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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和非农业收入分配不合理的重要原因,是由于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长期偏低,形成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从历史的角度进行考察,一般认为“一五” (1953~57)和“六五”(1981~85)为较正常时期,其他为非正常时期。较正常时期粮食与化肥,农药的比价分别为1:0.65和1:4,而非正常时期则分别为1:0.85和1:9;可见非正常时期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差距比正常时期高得多,从而使非农业与农业收入差距亦高出30%以上。通过建立投入产出理论价格模型,可以为我国农产品和非农产品比价的合理调整,提供一种参照系和研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