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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先从立法原则、学理探讨、实践操作三方面揭示出村民委员会的治民价值定位.进而深入到礼法文化传统、乡里基层组织演化及村民自治发展的历程中进一步论证。最后在评价与村民自治直接相关之法的诸价值层次结构的基础上,阐释了村民委员会的现实关怀是村民自治权利.终级关怀足人类(首先是村民)自由。这是从法哲学的视角所作的初步探索.也是从个案人手探讨法的精神的一次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