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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全国瞩目的“上访妈妈”唐慧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赔偿案已尘埃落定。终获胜诉的唐慧表示:“我觉得一切都过去了,现在只想好好过自己的生活。”但余波未了,有记者在微博上连篇累牍地质疑唐慧,称其“所获资助已超过90万元人民币并办好出国护照”,指明唐慧有“幕后团队”,“上访妈妈”变成了偏执狂云云。唐慧不得不再次卷入一场争议的漩涡。
由于被媒体长期追踪报道,唐慧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质疑者称,媒体“明明知道她是有着很多缺点的妇女”,却将其塑造成某种英雄形象,来承载某种“厚望”。意思很明白:第一,唐慧有很多缺点,媒体怎么不去揭露“真相”?第二,唐慧有那么多缺点,又怎么能够承载加诸其身的“厚望”?不得不说,这样的质疑不合时宜,也不合逻辑。很简单,因为唐慧的人品无关法治与正义。
媒体为什么关注唐慧?没错,她是一个标志性的符号,并且被赋予了某种推动法治进程、实现法治正义的期望,即让唐慧案能成为改革甚至废除劳教制度的重要契机,如同孙志刚案成为废除收容遣送制度的标志性事件一样。
因为对11岁女儿被胁迫卖淫案的判决不满,唐慧长期上访,被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在此决定经湖南省劳教委复议依法撤销后,她提出国家赔偿。媒体关注该案,关注的是案件本身的司法公正,更关注其背后的劳教制度改革。唐慧的私德如何、人品怎样,与这样的关注有什么关系呢?难道因为她人品不好(假设如此),被劳教就是活该?劳教制度就获得了继续存在的理由?何况,唐慧并非公权人物,其私德无涉公共利益。
对唐慧的人品质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认为唐慧动机不纯,有利益诉求。比如,说她在长期上访中得到当地政府多次的物质资助,以及某社会热心人士的捐助。对前者,公众当然有权过问,但是应该问的是当地政府,为何要如此“维稳”。而后者,完全是两人之间的私事,外人何必置喙?只要热心人士愿意,你管人家捐多少。二是认为唐慧有违法行为,是个“刁民”。比如,在永州市中院立案大厅吃住15天,在街上静坐,散发传单等。但是,需要追问,为什么唐慧会采取这些过激行为?她有没有合法维权的正常途径?最重要的是这些过激行为,是否应该被劳教处理?有关部门的劳教决定是否违法?
唐慧当然不是十全十美的英雄,她身上同样存在常人所具有的缺点,但她不该因此承受道德审判。借用鲁迅的一句话“有缺点的战士仍然是战士”,有缺点的受害者仍然是受害者,需要法治正义的补偿。毕竟,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道德不能绑架法律,人品不能涂改正义。当每个有缺点的个人都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较真,社会和法治才会不断进步。
由于被媒体长期追踪报道,唐慧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质疑者称,媒体“明明知道她是有着很多缺点的妇女”,却将其塑造成某种英雄形象,来承载某种“厚望”。意思很明白:第一,唐慧有很多缺点,媒体怎么不去揭露“真相”?第二,唐慧有那么多缺点,又怎么能够承载加诸其身的“厚望”?不得不说,这样的质疑不合时宜,也不合逻辑。很简单,因为唐慧的人品无关法治与正义。
媒体为什么关注唐慧?没错,她是一个标志性的符号,并且被赋予了某种推动法治进程、实现法治正义的期望,即让唐慧案能成为改革甚至废除劳教制度的重要契机,如同孙志刚案成为废除收容遣送制度的标志性事件一样。
因为对11岁女儿被胁迫卖淫案的判决不满,唐慧长期上访,被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在此决定经湖南省劳教委复议依法撤销后,她提出国家赔偿。媒体关注该案,关注的是案件本身的司法公正,更关注其背后的劳教制度改革。唐慧的私德如何、人品怎样,与这样的关注有什么关系呢?难道因为她人品不好(假设如此),被劳教就是活该?劳教制度就获得了继续存在的理由?何况,唐慧并非公权人物,其私德无涉公共利益。
对唐慧的人品质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认为唐慧动机不纯,有利益诉求。比如,说她在长期上访中得到当地政府多次的物质资助,以及某社会热心人士的捐助。对前者,公众当然有权过问,但是应该问的是当地政府,为何要如此“维稳”。而后者,完全是两人之间的私事,外人何必置喙?只要热心人士愿意,你管人家捐多少。二是认为唐慧有违法行为,是个“刁民”。比如,在永州市中院立案大厅吃住15天,在街上静坐,散发传单等。但是,需要追问,为什么唐慧会采取这些过激行为?她有没有合法维权的正常途径?最重要的是这些过激行为,是否应该被劳教处理?有关部门的劳教决定是否违法?
唐慧当然不是十全十美的英雄,她身上同样存在常人所具有的缺点,但她不该因此承受道德审判。借用鲁迅的一句话“有缺点的战士仍然是战士”,有缺点的受害者仍然是受害者,需要法治正义的补偿。毕竟,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道德不能绑架法律,人品不能涂改正义。当每个有缺点的个人都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较真,社会和法治才会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