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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金融组织体系的变化
中国人民银行独立分设
1977年11月28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确保货币发行权的集中统一;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从财政部正式独立出来,作为国务院部委一级单位与财政部分设。
一元银行体制
1978年1月1日,脱离财政部分设的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独立办公。从财政部分离后,中国人民银行既是共和国发行钞票的中央银行,又是受理居民、企业储蓄的经营机构。这种一元银行制一直实行到1979年3月农行恢复营业,储蓄等商业银行日常业务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至此中国人民银行单独履行中央银行职能。
金融体制改革确立
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把国家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国有商业银行”。1994年,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先后成立,接收四大银行的政策性业务,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
《商业银行法》颁布
1995年,《商业银行法》正式颁布,将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定位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这是共和国第一次以立法形式确立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商业银行法》颁布后,此前的国有专业银行开始加速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
金融业分业监管的设立
1997年11月,原人民银行监管的证券业务划归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正,人民银行不再担负监管保险市场职能。2003年4月,中国银监会成立,银行业监管不再由人民银行承担。至此,人民银行剥离了具体金融业务监管职能,转而在国务院领导下强化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职能。
多元化资本市场的建立
中国保险业务的恢复
1979年4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纪要》,决定“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随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同年11月19日至27日,全国保险会议北京举行,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逐步恢复保险业务。
国库券发行与证券市场复苏
1981年,共和国财政部首次发行了总金额40亿元的国库券,10年还本付息,年息4厘,自发行第6年起分5年作5次偿还本金,国库券不得当作货币流通、不得自由买卖。自此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复苏。此后,国家在上海、深圳等地开始了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1981年到1987年,国库券的年均发行规模为59.5亿元。
共和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建立
1984年11月,改革开放后第一只股票——上海飞乐音响向社会公开发行。1986年9月,共和国第一家代理和转让股票的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启动营业,从此恢复了中国中断了 30多年的证券交易业务。
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兴起
自1986年起,一批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出现,1987年至1988年间,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一批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陆续创立。
城市商业银行
1995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自1995年起逐步撤并城市信用社,同时在35个大中城市分期分批组建地方股份制性质的城市合作银行。
外资银行重新进入中国
2007年4月,汇丰、渣打、东亚、花旗等4家外资银行在中国取得法人营业执照,重新回到中国,开立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国内外结算等人民币零售业务。自此,银行业开始向外资开放。
新金融探索与产业
风险投资基金的出现
198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科学技术改革的决定》,其中提到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问题。随后由国家科委和财政部等部门筹建了我国第一个风险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
私募股权基金进入中国
20世纪90年代之后,大量的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始进入中国。2004年6月,美国新桥资本以12.53亿元收购深圳发展银行17.89%股权,私募股权基金开始进入中国蓬勃发展。
金融业对外开放
1978年后,中国金融按照先经济特区,再到沿海开放城市、然后逐步向内地省会城市和经济中心城市辐射的方式逐步对外开放。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按照入世协议要求,中国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
并购产业与并购基金
20世纪末,企业间并购行为逐渐在中国兴起。2004年9月,首个并购民间行业协会——并购公会成立。这一时期并购基金开始在中国市场迅速发展。2006年至2009年期间,针对中国市场的并购基金共有36只,规模达到406.74亿美元在中国市场完成了32起并购投资,投资金额达49.72亿美元。
互联网金融革命
金融与互联网的融合
20世纪末,一些传统金融业务开始借助互联网络的便利性,开展新型的服务方式。1996年,中国银行建立了自己的官方网站,开始通过互联网提供金融基础服务;1999年9月,招商银行推出网络银行服务,成为国内首家在全国范围提供网上服务的商业银行。
阿里巴巴网络贷款业务
2004年10月,阿里巴巴集团投资成立支付宝公司。此后该公司联合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推出无抵押的网络联保贷款。2010年6月,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在浙江成立,成为中国金融行业首个以电子商务行为数据为信用依据的贷款机构。
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介入
2012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移动支付系列技术标准。2013年2月28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批文,同意筹建由阿里巴巴、腾讯与中国平安共同发起成立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冲击
2013年6月,中国银联与中国移动合力打造的移动支付平台宣布正式上线。同月13日,支付宝推出余额增值服务“余额宝”。通过余额宝,用户在支付宝网站内就可以直接购买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并获得收益,互联网金融开始介入以前由传统金融独占的理财领域。至2013年末,余额宝规模达到1853亿元,客户数量达到4303万人。
中国人民银行独立分设
1977年11月28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确保货币发行权的集中统一;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从财政部正式独立出来,作为国务院部委一级单位与财政部分设。
一元银行体制
1978年1月1日,脱离财政部分设的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独立办公。从财政部分离后,中国人民银行既是共和国发行钞票的中央银行,又是受理居民、企业储蓄的经营机构。这种一元银行制一直实行到1979年3月农行恢复营业,储蓄等商业银行日常业务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至此中国人民银行单独履行中央银行职能。
金融体制改革确立
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把国家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国有商业银行”。1994年,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先后成立,接收四大银行的政策性业务,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
《商业银行法》颁布
1995年,《商业银行法》正式颁布,将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定位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这是共和国第一次以立法形式确立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商业银行法》颁布后,此前的国有专业银行开始加速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
金融业分业监管的设立
1997年11月,原人民银行监管的证券业务划归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正,人民银行不再担负监管保险市场职能。2003年4月,中国银监会成立,银行业监管不再由人民银行承担。至此,人民银行剥离了具体金融业务监管职能,转而在国务院领导下强化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职能。
多元化资本市场的建立
中国保险业务的恢复
1979年4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纪要》,决定“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随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同年11月19日至27日,全国保险会议北京举行,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逐步恢复保险业务。
国库券发行与证券市场复苏
1981年,共和国财政部首次发行了总金额40亿元的国库券,10年还本付息,年息4厘,自发行第6年起分5年作5次偿还本金,国库券不得当作货币流通、不得自由买卖。自此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复苏。此后,国家在上海、深圳等地开始了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1981年到1987年,国库券的年均发行规模为59.5亿元。
共和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建立
1984年11月,改革开放后第一只股票——上海飞乐音响向社会公开发行。1986年9月,共和国第一家代理和转让股票的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启动营业,从此恢复了中国中断了 30多年的证券交易业务。
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兴起
自1986年起,一批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出现,1987年至1988年间,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一批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陆续创立。
城市商业银行
1995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自1995年起逐步撤并城市信用社,同时在35个大中城市分期分批组建地方股份制性质的城市合作银行。
外资银行重新进入中国
2007年4月,汇丰、渣打、东亚、花旗等4家外资银行在中国取得法人营业执照,重新回到中国,开立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国内外结算等人民币零售业务。自此,银行业开始向外资开放。
新金融探索与产业
风险投资基金的出现
198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科学技术改革的决定》,其中提到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问题。随后由国家科委和财政部等部门筹建了我国第一个风险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
私募股权基金进入中国
20世纪90年代之后,大量的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始进入中国。2004年6月,美国新桥资本以12.53亿元收购深圳发展银行17.89%股权,私募股权基金开始进入中国蓬勃发展。
金融业对外开放
1978年后,中国金融按照先经济特区,再到沿海开放城市、然后逐步向内地省会城市和经济中心城市辐射的方式逐步对外开放。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按照入世协议要求,中国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
并购产业与并购基金
20世纪末,企业间并购行为逐渐在中国兴起。2004年9月,首个并购民间行业协会——并购公会成立。这一时期并购基金开始在中国市场迅速发展。2006年至2009年期间,针对中国市场的并购基金共有36只,规模达到406.74亿美元在中国市场完成了32起并购投资,投资金额达49.72亿美元。
互联网金融革命
金融与互联网的融合
20世纪末,一些传统金融业务开始借助互联网络的便利性,开展新型的服务方式。1996年,中国银行建立了自己的官方网站,开始通过互联网提供金融基础服务;1999年9月,招商银行推出网络银行服务,成为国内首家在全国范围提供网上服务的商业银行。
阿里巴巴网络贷款业务
2004年10月,阿里巴巴集团投资成立支付宝公司。此后该公司联合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推出无抵押的网络联保贷款。2010年6月,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在浙江成立,成为中国金融行业首个以电子商务行为数据为信用依据的贷款机构。
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介入
2012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移动支付系列技术标准。2013年2月28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批文,同意筹建由阿里巴巴、腾讯与中国平安共同发起成立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冲击
2013年6月,中国银联与中国移动合力打造的移动支付平台宣布正式上线。同月13日,支付宝推出余额增值服务“余额宝”。通过余额宝,用户在支付宝网站内就可以直接购买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并获得收益,互联网金融开始介入以前由传统金融独占的理财领域。至2013年末,余额宝规模达到1853亿元,客户数量达到430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