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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小说”一词最早出现在《庄子·外物》篇中,其含义与现代小说大相径庭,主要指那些琐屑的言谈、无关政教的小道理,抑或是街谈巷语、道听途说。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纪昀将其分为叙述杂事、记录异闻、缀辑琐语三派。然观此三派,实是我国传统小说的基本特征。
关键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传统小说;特征
“小说”一词最早出现在《庄子·外物》篇中,其言“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 此处“小说”与“大达”对举,主要指那些琐屑的言谈、无关政教的小道理。班固《汉书·艺文志》中则说“小说”出于稗官,为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之人所造也 。由此可见,小說在我国古代文学地位之低微。但小说自产生之日起,从未因其低下的地位而停止发展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至明清时则进入一个高峰期和成熟期。所以班固借孔子之言曰:小说“‘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 我国古典小说正是以“小道可观”的姿态延续了几千年。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并非自唐传奇开始的一系列白话小说,包括宋代评话和明清时期的小说,这些已经是现代意义上的小说了,即具有较鲜明的人物形象,较完整的故事、情节及具体的环境描写等特征的文体。但无论是文言小说还是白话小说,都未受到人们的青睐,直至新文化运动爆发,小说尴尬的处境才开始扭转。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小说自此走到了末路,而现代意义上的小说却成为文学主流。
回归传统小说的语境,纪昀在《四库全书》中将小说分为三派,一是叙述杂事,一是记录异闻,一是缀辑琐语;同时也间接道出小说的功用,即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再就是“近雅驯”的收录原则,此原则将大量所谓的猥鄙荒诞、徒乱耳目之作排斥在外。但这并未阻碍我们窥探传统小说的特点,就《四库全书》所收录的情况而言,我国传统小说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杂而信实
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杂”是一个频繁出现的字眼。杂事、猥杂、杂载、杂录、冗杂、丛杂、杂厕其间、杂言、杂记、杂说、杂采、杂缀、体杂、杂识等比比皆是。这不仅有内容上的杂,体例上的杂,还有语言上的杂,就连名字中也多带“杂”字,如《松窗杂录》、《青箱杂记》、《独醒杂志》、《杜阳杂编》、《方洲杂言》、《碧里杂存》、《金华杂识》等等。然而“杂”并非为小说所特有,史部亦有“杂史”一类,二者之区别并不在于内容的不同,而在于语体之异。杂史作为史,“事系庙堂”、“语关军国”,用语自然严肃庄重,不像小说那样用语诙谐芜漫,但其讲述事件之始末、叙述一时之见闻、记载遗文旧事以及“存掌故,资考证,备读史者之参稽”与小说却是一脉相通。以此来看,我国传统小说在语言上虽诙谐戏谑,但内容却具有信实的一面。与史相参、为史所采、以资参证、实录终存便是小说对于正史的价值。另外,“近雅驯”的收录原则也隐性地规定了这些被收录的小说是具有可信度的。如《国老谈苑》“虽间或抑扬过情,而大致犹据实可信。……他亦多叙述详赡,足与史文相参考”;张鷟的《朝野佥载》“然耳目所接,可据者多,故司马光《通鉴》亦引用之。”因此,小说之杂从内容上看不仅是兼包众体,同时也具有杂乱无章之意,它更像是与史之正相对而呈现出野的性质。
二、繁以助闻
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小说家”类中多次出现繁、博、广等字眼,如葛洪的《西京杂记》“其中所述虽多为小说家言,而摭采繁富取材不竭。”这与小说内容杂有关,因杂而繁富,因杂而广博。其序言有云“然则博采旁蒐,是亦古制,固不必以冗杂废矣。”这就表明小说之冗杂与繁富广博相辅相成。小说之繁不仅裨于见闻、还可以为谈资,甚至以资考证,为史者所采。如蔡绦的《铁围山丛谈》“皆足以考证,广异闻。”曾慥的《高斋漫录》“《类说》自序,以为小道可观,而归之于资治体,助名教,供谈笑,广见闻。”
三、琐而寓劝
《四库全书》“小说家类”的编排是按照杂事之属、异闻之属、琐记之属进行的。琐语、琐记、琐事等词于其中也大量可见。如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所记分三十八门,上起后汉,下迄东晋,皆轶事琐语,足为谈助。”又如《大唐传载》“记初唐至元和中杂事。……间及于诙谐谈谑及朝野琐事。”司马光《涑水见闻》“是编杂录宋代旧事,……其中所记国家大政为多,而亦间涉琐事。”小说之琐不仅与杂、繁密切关联,同时琐反过来也裨于参考,助笑谈,广见闻。三者之间可谓是相辅相依。值得一提的是,小说记事上虽繁琐,但小说同时也是“寓劝戒”的。如刘肃的《大唐新语》“……皆取轶闻旧事有裨劝戒者。”李肇的《唐国史补》“……皆有裨于风教。”杨瑀的《山居新语》,“其书皆记所见闻,多参以神怪之事,盖小说家言。……其他嘉言懿行资戒者颇多。”郭彖《睽车志》“是书皆记鬼怪神异之事,为当时耳目所见闻者。……其大旨亦主于阐明因果,以资劝戒。特摭拾既广,亦往往缘饰附会,有乖事实。……取其勉人为善之大旨可矣。”洪迈的《夷坚志》“是书所记,皆神怪之说,故以《列子》夷坚事为名。……然其中诗词之类,往往可资采录,而遗闻琐事,亦多足为劝戒,非尽无益于人心者。”这些小说,其可取之处便在于示劝戒、裨风教的大旨。
我国古代的传统小说,因与史相关联,故而有其“信实”,可供史家采录参考,又因其记事博采旁蒐,无所不录,所以又具有繁与杂的特点;因其所记之事非谈神即论怪,非旧事即异闻,非轶文即琐事,语言诙谐怪诞,但却为人们提供了话料,助人谈笑,同时也增长见闻。这些特点在《四库全书》的收录与取舍原则下,显得更加鲜明。如郑处海的《明皇杂录》“……乃知小说记事,苟非耳目亲接,安可轻书耶云云。则处海是书亦不尽实录。然小说所记,真伪相参,自古已然,不独处海。在博考而慎取之,故不能以一二事之失实,遂废此一书也。”郑元佑的《遂昌杂录》“多记宋末轶事,及元代高士名臣轶事,而遭逢世乱,亦间有忧世之言。其言皆笃厚质实,非《辍耕录》诸书捃拾冗杂者可比。”史有史的准绳,小说有小说的标准,应该区别对待。但从另一个侧面可以看出,我国古代的传统小说其概念的不规范,其外延的不清晰,其内涵的不明确,这些皆导致了其地位的不独立。
参考文献:
[1](晋)郭相注.(唐)成玄英疏.曹础基.黄兰发点校.庄子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2011.1:484页.
[2](汉)班固.汉书·艺文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1745页.
[3](汉)班固.汉书·艺文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1745页.
关键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传统小说;特征
“小说”一词最早出现在《庄子·外物》篇中,其言“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 此处“小说”与“大达”对举,主要指那些琐屑的言谈、无关政教的小道理。班固《汉书·艺文志》中则说“小说”出于稗官,为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之人所造也 。由此可见,小說在我国古代文学地位之低微。但小说自产生之日起,从未因其低下的地位而停止发展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至明清时则进入一个高峰期和成熟期。所以班固借孔子之言曰:小说“‘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 我国古典小说正是以“小道可观”的姿态延续了几千年。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并非自唐传奇开始的一系列白话小说,包括宋代评话和明清时期的小说,这些已经是现代意义上的小说了,即具有较鲜明的人物形象,较完整的故事、情节及具体的环境描写等特征的文体。但无论是文言小说还是白话小说,都未受到人们的青睐,直至新文化运动爆发,小说尴尬的处境才开始扭转。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小说自此走到了末路,而现代意义上的小说却成为文学主流。
回归传统小说的语境,纪昀在《四库全书》中将小说分为三派,一是叙述杂事,一是记录异闻,一是缀辑琐语;同时也间接道出小说的功用,即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再就是“近雅驯”的收录原则,此原则将大量所谓的猥鄙荒诞、徒乱耳目之作排斥在外。但这并未阻碍我们窥探传统小说的特点,就《四库全书》所收录的情况而言,我国传统小说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杂而信实
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杂”是一个频繁出现的字眼。杂事、猥杂、杂载、杂录、冗杂、丛杂、杂厕其间、杂言、杂记、杂说、杂采、杂缀、体杂、杂识等比比皆是。这不仅有内容上的杂,体例上的杂,还有语言上的杂,就连名字中也多带“杂”字,如《松窗杂录》、《青箱杂记》、《独醒杂志》、《杜阳杂编》、《方洲杂言》、《碧里杂存》、《金华杂识》等等。然而“杂”并非为小说所特有,史部亦有“杂史”一类,二者之区别并不在于内容的不同,而在于语体之异。杂史作为史,“事系庙堂”、“语关军国”,用语自然严肃庄重,不像小说那样用语诙谐芜漫,但其讲述事件之始末、叙述一时之见闻、记载遗文旧事以及“存掌故,资考证,备读史者之参稽”与小说却是一脉相通。以此来看,我国传统小说在语言上虽诙谐戏谑,但内容却具有信实的一面。与史相参、为史所采、以资参证、实录终存便是小说对于正史的价值。另外,“近雅驯”的收录原则也隐性地规定了这些被收录的小说是具有可信度的。如《国老谈苑》“虽间或抑扬过情,而大致犹据实可信。……他亦多叙述详赡,足与史文相参考”;张鷟的《朝野佥载》“然耳目所接,可据者多,故司马光《通鉴》亦引用之。”因此,小说之杂从内容上看不仅是兼包众体,同时也具有杂乱无章之意,它更像是与史之正相对而呈现出野的性质。
二、繁以助闻
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小说家”类中多次出现繁、博、广等字眼,如葛洪的《西京杂记》“其中所述虽多为小说家言,而摭采繁富取材不竭。”这与小说内容杂有关,因杂而繁富,因杂而广博。其序言有云“然则博采旁蒐,是亦古制,固不必以冗杂废矣。”这就表明小说之冗杂与繁富广博相辅相成。小说之繁不仅裨于见闻、还可以为谈资,甚至以资考证,为史者所采。如蔡绦的《铁围山丛谈》“皆足以考证,广异闻。”曾慥的《高斋漫录》“《类说》自序,以为小道可观,而归之于资治体,助名教,供谈笑,广见闻。”
三、琐而寓劝
《四库全书》“小说家类”的编排是按照杂事之属、异闻之属、琐记之属进行的。琐语、琐记、琐事等词于其中也大量可见。如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所记分三十八门,上起后汉,下迄东晋,皆轶事琐语,足为谈助。”又如《大唐传载》“记初唐至元和中杂事。……间及于诙谐谈谑及朝野琐事。”司马光《涑水见闻》“是编杂录宋代旧事,……其中所记国家大政为多,而亦间涉琐事。”小说之琐不仅与杂、繁密切关联,同时琐反过来也裨于参考,助笑谈,广见闻。三者之间可谓是相辅相依。值得一提的是,小说记事上虽繁琐,但小说同时也是“寓劝戒”的。如刘肃的《大唐新语》“……皆取轶闻旧事有裨劝戒者。”李肇的《唐国史补》“……皆有裨于风教。”杨瑀的《山居新语》,“其书皆记所见闻,多参以神怪之事,盖小说家言。……其他嘉言懿行资戒者颇多。”郭彖《睽车志》“是书皆记鬼怪神异之事,为当时耳目所见闻者。……其大旨亦主于阐明因果,以资劝戒。特摭拾既广,亦往往缘饰附会,有乖事实。……取其勉人为善之大旨可矣。”洪迈的《夷坚志》“是书所记,皆神怪之说,故以《列子》夷坚事为名。……然其中诗词之类,往往可资采录,而遗闻琐事,亦多足为劝戒,非尽无益于人心者。”这些小说,其可取之处便在于示劝戒、裨风教的大旨。
我国古代的传统小说,因与史相关联,故而有其“信实”,可供史家采录参考,又因其记事博采旁蒐,无所不录,所以又具有繁与杂的特点;因其所记之事非谈神即论怪,非旧事即异闻,非轶文即琐事,语言诙谐怪诞,但却为人们提供了话料,助人谈笑,同时也增长见闻。这些特点在《四库全书》的收录与取舍原则下,显得更加鲜明。如郑处海的《明皇杂录》“……乃知小说记事,苟非耳目亲接,安可轻书耶云云。则处海是书亦不尽实录。然小说所记,真伪相参,自古已然,不独处海。在博考而慎取之,故不能以一二事之失实,遂废此一书也。”郑元佑的《遂昌杂录》“多记宋末轶事,及元代高士名臣轶事,而遭逢世乱,亦间有忧世之言。其言皆笃厚质实,非《辍耕录》诸书捃拾冗杂者可比。”史有史的准绳,小说有小说的标准,应该区别对待。但从另一个侧面可以看出,我国古代的传统小说其概念的不规范,其外延的不清晰,其内涵的不明确,这些皆导致了其地位的不独立。
参考文献:
[1](晋)郭相注.(唐)成玄英疏.曹础基.黄兰发点校.庄子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2011.1:484页.
[2](汉)班固.汉书·艺文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1745页.
[3](汉)班固.汉书·艺文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17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