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项工程:中国工业化的起点与当代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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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以“一五”计划为契机,为工业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40年工业化进程,不仅推动着经济发展水平加速提升,更是将我国从一个农业经济大国转型为工业经济大国。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重新审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工业化发展历程,总结与梳理我国工业化发展初期156项的历史经验,对于在新时代背景下,进一步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156项工程;工业化;启示
  中图分类号:F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866 (2018) 03-023-015
  工业经济论坛 URL: http//www.iereview.com.cn DOI: 10.11970/j.issn.2095-7866.2018.03.004
  引言
  纵观世界近现代经济发展史,工业化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国民经济中一系列重要生产要素的组合方式连续发生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变化、进而推动经济增长的过程[1]。近年来,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开始重新审视实体经济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纷纷推出“再工业化”战略以重新振兴实体经济,并试图以战略布局的方式在新兴产业领域和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等方面抢占发展制高点,以继续维系其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先行者地位。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后,尽管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确保经济发展不至于明显下滑,但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显,粗放式发展的工业化已难以为继[2]。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3]。随着2020年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国工业化进程将进一步深化,从基本实现工业化向全面实现工业化推进[1]。
  1953-1957年,我国实施了第一个五年计划,核心是以156项工程为推出快速推动我国工业化进程,由此,156项工程建设期间也成为了我国奠定工业化初步基础的重要时期。我国突破资本主义阵容的层层封锁,借助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援助,成功地夯实了国家工业化发展的初步基础,使中国以能源、机械、原材料为主要内容的重工业在现代化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4]。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重新审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工业化发展历程,总结与梳理我国工业化发展初期156项的历史经验,对于在新时代背景下,进一步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 156项工程确定:背景与过程
  (一) 156项建设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内面临最严酷的经济环境:通货恶性膨胀、金融投机猖獗、失业率居高不下、灾害频繁发生、财政赤字飙升;国外资本主义阵营对我国实行全面的军事、经济封锁[4]。为了早日摆脱困境,尽快恢复经济发展,1949-1952年间,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行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国民经济得以以奇迹般的速度恢复,但基本经济特征并未发生实质性的改变[4],落后农业国的局面未得到有效改善[5]。在此基础上,为了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工业化、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发展差距,我国制定和实施了以建设156项为核心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在制定“一五”计划时,我国的经济基础十分落后,甚至连制造主要工具的机器制造业都没有,迫切需要采取积极的工业化政策,推動重工业快速发展,从而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因此,“一五”计划决定优先发展重工业,在重工业为主导的工业化进程中相应地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以此快速推进我国工业体系的构建[6],由此“一五”时期也称为奠定我国工业化初步基础的重要时期。新中国大规模的工业化起步最为主要的标志就是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以156项工程为中心工业化建设,并因此成为我国工业化的奠基石与里程碑[4]。
  (二) 156项确定过程
  156项工程指苏联援华工程项目的统称,其项目建设是逐步商定,分步实施的。156项从1950年开始第一个项目,到1969年完成150项的建成工作,历时19年,但其主要的建设高峰期还是在“一五”时期,截至“一五”结束的1957年底,156项中一半以上的项目已如期全部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我国工业生产能力得以在这一期间飞速增长,为我国下一阶段的工业高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7],由于在中西部地区布局了大量的工业企业,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工业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尤其是西部地区落后的局面大为改善,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明显提速,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4]。
  第一批项目是1950年确定的,其中《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中规定,除向中国提供3亿美元的优惠贷款外,苏联政府还帮助中国新建或改建50个工业企业,其中包括煤炭、电力等能源项目,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基础工业项目,以及国防工业项目;并于1950年4月20日,与中国签订1950-1952年由苏联向中国提供各种工业装备及器材协定书,以解决中国企业建设与发展所需的设备问题[4]。
  第二批项目的确定是于1953年我国签署《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苏联承诺在1953-1959年间援助中国新建与改建91个规模巨大的工程项目[4],协议规定,苏联负责完成总计141个项目的各项设计工作和设备供应,并在施工过程中给予技术援助,培训干部和技术人员,并提交相关许可和技术资料[4]。作为援建项目的部分补偿,中方将在1954-1959年间向苏方提供16万吨钨砂、11万吨铜、3万吨锑、9万吨橡胶等战略原料物资[8]。
  1954年初,中国政府向苏联政府提出加速大规模援建重工业的请求,苏联新领导对此高度重视[9]。1954年9月,苏联政府代表团应邀来中国参加国庆五周年庆典,其间与中国政府签订关于苏联政府帮助中国新建15项中国工业企业和扩大原有协定定位的141项企业设备的供应范围的议定书[10],至此中苏三次共签订156项援建项目。1955年,中苏双方商定再增加15项, 之后又口头商定增加2项,从1950-1955年,中苏前后五次共确定174项工程。经过反复的核查调整,通过对部分项目进行合并、推迟和取消,最终确定为154项, 因为“一五”计划公布156项在先,统称为156项工程。   156项工程中前后投入实际施工建设的共有150项,其中“一五”时期施工的有146项,中国工业倚重沿海的状态得到较大程度改变,较为完整的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体系得以初步建立,使我国重要工业部分实现了从无到有的重大转变,奠定了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的基础。
  二、 156项分析:行业与区域
  (一) 行业分布情况
  156项工程中实际施工的150项分布在煤炭、电力、石油、钢铁、有色金属、化工、机械、医药、轻工、航空、电子、航天、船舶等行业,这些行业有属于国民经济基础的能源原材料产业,有代表当时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高科技产业,有加强实力的兵器产业,还有与人民生活联系密切的医药和轻工行业。实施的150项工程中,军事工业企业占44个,可见当时提高国防实力的急迫性,其余106个均为民用工业企业;在这150个项目中,除了3个轻工业和医药项目外,几乎全部是重工业[4]。
  在156项中,煤炭工业25项,占项目总数的1/6,历时25年,煤炭工业25项全部建成,实际开工项目为:大同鹅毛口竖井、双鸭山洗煤厂、平顶山二号立井、辽源中央立井、抚顺西露天矿、抚顺东露天矿、抚顺勝利矿、抚顺老虎台矿、抚顺龙凤矿、城子河九号立井、城子河洗煤厂、阜新海州露天矿、阜新平安立井、阜新-新邱一号立井、峰峰通顺三号立井、峰峰中央洗煤厂、通化湾沟立井、淮南谢家集中央洗煤厂、铜川王石凹立井、焦作中马村二号立井、鹤岗兴安台十号立井、兴安台二号立井、鹤岗东山一号立井、兴安台洗煤厂、山西潞安洗煤厂。其中辽源中央立井、阜新海州露天矿、阜新平安立井、鹤岗兴安台十号立井、鹤岗东山一号立井等5项为续建项目,抚顺西露天矿、抚顺胜利矿、抚顺老虎台矿、抚顺龙凤矿等4项为改建项目,其余16项均为新建项目[4]。
  在156项中,电力工业25项,占项目总数的1/6,从1951-1957的6年间,电力工业的25项陆续开工,实际开工项目为:阜新热电站、丰满水电站、重庆电站、西安热电站(一期、二期)、郑州第二热电站、富拉尔基热电站、乌鲁木齐热电站、抚顺热电站、太原第一热电站、个旧电站(一期、二期)、大连热电站、太原第二热电站、石家庄热电站(一期、二期)、兰州热电站、包头四道沙河热电站、佳木斯纸厂热电站、洛阳热电站、吉林热电站、青山热电厂、户县热电站、株洲热电厂、成都热电站、三门峡水利枢纽、北京热电厂、包头宋家河热电站。其中阜新热电站、抚顺电站、丰满水电站、大连热电站、吉林热电站、青山热电站为扩建项目,其余19项均为新建项目[4]。
  “一五”期间钢铁工业的发展开创了我国钢铁工业发展史的新纪元,156项中,钢铁工业7项:鞍山钢铁公司、本溪钢铁公司、富拉尔基特钢厂(一期、二期)、吉林铁合金厂、武汉钢铁公司、包头钢铁公司、热河钒钛厂。其中仅鞍山钢铁公司和本溪钢铁公司为改建项目,其余5项均为新建项目[4]。从1952-1956年间,7项钢铁工业陆续开工。尤其是鞍山、武汉、包头三大钢铁公司的建设,奠定了我国钢铁工业发展的基础。
  156项中,有色金属工业13项,占项目总数近1/10:抚顺铝厂(一期、二期)、哈尔滨铝加工厂(一期、二期)、吉林电极厂、株洲硬质合金厂、杨家杖子钼矿、云南锡业公司、江西大吉山钨矿、江西西华山钨矿、江西岿美山钨矿、白银有色金属公司、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东川矿务局、会泽铅锌矿。仅抚顺铝厂(一期、二期)为改建项目外,其余均为新建项目。从1952-1958年间,有色金属工业的13项陆续开工。“一五”计划期间,有色金属工业有全面恢复转入大规模开发建设,改造和扩建了一批老企业,新建了一大批有色金属骨干企业和事业单位。
  我国要实现工业化,尤其是要快速实现工业化,必须建设一批骨干机械企业,发展自己的机械制造力量。“一五”时期,苏联援建的156项中机械工业有24项,超过项目总数的1/6:沈阳风动工具厂、长春第一汽车厂、沈阳第一机床厂、哈尔滨量具刀具厂、哈尔滨仪表厂、沈阳电缆厂、哈尔滨锅炉厂(一期、二期)、哈尔滨汽轮机厂(一期、二期)、洛阳滚珠轴承厂、哈尔滨电机厂汽轮机发电机车间、沈阳第二机床厂、武汉重型机床厂、洛阳矿山机械厂、富拉尔基重机厂、洛阳拖拉机厂、兰州石油机械厂、西安高压电瓷厂、西安开关整流器厂、西安绝缘材料厂、西安电力电容厂、哈尔滨碳刷厂、兰州炼油化工机械厂、哈尔滨滚珠轴承厂、湘潭船用电极厂。其中仅沈阳风动工具厂、沈阳电缆厂、沈阳第二机床厂和哈尔滨滚珠轴承厂等4项为改建项目外,其余均为新建项目[4]。
  这些重大项目的建成投产,协助中国建立了汽车、拖拉机、发电设备、石油化工设备、冶金矿山设备、工程机械等制造业,初步形成了哈尔滨、洛阳、西安、兰州等一批新的机械工业基地[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的石油炼制工业十分弱小,仅有几个小规模、技术装备落后的炼油厂,且生产能力遭到严重破坏。在苏联援建的156项中,石油工业仅占2项:改建的抚顺第二制油厂和新建的兰州炼油厂,且2项均在1956年开始施工,并于1959年竣工。
  156项中化学工业有11项,实际实施7项,全部为新建项目,形成了吉林、兰州和太原三个化工联合企业的雏形:吉林染料厂、吉林氮肥厂、吉林电石厂、太原化工厂、兰州合成橡胶厂、太原氮肥厂、兰州氮肥厂。从1954-1957年间,化学工业的7项陆续开工,并于1960年全部竣工。
  在苏联援建的156项中,医药工业2项,全部为新建项目,分别为华北制药厂和太原磺胺厂(太原制药厂)。华北制药厂是一个大型联合企业,1953年开始筹建,1955年破土动工,1958年6月建成投产;太原磺胺厂于1953年开始筹建,第一期工程的主要生产车间于1959年建成。在156项,轻工业仅1项,即1953年开始施工、1957年竣工的佳木斯造纸厂。
  156项中,航空工业有12项,包括飞机制造厂、航空发动机制造厂和机械设备制造厂,是我国航空工业迅速从修理走向制造。从1953-1955年间,航空工业12项陆续开工:黑龙江120厂、黑龙江122厂、辽宁410厂、辽宁112厂、江西320厂、陕西114厂、湖南331厂、陕西113厂、陕西115厂、陕西212厂、陕西514厂、陕西422厂。其中,黑龙江、辽宁、江西的6项均为改建项目,陕西的6项均为新建项目。   156项中,电子工业10项:北京774厂、北京738厂、陕西853厂、四川715厂、陕西786厂、四川719厂、陕西782厂、陕西785厂、四川784厂、四川788厂。除北京774厂为改建项目外,其余均为新建项目。
  156项中,兵器工业16项,全部为新建项目,从1953-1956年间,16项兵器工业项目陆续开工:山西743厂、山西763厂、山西908厂、内蒙447厂、陕西847厂、陕西248厂、陕西803厂、陕西844厂、陕西843厂、陕西804厂、陕西845厂、山西884厂、山西616厂、山西245厂、内蒙617厂、甘肃805厂。
  156项中,航天工业实施施工2项:1953年开工改建、1956年竣工的北京211厂和1954开工新建、1957年竣工的辽宁111厂。
  156项中,船舶工业实施施工4项,均为新建项目:辽宁431厂、河南407厂、陕西408厂、山西874厂。
  (二) 区域布局情况
  实际开工实施的150个项目中,有56项设在东北三省,其中民用项目50项,军用项目6项;有37项布置在中部6省(山西、河南、江西、湖北、湖南、安徽),其中民用項目28项,军用项目9项;有42项布置在西部5省(陕西、甘肃、内蒙古、云南、新疆),其中民用项目22项,军用项目20项。44个军用项目中,山西和陕西两省占25项。
  三、 156项的贡献与作用
  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是中国“一五”计划建设的核心,是中国工业化快速向前推进的起点,也是我国首次借助国外资金、技术和设备开展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的历史性实践[4]。156项的实施,使我国的重工业技术水平从解放前落后与工业发达国家接近一个世纪,迅速提高到20世纪40年代的水平[13]。
  (一) 中国工业技术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奠定了工业全面发展的坚实基础
  技术落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重工业薄弱;设备简陋,工业生产多为手工劳动;操作方法落后,技术力量严重不足。156项逐步建设与开工生产,中国工业技术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工业设备和工人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工业的机械化程度稳步提升;技术经济定额逐渐改进,先进生产经验逐步推广;工业产品种类不断增多[4]。
  在技术发展方面,通过156项的建设,苏联向中国转移了很多行业的基础技术,如汽车、拖拉机、采油炼油设备、化肥、化学纤维、光学仪器、照相胶片、喷气式飞机、航空发动机、坦克、核武器、火箭、计算机、半导体、精密仪器等,填补了这些领域的基础技术空白;促进了从企业生产应用到研发、设计和人才培养的技术体系和工业体系的加速形成;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技术科学的学科体系建设,拓宽了技术科学理论和实验研究的深度和维度[14]。
  通过156项的建设,我国形成了鞍山、武汉、包头三个大型钢铁综合企业为核心的多项重要工程,围绕这些重点企业,我国兴建了一系列配套工程,由此形成了鞍山钢都、沈阳飞机城、长春汽车城等大型工业基地。156项的建设,重构了我国工业建设的自主生产能力,对工业发展的部门结构也有极大改善,初步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基础工业体系和国防工业体系[4]。156项工程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与成功投产,奠定了我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建设了一批门类较全、工业化急需的现代化基础工业;工业生产技术能力显著提升,建立了一些重要的工业部门,如飞机、汽车制造业,重型和精密机械制造业,发电设备制造业等[15]。
  当然,相比于世界工业发达国家,我国的工业技术水平仍然十分落后,且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城乡之间的发展也很不平衡,突出表现在:工业技术装备水平和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依然十分落后;一些紧密、大型的机床仍不能自主生产;主要工业部门基础薄弱,产品品种不足;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技术水平差距较大[4]。
  (二) 新城市不断涌现,城市规模快速扩张,促进了城市发展
  以156项工程为中心的重工业战略助推中国城市建设步入新阶段,结束了以往无计划、分散建设的无序发展期,开始进入一个有计划、按规划重点建设的新时期。156项工程的建设与投产催生了一批新兴工业城市,推动着城市发展逐渐走向规划引导的发展阶[16],并为我国城市化建设贡献了大批城市遗产[17]。
  156项期间,在“为工业化、为生产、为劳动人民服务”和“重点建设,稳步前进”的城市建设方针指导下,正式揭开了有序建设和重点发展现代化工业城市的新篇章。“一五”期间,除东北地区继续作为重点外,武汉、洛阳、兰州、太原、大同、石家庄、西安、成都、株洲、包头等城市相继进入了重点建设序列,并迅速成长为国家工业化的骨干城市[18]。
  在此期间,在156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建设的推动下,核心工业城市和重要的配套工业城市快速成长,还带动形成了多类型的工业城市群,特别是重型工业城市及综合性工业城市成批涌现与发展壮大,更是奠定了中国工业化和工业城市发展的坚实基础[18]。
  (三) 工业建设地区分布趋向合理,促进了区域均衡发展
  为了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业布局不合理的状况,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在充分考虑国防需要的基础上,我国政府将156项中相当大一部分布置在工业基础薄弱的内地,主要分布在西安、兴平、哈尔滨、富拉尔基、鹤岗、抚顺、沈阳、阜新、太原、兰州、成都、包头、株洲、武汉、洛阳、吉林等城市,改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70%左右的工业企业集中在沿海的布局。
  156项工程初步改变了1949年前工业布局不合理的状况,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解放前中国工业设施70%集中在沿海一带,少量的内地工业只集中在少数大城市。为了改变这种内地与沿海极不均衡的工业发展状况,156项工程和其他限额以上项目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项目均设置在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的内地[19],156项工程主要配置在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使我国工业的区域分布趋向平衡[15]。在投入施工的106个民用项目,除50个项目布置在东北地区外,其余绝大多数都分布在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为26项,西部地区为24项。44个国防企业,除部分造船厂分布在沿海地区外,其余均布置在中西部地区,其中布置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就有35项,这其中的25项就在山西和陕西两省。   156项建设有力推动了内地工业化进程,基本改变了我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格局,促进区域平衡发展,为后来内地工业发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 156项的问题与启示
  从1950年第一个项目开始,到1969年150项建成,虽然历时达19年之久,但其主要的建设高峰期在“一五”时期。截至“一五”结束的1957年底,156项中一半以上的项目已如期全部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156项虽然为我国工业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由于我国缺少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经验,且急于求成,以至于在其建设过程涌现出很多问题,比如过度注重投入轻视产出,导致部分项目投入产出比极低;过于看重规模建设而忽视了产品质量;把片面发展重工业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并长期固守,造成了经济结构中农、轻、重比例失调等等。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再次回顾156项工程的背景与建设过程,至少可以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以下几点启示。
  (一) 社会要发展好,必须正确处理好产业比例的关系
  156项建设期间,我们把片面发展重工业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并长期固守,造成了经济结构中农业、轻工业、以重工业之间的比例失调,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使得重工业比重过大,对轻工业和支援农业的工业投资不足,这一期间的轻工业和农业发展相对滞后,甚至一度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制约着重工业的进一步发展[15]。
  “一五”期间重工业投资比重特别大,超过了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重工业投资的比重。“一五”计划规定,在5年内的工业基本建设的投资中,制造生产资料工业的投资占88.8%,高于苏联近3个百分点(苏联“一五”期间为85.9%),制造消费资料工业的投资占11.2%,低于苏联“一五”期间的14.1%。
  因此,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产业结构的比例关系很重要,既要符合当前发展的实际,又要考虑长远的发展需求,更要注重产业发展的长期结构安排。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要求两大部类(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及各部类内部各个产业部门之间都要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这一黄金定律不能忽视。只有各类产業在规模和结构上均能保持一个适度比例,社会扩大再生产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才能正常实现,才能顺利进行。
  (二) 经济建设既要大干快上也要循序渐进
  工业建设是我国“一五”期间的工作重心,全力推动工业化建设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必然选择,苏联援助的156项工程建设,作为“一五”期间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业建设的核心。正是这种大干快上的决心与魄力,推动着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大搞工业化建设,到“一五”末期,156项中一半以上的项目已如期全部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这些工业建设单位,规模大,技术新,许多是我国工业史上完全崭新的创举。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当时的技术水平还很低,为争取时间,有些建设工程不得不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并在建设的过程中来试制各种机器设备,以至于某些工程就存在着质量差、进度慢、浪费多等严重缺点。
  经济建设既要有大干快上的勇气与魄力,也要以实际发展情况和规律为依据循序渐进,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盲目冒进,否则不仅易造成资源错配与浪费,甚至还将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三) 社会主义的优势在于集中力量办大事
  由于156项建设期间急于求成,在156项的基础上,国家上马了一系列配套项目,以当初的财力、国力根本无法支撑如此多项目同时推进,以致1956年国民经济一度出现全面紧张。为了解决这些尖锐的矛盾,国家决定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削减非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集中主要力量进行重点建设[15],才得以将156项建设顺利完成投产。
  得益于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国家将“一五”时期财政总收入的20%集中于重点工程建设;将70%—90%的钢材、水泥、木材等重要的物资优先供应重点工程建设;在人才方面,国家采取培训和从全国抽调的办法,充实加强以“156项工程”为代表的重点企业,保证其对工程技术人员的需求,最终迅速奠定了中国工业化的基础[20]。
  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变化,社会发展与国家建设仍需不断上马重点、重大战略性项目,这些项目建设的投入巨大且成效较慢,因而需要国家集中力量重点支持。
  (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走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道路
  156项重点工程的建设中,苏联对我国完备工业化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不仅提供了资金和设备,而且从勘察地质、选择厂址、搜集设计基础资料、施工设计、指导建筑安装、开工运转、供应新产品技术资料等方面都给予了全面系统的援助。中国在引进技术、设备的同时,也引进了苏联的企业管理模式。尽管在1960年苏联政府突然撤走全部专家时,我国发扬“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精神,攻克了建设过程中碰到的一个又一个的技术难题,截至1969年,成功地完成了剩余项目的建设工作,并先后独立完成了“两弹一星”的研制工作。但在156项建成以后的几十年中,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模式的制约,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缺少或没有自我更新改造的权利,在发展动力上缺乏市场竞争的压力,对人才创新的激励严重不足[15],极大地限制了企业发展活力。
  回顾156项建设的过程,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清国家的发展要自力更生,即使引进技术、设备、专家等,也不能停下探索研究的步伐,尤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技术方面,更要注重引进与创新的协调,既要探索适合中国的发展模式,也要积极贡献中国智慧。
  基金项目
  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中国工业化新阶段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SKGJCX2017-2018);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竞争政策理论前沿与政策走向研究”(SKGJCX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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