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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朝廷在湘西土家地区设置了九溪卫及麻寮所、添平所、安福所,以土官为千户、百户,以土民为隘丁,推行“以夷治夷”政策。这些土司、以土官的后裔一般是土家族人。因此,慈利、武陵源、桑植和石门等区、县民族工作部门根据国家民委《湘鄂川黔四省部分群众恢复土家族成份工作座谈会纪要》,恢复了土司地区、卫所地区100多万人的土家族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