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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与企业竞争力
根据管理大师迈克·波特的观点,要想在竞争中取胜,最主要的策略有二:那就是差异化与低成本。
如果企业选择在产品功能上予以创新,设法满足消费者比较特别的需求,提高消费者购买意愿,增加产品获利,则是差异化策略。
为了完成这样的差异化,企业必须研究市场上产品功能的趋势及需求,将消费者想要的功能设计在产品中,甚至创造出想象不到的功能,提高市场占有率,并建立竞争障碍。正因为如此,如今的趋势是全球的公司都参与了一场新产品战。其战场遍及世界各地的每一个角落,无论从家电到工程用新型树脂,从炸薯片到电子芯片,从软件到硬件。谁能愈早推出新产品,就能早一步占据市场,在敌人抵达之前先捞一票。
也许有人会说,我如果采取低成本策略,无需研发新产品,一样可以取得竞争优势。
但不能忽视的是,采用低成本策略,企业必须随时掌握各种最新的产品技术、组件及材料,设法在维持即有功能的情况下,将产品成本降至最低。国外的研究显示:企业推出一项新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的料、工、费大约占总产品成本的85%,设计、开发、测试等研发作业投入之人力成本,只占全部成本的10%。然而一样产品成本的高低,主要是由研发作业决定的,因为生产一项产品须投入的那些材料、人工,有90%是在研发过程中决定的。由此可知,研发费用虽然不是产品成本的主要项目,但是研发作业的良莠却是决定产品成本高低最主要的因素。
因此说,无论企业采取低成本策略或是差异化策略,都脱离不了研发的作用。
除了降低成本与差异化两个策略外,研发作业对于提升企业竞争力还有很多贡献,包括:协助企业进入新的产品市场、扩大即有的产品组合、满足客户需求、提高获利能力,以及建立障碍让其它竞争者无法超越等(见图1)。
这几年,研发作业对于企业获利及成长的贡献特别明显。国外知名研究机构的报告指出:新产品或服务项目的开发已成为大部分企业成长的动力来源,也惟有推出新产品才能让企业持续大幅成长。根据这份研究报告,若将样本中的公司依据成长幅度排序,在成长幅度较高的前1/3企业中,销售收入中有34%是由新产品创造的,而成长幅度较低的企业,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只占了全部销售收入的11%。新产品开发对于企业成长的影响力由此可知。
研发与企业获利
除了以上因素外,还有几个因素让研发作业对企业变得更为重要。根据国外知名研究机构的调查:新产品所创造的销售收入及利润,占科技产业总收入及利润的比例越来越高,新产品开发成功与否对企业能否实现成长目标的影响愈来愈大。
此外随着全球化的竞争日益激烈,速度已是企业击败对手最重要的武器,其中又以研发作业的速度(TTM, Time to Market)及生产配销的速度(TTV, Time to Volume)最为重要。
我们可以从一项国外的调查报告来看看产品开发速度对企业获利的影响。新产品在推出上市之后,一般会经历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等几个阶段,然而就整个产品生命期而言,新产品愈早推出市场所创造的销售收入总额就愈高。相对的,依据国外的研究:新产品若是比预期的时间晚6个月上市,整个生命期的总销售收入将会减少30%(见图2)。
几年前就有一家国际知名的激光打印机设计制造公司因为新产品延迟上市而吃了大亏。依据这家公司的经验,激光打印机的产品生命周期约为16个月。有一次该公司因为研发数据管理的混乱及遗失,某一款新的激光打印机比预期时间晚了4个月才上市,结果整个生命周期缩短为12个月(因为竞争对手在预期时间内推出更新的产品),总销售收入比预期少了33%,同时对该产品线当年度收入及利润目标的达成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除了对收入与利润的影响外,部分领导企业则是以快速开发新产品的方式,进入新的市场,摆脱竞争者,任由它们在旧产品市场上互相厮杀,争食残留的利益。
研发与专利之争
除了延续竞争优势、提升获利能力之外,研发活动也承担了另一项伴随着知识经济而来的重责大任:专利大战。由于零件、材料的多样化,产品技术的复杂化,制造业或多或少会使用其它公司的专利技术,或是将产品技术授权其它公司使用;专利权因此成为继原料、资本、人工后第四项生产要素。来自研发活动成果而申请的众多技术专利,除了透过技术授权增加企业收入外,更是科技产业间彼此攻伐、钳制对手、设立竞争障碍、掠夺他人获利的最重要武器。有关专家指出:虽然专利数目并不代表质量,但毋庸讳言的,专利愈丰富的企业,在打官司或交互授权时,谈判的筹码就愈多。
企业在专利权方面最常见的策略,是阻挠竞争者,让对方不能切入该领域。
IBMvs.Sun专利缠斗
曾经入选 “美国100位最有影响力的律师”金榜的李贝克,担任过微太阳计算机(Sun Microsystems)、网景(Netscape)、甲骨文(Oracle)、苹果(Appple)、网威(Novell)等知名科技厂商的法律顾问。在他的著作《专利的荒谬》中,李贝克举出自己代表客户微太阳计算机和IBM谈判的亲身经验。当时已是“专利工厂”的IBM,一口气摆开14位律师的大阵势,涌进当时规模仍很小的微太阳公司。在会议室中,一位穿着深蓝西装的IBM代表举出洋洋洒洒的报告,警告微太阳已经侵犯了IBM拥有的7项专利。
轮到微太阳反击的时候,李贝克和代表微太阳的其他科技律师,拿起笔在白板上画下各种图表,有力地将IBM的指控一一击破,一阵口沫横飞后,得出的结论是:在七项IBM指控侵权的专利中,只有一个有可能在法庭成案,而且就算诉诸法律,这唯一的侵权案也不会胜诉。
然而,IBM的代表们面对这场精彩的答辩,面无表情、无动于衷。在一阵尴尬的寂静后,为首的律师冷冷地开口:“好吧,或许你们真的没有侵犯这7个专利,不过我们有1万个专利,你真的希望我们回总部找出7个你们的确有侵权专利吗?还是你们干脆省点事,直接付我们2000万美元?”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双方讨价还价后,微太阳决定花钱消灾,IBM律师团则前往拜访名单上下一个倒霉的猎物。
“IBM vs.Sun”的故事翻版,几乎每个星期都在上演。于是许多人质疑大公司专利封锁或打压,让许多厂商无法公平竞争。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这反而是刺激厂商成长创新的最好方式。这就如同失火时遇上门打不开,自然会想办法打破窗户找生路。
深圳的华为公司也非常重视自主研发,近年每年的专利申请都超过1000件。2003年思科公司起诉华为侵犯其知识产权。华为虽然撤回了其路由器在美国的销售,但是这场官司却让华为获得了意外收获,那就是这一官司一举提高了华为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标志着华为挤入国际知名电信设备制造商的行列,其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从此大增,并节省了大量广告和市场推广费用。
研发与企业良性发展
研发支出是高科技公司营运能力的重要指标。研发支出的绝对金额,在全球产业竞争上,有直接的加分作用;企业淘汰赛愈来愈快,在“大者恒大”的情况下,研发支出也要随企业规模增加,才能维持领先的优势。
尽管研发无法让公司在短时间获利,但如同迈克·墨菲所指出:“高营收成长→高获利→高研发费用→高营收成长”的良性循环,才是高科技公司经营的阳关道。
1990年以来,各大制造厂商之间质量与产能的差距逐渐缩小,加上新产品对企业获利的影响愈来愈大,研发逐渐变成企业管理的重心。研发的效率,成为企业继续成长的关键;研发效率也决定企业在市场上与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是个有创新能力的领导者,还是只会抄袭的跟随者。研发作业的效率也决定企业能否进一步压缩新产品开发日程,更早推出产品以延长生命周期。
根据管理大师迈克·波特的观点,要想在竞争中取胜,最主要的策略有二:那就是差异化与低成本。
如果企业选择在产品功能上予以创新,设法满足消费者比较特别的需求,提高消费者购买意愿,增加产品获利,则是差异化策略。
为了完成这样的差异化,企业必须研究市场上产品功能的趋势及需求,将消费者想要的功能设计在产品中,甚至创造出想象不到的功能,提高市场占有率,并建立竞争障碍。正因为如此,如今的趋势是全球的公司都参与了一场新产品战。其战场遍及世界各地的每一个角落,无论从家电到工程用新型树脂,从炸薯片到电子芯片,从软件到硬件。谁能愈早推出新产品,就能早一步占据市场,在敌人抵达之前先捞一票。
也许有人会说,我如果采取低成本策略,无需研发新产品,一样可以取得竞争优势。
但不能忽视的是,采用低成本策略,企业必须随时掌握各种最新的产品技术、组件及材料,设法在维持即有功能的情况下,将产品成本降至最低。国外的研究显示:企业推出一项新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的料、工、费大约占总产品成本的85%,设计、开发、测试等研发作业投入之人力成本,只占全部成本的10%。然而一样产品成本的高低,主要是由研发作业决定的,因为生产一项产品须投入的那些材料、人工,有90%是在研发过程中决定的。由此可知,研发费用虽然不是产品成本的主要项目,但是研发作业的良莠却是决定产品成本高低最主要的因素。
因此说,无论企业采取低成本策略或是差异化策略,都脱离不了研发的作用。
除了降低成本与差异化两个策略外,研发作业对于提升企业竞争力还有很多贡献,包括:协助企业进入新的产品市场、扩大即有的产品组合、满足客户需求、提高获利能力,以及建立障碍让其它竞争者无法超越等(见图1)。
这几年,研发作业对于企业获利及成长的贡献特别明显。国外知名研究机构的报告指出:新产品或服务项目的开发已成为大部分企业成长的动力来源,也惟有推出新产品才能让企业持续大幅成长。根据这份研究报告,若将样本中的公司依据成长幅度排序,在成长幅度较高的前1/3企业中,销售收入中有34%是由新产品创造的,而成长幅度较低的企业,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只占了全部销售收入的11%。新产品开发对于企业成长的影响力由此可知。
研发与企业获利
除了以上因素外,还有几个因素让研发作业对企业变得更为重要。根据国外知名研究机构的调查:新产品所创造的销售收入及利润,占科技产业总收入及利润的比例越来越高,新产品开发成功与否对企业能否实现成长目标的影响愈来愈大。
此外随着全球化的竞争日益激烈,速度已是企业击败对手最重要的武器,其中又以研发作业的速度(TTM, Time to Market)及生产配销的速度(TTV, Time to Volume)最为重要。
我们可以从一项国外的调查报告来看看产品开发速度对企业获利的影响。新产品在推出上市之后,一般会经历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等几个阶段,然而就整个产品生命期而言,新产品愈早推出市场所创造的销售收入总额就愈高。相对的,依据国外的研究:新产品若是比预期的时间晚6个月上市,整个生命期的总销售收入将会减少30%(见图2)。
几年前就有一家国际知名的激光打印机设计制造公司因为新产品延迟上市而吃了大亏。依据这家公司的经验,激光打印机的产品生命周期约为16个月。有一次该公司因为研发数据管理的混乱及遗失,某一款新的激光打印机比预期时间晚了4个月才上市,结果整个生命周期缩短为12个月(因为竞争对手在预期时间内推出更新的产品),总销售收入比预期少了33%,同时对该产品线当年度收入及利润目标的达成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除了对收入与利润的影响外,部分领导企业则是以快速开发新产品的方式,进入新的市场,摆脱竞争者,任由它们在旧产品市场上互相厮杀,争食残留的利益。
研发与专利之争
除了延续竞争优势、提升获利能力之外,研发活动也承担了另一项伴随着知识经济而来的重责大任:专利大战。由于零件、材料的多样化,产品技术的复杂化,制造业或多或少会使用其它公司的专利技术,或是将产品技术授权其它公司使用;专利权因此成为继原料、资本、人工后第四项生产要素。来自研发活动成果而申请的众多技术专利,除了透过技术授权增加企业收入外,更是科技产业间彼此攻伐、钳制对手、设立竞争障碍、掠夺他人获利的最重要武器。有关专家指出:虽然专利数目并不代表质量,但毋庸讳言的,专利愈丰富的企业,在打官司或交互授权时,谈判的筹码就愈多。
企业在专利权方面最常见的策略,是阻挠竞争者,让对方不能切入该领域。
IBMvs.Sun专利缠斗
曾经入选 “美国100位最有影响力的律师”金榜的李贝克,担任过微太阳计算机(Sun Microsystems)、网景(Netscape)、甲骨文(Oracle)、苹果(Appple)、网威(Novell)等知名科技厂商的法律顾问。在他的著作《专利的荒谬》中,李贝克举出自己代表客户微太阳计算机和IBM谈判的亲身经验。当时已是“专利工厂”的IBM,一口气摆开14位律师的大阵势,涌进当时规模仍很小的微太阳公司。在会议室中,一位穿着深蓝西装的IBM代表举出洋洋洒洒的报告,警告微太阳已经侵犯了IBM拥有的7项专利。
轮到微太阳反击的时候,李贝克和代表微太阳的其他科技律师,拿起笔在白板上画下各种图表,有力地将IBM的指控一一击破,一阵口沫横飞后,得出的结论是:在七项IBM指控侵权的专利中,只有一个有可能在法庭成案,而且就算诉诸法律,这唯一的侵权案也不会胜诉。
然而,IBM的代表们面对这场精彩的答辩,面无表情、无动于衷。在一阵尴尬的寂静后,为首的律师冷冷地开口:“好吧,或许你们真的没有侵犯这7个专利,不过我们有1万个专利,你真的希望我们回总部找出7个你们的确有侵权专利吗?还是你们干脆省点事,直接付我们2000万美元?”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双方讨价还价后,微太阳决定花钱消灾,IBM律师团则前往拜访名单上下一个倒霉的猎物。
“IBM vs.Sun”的故事翻版,几乎每个星期都在上演。于是许多人质疑大公司专利封锁或打压,让许多厂商无法公平竞争。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这反而是刺激厂商成长创新的最好方式。这就如同失火时遇上门打不开,自然会想办法打破窗户找生路。
深圳的华为公司也非常重视自主研发,近年每年的专利申请都超过1000件。2003年思科公司起诉华为侵犯其知识产权。华为虽然撤回了其路由器在美国的销售,但是这场官司却让华为获得了意外收获,那就是这一官司一举提高了华为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标志着华为挤入国际知名电信设备制造商的行列,其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从此大增,并节省了大量广告和市场推广费用。
研发与企业良性发展
研发支出是高科技公司营运能力的重要指标。研发支出的绝对金额,在全球产业竞争上,有直接的加分作用;企业淘汰赛愈来愈快,在“大者恒大”的情况下,研发支出也要随企业规模增加,才能维持领先的优势。
尽管研发无法让公司在短时间获利,但如同迈克·墨菲所指出:“高营收成长→高获利→高研发费用→高营收成长”的良性循环,才是高科技公司经营的阳关道。
1990年以来,各大制造厂商之间质量与产能的差距逐渐缩小,加上新产品对企业获利的影响愈来愈大,研发逐渐变成企业管理的重心。研发的效率,成为企业继续成长的关键;研发效率也决定企业在市场上与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是个有创新能力的领导者,还是只会抄袭的跟随者。研发作业的效率也决定企业能否进一步压缩新产品开发日程,更早推出产品以延长生命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