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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为基层工作者,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搞好新时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面临一些新问题和新挑战,所以,要因地制宜,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关键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要性;对策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新时期我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这关系到党的建设和农村工作的全局,所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
农村基层党组织包括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它们是农村基层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是我们党的基层组织中数量和人数最多,且作用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新时期,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客观要求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1]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导者,也是农村社会稳定的维护者。他们能否成为勤劳致富的标兵、服务群众的先锋、廉洁奉公的表率,直接决定着人民群众能否聚集在党组织周围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者,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导保证和关键。我们党是一个有着近8000万党员的大党,农村党员占了全国党员总数的43%,农村基层政权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基础。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意义重大。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2/3以上,没有农村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全国的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2]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由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前沿,直接面对农村的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所以,他们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一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生活腐化,以权谋私,违背农民意愿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这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力量。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干群之间的对立,酿成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3]因此,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证
“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要求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4]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5]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广大农民群众的即积极参与,而党员干部是组织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优良作风和廉洁自律是人民群众为新农村建设长期团结奋斗的保证。认真做好新时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才能使他们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目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势头总体比较好,但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道德水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都产生了许多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新问题。
(一)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有些乡镇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没有认识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当作“软指标”而没有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尤其是没有树立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也就没有制定具体办法和有效措施。部分基层干部只重经济发展,而没有正确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关系,甚至把它们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影响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另外,广大群众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不够关心。由于我国的封建臣民意识和习惯观念影响颇深,许多群众的民主参政意识较差,没有很好地发挥对政务、村务工作的监督作用。
(二)部分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
有些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他们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只在于搞形式、摆花架子,而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这种政绩工程使得群众意见不断,不但没有提高基层党组织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反而更加损害了党的威信。
一些村镇决策民主化、政务公开化程度不高。决策程序不规范,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也没有保证。政务公开存在不规范、不经常、内容不全面、不细致、不连贯等缺点,没有为推进民主管理发挥应有作用。这就造成了群众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误解,制约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正常开展。
(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执行不力
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些乡镇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但并没有落实到位。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不了解、不关注,对于老百姓普遍关注的财务、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等问题,也不按制度执行,对民主决策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轻视,反而为一些村干部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提供了便利条件。
民主监督制度缺乏刚性。在村级财务处置、征地补偿款发放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导致有的村干部挪用村集体财产和村民征地补偿款的案件时有发生;乡镇对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也显得软弱无力,“特别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村委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乡镇对村委会干部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即使发现一些问题也是无从下手。”[6]
(四)考核奖惩落实不力,责任追究力度不大
由于基层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够重视,没有因地制宜地做好工作部署,致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参与度不高。对乡、村两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与干部任用、工资福利待遇也没有很好地挂钩,这就不能有效地调动乡、村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另外,乡纪委查办案件能力较弱,难以及时化解基层矛盾,对干部处理也难以及时到位。即使查出了基层干部的一些问题,也一般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没有对其他干部产生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农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也必须放在这个大格局中来思考,党政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一)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和多样性。廉政宣传教育面对的是农村基层的不同人群,不能单纯地进行硬性灌输,例如学文件、读报纸等,而是借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增强宣传教育的直观性、灵活性、有效性,通过多种多样的手段形成一个廉政建设的氛围,从而达到预期目的。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中,形式和途径需要创新,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的“三观”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宣传教育要根据对象确定教育内容,使廉政教育更符合客观实际,更具有针对性。同时在教育方式上注重人性化,做到以德育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廉洁意识。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坚持制度是根本,抓紧制定和完善基本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7]健全民主管理决策制度。凡涉及全村的重大问题,如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土地征拨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大事,必须经支部会议、村民代表会或全体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三资”代理服务制。即各乡镇办事处全部成立村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资金、资产、资源实行代理服务。该制度从以往单纯的资金管理延伸到资产、资源管理,由村延伸到村民小组,同时加强县、乡、村三级监管,从制度上防止贪污、侵占、私分集体财物等问题的发生。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将全村的重大事项、收支情况,定期张榜公布,增加村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三)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县(市)党委和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全面部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定期检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督促检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从而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四)增强制度刚性,加大惩处力度
“全国农村有乡镇党委3.47万个,村党组织62.2万个,农村党员3000多万名,农村基层干部406万名,他们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政策的落实者,是党和政府形象的具体体现者。”[8]所以,对农村基层干部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不能小视,更不能“抓大放小”,“老虎”要打,“老鼠苍蝇”也不能放过。尤其是“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9]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力态势,严格惩处违法乱纪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因不负责任或失职而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参考文献:
[1][9]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9.
[2][3]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0.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2.
[5][7]刘书琴,方明才.教育和制度并举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5).
[6]陈明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9(1).
[8]董涵英.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J].农村工作通讯,2008(18).
关键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要性;对策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新时期我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这关系到党的建设和农村工作的全局,所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
农村基层党组织包括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它们是农村基层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是我们党的基层组织中数量和人数最多,且作用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新时期,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客观要求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1]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导者,也是农村社会稳定的维护者。他们能否成为勤劳致富的标兵、服务群众的先锋、廉洁奉公的表率,直接决定着人民群众能否聚集在党组织周围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者,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导保证和关键。我们党是一个有着近8000万党员的大党,农村党员占了全国党员总数的43%,农村基层政权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基础。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意义重大。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2/3以上,没有农村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全国的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2]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由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前沿,直接面对农村的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所以,他们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一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生活腐化,以权谋私,违背农民意愿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这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力量。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干群之间的对立,酿成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3]因此,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证
“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要求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4]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5]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广大农民群众的即积极参与,而党员干部是组织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优良作风和廉洁自律是人民群众为新农村建设长期团结奋斗的保证。认真做好新时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才能使他们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目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势头总体比较好,但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道德水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都产生了许多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新问题。
(一)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有些乡镇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没有认识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当作“软指标”而没有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尤其是没有树立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也就没有制定具体办法和有效措施。部分基层干部只重经济发展,而没有正确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关系,甚至把它们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影响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另外,广大群众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不够关心。由于我国的封建臣民意识和习惯观念影响颇深,许多群众的民主参政意识较差,没有很好地发挥对政务、村务工作的监督作用。
(二)部分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
有些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他们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只在于搞形式、摆花架子,而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这种政绩工程使得群众意见不断,不但没有提高基层党组织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反而更加损害了党的威信。
一些村镇决策民主化、政务公开化程度不高。决策程序不规范,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也没有保证。政务公开存在不规范、不经常、内容不全面、不细致、不连贯等缺点,没有为推进民主管理发挥应有作用。这就造成了群众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误解,制约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正常开展。
(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执行不力
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些乡镇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但并没有落实到位。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不了解、不关注,对于老百姓普遍关注的财务、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等问题,也不按制度执行,对民主决策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轻视,反而为一些村干部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提供了便利条件。
民主监督制度缺乏刚性。在村级财务处置、征地补偿款发放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导致有的村干部挪用村集体财产和村民征地补偿款的案件时有发生;乡镇对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也显得软弱无力,“特别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村委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乡镇对村委会干部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即使发现一些问题也是无从下手。”[6]
(四)考核奖惩落实不力,责任追究力度不大
由于基层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够重视,没有因地制宜地做好工作部署,致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参与度不高。对乡、村两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与干部任用、工资福利待遇也没有很好地挂钩,这就不能有效地调动乡、村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另外,乡纪委查办案件能力较弱,难以及时化解基层矛盾,对干部处理也难以及时到位。即使查出了基层干部的一些问题,也一般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没有对其他干部产生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农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也必须放在这个大格局中来思考,党政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一)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和多样性。廉政宣传教育面对的是农村基层的不同人群,不能单纯地进行硬性灌输,例如学文件、读报纸等,而是借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增强宣传教育的直观性、灵活性、有效性,通过多种多样的手段形成一个廉政建设的氛围,从而达到预期目的。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中,形式和途径需要创新,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的“三观”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宣传教育要根据对象确定教育内容,使廉政教育更符合客观实际,更具有针对性。同时在教育方式上注重人性化,做到以德育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廉洁意识。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坚持制度是根本,抓紧制定和完善基本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7]健全民主管理决策制度。凡涉及全村的重大问题,如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土地征拨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大事,必须经支部会议、村民代表会或全体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三资”代理服务制。即各乡镇办事处全部成立村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资金、资产、资源实行代理服务。该制度从以往单纯的资金管理延伸到资产、资源管理,由村延伸到村民小组,同时加强县、乡、村三级监管,从制度上防止贪污、侵占、私分集体财物等问题的发生。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将全村的重大事项、收支情况,定期张榜公布,增加村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三)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县(市)党委和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全面部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定期检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督促检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从而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四)增强制度刚性,加大惩处力度
“全国农村有乡镇党委3.47万个,村党组织62.2万个,农村党员3000多万名,农村基层干部406万名,他们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政策的落实者,是党和政府形象的具体体现者。”[8]所以,对农村基层干部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不能小视,更不能“抓大放小”,“老虎”要打,“老鼠苍蝇”也不能放过。尤其是“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9]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力态势,严格惩处违法乱纪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因不负责任或失职而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参考文献:
[1][9]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9.
[2][3]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0.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2.
[5][7]刘书琴,方明才.教育和制度并举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5).
[6]陈明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9(1).
[8]董涵英.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J].农村工作通讯,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