报、瞭望监测、信息指挥、林火阻隔、航空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国现已建有防火瞭望台1.4万座,防火公路120万公里,防火隔离带108万公里,配置电台16.3万部,防火专用车4.4万辆,风力灭火机近19万台,建有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3个,地方扑火物资储备库8000多个。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加强,提高了防扑火能力。据统计,2000年实施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以来,全国年均森林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火灾伤亡人数,比此前的30年年均值分别下降了35%、76%和78%。
二十年来,我们的森林防火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也积累了丰富、宝贵的经验,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水平仍然不高,全国的科学的火灾预警系统还没有健全,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仍然不强,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威胁仍然存在。并且由于极端气候频繁出现,林区人员活动日益频繁,我国已进入新一轮森林火险的高危期、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和火灾损失的严重期,森林防火工作任重道远,必须牢记历史教训、继续提高警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动用多方力量和多种资源,扎实稳步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5.6”大火给了我们沉重一击,使经历阵痛后的中国森林防火事业奋力前行,森林防火工作出现重大转折,可以说,“5.6”大火事件是中国森林防火事业发展的分水岭。
二十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森林防火战线广大干部群众牢记教训和责任,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森林火灾次数、火灾损失、人员伤亡均呈大幅度下降趋势。据统计,1988??2006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森林火灾7537次,火灾烧毁森林面积9.7万公顷、火灾受害率为0.56‰,森林火灾死亡54人、受伤146人。与 1950??1987年38年的年平均值相比,森林火灾次数、烧毁森林面积和火灾受害率分别减少了52.7%、89.7%和93.2%,火灾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51%和78%。年均森林火灾火场总面积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0.16%,远低于10%这一世界同期的平均水平。与林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森林火灾的次数和损失均处于较低水平。
靠行政强力推进
用制度规范管理
二十年来,我国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形成了各级政府负全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国务院领导多次对森林防火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多次召开全国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发出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并批准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并明确了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和“三项要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森林防火,层层签订责任状,分级落实领导责任、部门或岗位责任和包片责任,建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加强法制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国务院发布了《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了处置程序、工作职责和应急保障措施。各地相继制定了森林防火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以及火灾报告和野外火源管理等规定。建立完善了预警响应、部门协作和灭火联动支援等机制。认真执行森林防火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对森林防火指挥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制定了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消防队内业建设规范,促进了防火管理水平的提高。
全民参与 严防严管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动员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在我们国家,森林火灾大部分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在干旱、高温、大风的时候,在野外用火不慎,就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此提高进入林区的人的防火意识,加强防范措施非常重要。各地组织开展了丰富多采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强化了全民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森林防火坚持以防为主,严防严管。各地确定防火期和森林防火戒严期,适时发布森林防火命令。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在村屯、油库、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护。重点林区严格管控进山入林人员。各地加强火源管理,防火期严禁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坚持疏、导、堵相结合,积极疏导野外生产用火,严格控制野外生活用火,从源头上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广泛开展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堵漏洞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夯实基础提高防扑火能力
雄兵在侧,处变不惊。实践证明,森林消防队伍是一支能征善战、敢打硬仗的队伍,在森林扑火中作用十分明显。现已建立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近1.6万支50万人,还有一支以森林防火为主的武警森林部队布防在七个火灾多发的省区。目前,形成了以地方森林消防队为主力军,以武警森林部队为突击队,以航空护林队伍为尖兵,以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林业职工和群众等为后备力量的森林火灾扑救体系,成为全国抢险救灾应急队伍的重要组成力量。20年来,广大森林消防队伍和扑火人员先后参与500多起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火作战,立下显赫战功,弘扬了“公而忘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众志成城,舍生忘死、敢打必胜”的火场精神。
国家逐年增加森林防火投资,“十五”以来累计投入20多亿元,并启动200多个国家级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各地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经费。在火灾高发地区和防火重点地区,加强了林火预测预报、瞭望监测、信息指挥、林火阻隔、航空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国现已建有防火瞭望台1.4万座,防火公路120万公里,防火隔离带108万公里,配置电台16.3万部,防火专用车4.4万辆,风力灭火机近19万台,建有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3个,地方扑火物资储备库8000多个。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加强,提高了防扑火能力。据统计,2000年实施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以来,全国年均森林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火灾伤亡人数,比此前的30年年均值分别下降了35%、76%和78%。
二十年来,我们的森林防火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也积累了丰富、宝贵的经验,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水平仍然不高,全国的科学的火灾预警系统还没有健全,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仍然不强,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威胁仍然存在。并且由于极端气候频繁出现,林区人员活动日益频繁,我国已进入新一轮森林火险的高危期、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和火灾损失的严重期,森林防火工作任重道远,必须牢记历史教训、继续提高警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动用多方力量和多种资源,扎实稳步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