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育林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育林资金由林业部门统一征收、分级管理、专款专用”。历史上林业部门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苦,在育林资金管理上,存在少提、挪用和分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阻碍了营林商品化和资产化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改变传统的森林资源管理经营“政、事、企不分”的体制,改革原来的育林资金管理方式,以推进现代林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