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两个《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两个《决定》”从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4个方面集中反映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新要求、新政策和新举措,明确了今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在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处于涉水过河的关键时刻,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文化体制改革涉及资源整合和各方面利益的调整,是一个长期、复杂、渐进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对近几年的文化体制改革进行实事求是的回顾与梳理,肯定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1.文化体制改革也步入“深水区”,大势不可逆转。文化体制改革是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的全新任务,加之文化同时具在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的特殊性,无先例可参考,更不能简单地与其他领域的改革相类比,改革措施与实际情况的某种不适应性、不协调性,需要在深化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改进和修正,形成文化改革发展的内生力量。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是另起炉灶,更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在前几年文化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起承转合、补充完善,切实解决好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开弓没有回头箭,文化不能踟蹰于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综合改革的路上,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释放出新的制度活力,才能不断改善文化民生,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2.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需要系统推进,融入发展大局。文化体制改革涉及面广,牵动性强,必须打组合拳、打总体战,形成休戚相关的改革团队。改革的实质是重新调整资源配置、利益格局,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让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让渡资源、管理松绑、扶持优惠等,关键看这些单位处于改革的主导还是配角地位,是主动履职还是被动参与,更要看从事的这项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还是囿于一域。文化体制改革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解决,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尚未根本消除,剩下的全是难啃的硬骨头,究其原因,主要是文化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的改革发展缺乏关联性,往往陷入自说自话的尴尬境地,也出现了一些行政部门对改革放权的缓慢执行,对优惠政策到期立即收紧。要想真正把改革落到实处,无论是文化事业还是文化产业,都要自觉向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去渗透、去融合,成为综合改革不可分割的主要内容,凝聚全社会支持改革的合力。
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需要中层设计,因地制宜。因为历史的原因,我国各地文化单位运行机制千差万别,文化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各有特色,如果简单地推行某种全国性的一揽子方案,可能会留下许多后遗症。但只靠基层性或边际性的微改革,又只能产生搔痒的感觉。这时候,以一定行政区域为单元,在中央大政方针统一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相对自主地进行突破性改革,或许是值得考虑的策略性选择。在这种改革思路下,“顶层设计”不妨更多地调整为“中层设计”,甚至一企一策,在规定动作的原则性下形成自选动作的灵活性,保证中央政策执行不走样,地方改革效果更务实。
4.突出被改革者的主体地位,形成跟改革一致的利益格局。怎样有效推进改革?从我国过去的经验看,有一个途径或一个方向值得注意,这就是改革除了触动现有的既得利益,还要尽可能快地形成与改革一致的新利益。这个新利益的力量越大,改革就越难逆转,越可以把改革成果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上世纪80年代为什么能成为一个改革的“黄金年代”,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迅速形成了与改革一致的新利益。例如,农村一改,8亿人中大多数都从改革当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这种情况下,用不着再讲抽象的条文,他们就站在改革的一边了,因为他们的利益跟改革以后的家庭联产承包制紧紧地连在一起。在文化体制改革中,我们可能更多地关注了如何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编采及制播分离,让经营性文化资产不再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推进政府职能部门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让国有文艺院团不再满足于躺在政府的臂弯里怕经风雨;准确划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让市场去检验文化产品的经济效益;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提升文化软实力,让文化人才的创意活力充分迸发,等等。但总体缺乏对相关文化产业的科学规划和市场前景的精准评估,即使改革不减经费,事转企后职工“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的缴纳、财政预算外追加资金的停拔,一些文化企业经营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文化市场发育不完善等,国有文化企业职工收入没有大的增长,有的困难企业还出现下降趋势。另外,文化体制改革中诸如“事转企”人员的社保接续问题、退休职工的事企待遇差问题一直成为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因此,在破解难题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在合理的利益诉求中凝聚改革共识将是下一步推进改革的方向。
5.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对所有国有企业提出的要求,国有文化企业也不例外。这些年,通过文化体制改革,组建了一批国有文化骨干企业,推动文化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转制文化企业还存在着发展理念上不“事”不“企”,运行机制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资源整合和资产剥离上“吃夹生饭”等问题,一些企业过分依赖垄断性的文化资源,惯于用行政思维搞经营;一些企业缺乏用市场的手段解决问题,一有矛盾和困难就找改革部门,甚至将发展中的问题也归咎于改革设计有缺陷;一些文化企业在社会效益前讲市场规律,在经济效益前讲艺术规律,缺乏符合实际的发展战略。转企改制的国有文化企业必须顺势而为,抓紧进行公司制改造,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尽快释放改革红利,才能给支持改革的单位以信心,给参与改革的职工以希望。
6.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四条底线不能突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这“四管”,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四条底线。文化产品兼具意识形态属性和市场属性,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不能简单地把经济领域的发展理念照搬到文化领域中,更不能简单地讲文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因此,不管怎么改,不管采取哪种运行模式,都要始终掌握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文化产品内容的终审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作者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王亚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文化体制改革涉及资源整合和各方面利益的调整,是一个长期、复杂、渐进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对近几年的文化体制改革进行实事求是的回顾与梳理,肯定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1.文化体制改革也步入“深水区”,大势不可逆转。文化体制改革是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的全新任务,加之文化同时具在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的特殊性,无先例可参考,更不能简单地与其他领域的改革相类比,改革措施与实际情况的某种不适应性、不协调性,需要在深化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改进和修正,形成文化改革发展的内生力量。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是另起炉灶,更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在前几年文化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起承转合、补充完善,切实解决好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开弓没有回头箭,文化不能踟蹰于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综合改革的路上,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释放出新的制度活力,才能不断改善文化民生,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2.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需要系统推进,融入发展大局。文化体制改革涉及面广,牵动性强,必须打组合拳、打总体战,形成休戚相关的改革团队。改革的实质是重新调整资源配置、利益格局,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让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让渡资源、管理松绑、扶持优惠等,关键看这些单位处于改革的主导还是配角地位,是主动履职还是被动参与,更要看从事的这项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还是囿于一域。文化体制改革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解决,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尚未根本消除,剩下的全是难啃的硬骨头,究其原因,主要是文化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的改革发展缺乏关联性,往往陷入自说自话的尴尬境地,也出现了一些行政部门对改革放权的缓慢执行,对优惠政策到期立即收紧。要想真正把改革落到实处,无论是文化事业还是文化产业,都要自觉向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去渗透、去融合,成为综合改革不可分割的主要内容,凝聚全社会支持改革的合力。
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需要中层设计,因地制宜。因为历史的原因,我国各地文化单位运行机制千差万别,文化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各有特色,如果简单地推行某种全国性的一揽子方案,可能会留下许多后遗症。但只靠基层性或边际性的微改革,又只能产生搔痒的感觉。这时候,以一定行政区域为单元,在中央大政方针统一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相对自主地进行突破性改革,或许是值得考虑的策略性选择。在这种改革思路下,“顶层设计”不妨更多地调整为“中层设计”,甚至一企一策,在规定动作的原则性下形成自选动作的灵活性,保证中央政策执行不走样,地方改革效果更务实。
4.突出被改革者的主体地位,形成跟改革一致的利益格局。怎样有效推进改革?从我国过去的经验看,有一个途径或一个方向值得注意,这就是改革除了触动现有的既得利益,还要尽可能快地形成与改革一致的新利益。这个新利益的力量越大,改革就越难逆转,越可以把改革成果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上世纪80年代为什么能成为一个改革的“黄金年代”,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迅速形成了与改革一致的新利益。例如,农村一改,8亿人中大多数都从改革当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这种情况下,用不着再讲抽象的条文,他们就站在改革的一边了,因为他们的利益跟改革以后的家庭联产承包制紧紧地连在一起。在文化体制改革中,我们可能更多地关注了如何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编采及制播分离,让经营性文化资产不再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推进政府职能部门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让国有文艺院团不再满足于躺在政府的臂弯里怕经风雨;准确划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让市场去检验文化产品的经济效益;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提升文化软实力,让文化人才的创意活力充分迸发,等等。但总体缺乏对相关文化产业的科学规划和市场前景的精准评估,即使改革不减经费,事转企后职工“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的缴纳、财政预算外追加资金的停拔,一些文化企业经营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文化市场发育不完善等,国有文化企业职工收入没有大的增长,有的困难企业还出现下降趋势。另外,文化体制改革中诸如“事转企”人员的社保接续问题、退休职工的事企待遇差问题一直成为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因此,在破解难题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在合理的利益诉求中凝聚改革共识将是下一步推进改革的方向。
5.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对所有国有企业提出的要求,国有文化企业也不例外。这些年,通过文化体制改革,组建了一批国有文化骨干企业,推动文化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转制文化企业还存在着发展理念上不“事”不“企”,运行机制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资源整合和资产剥离上“吃夹生饭”等问题,一些企业过分依赖垄断性的文化资源,惯于用行政思维搞经营;一些企业缺乏用市场的手段解决问题,一有矛盾和困难就找改革部门,甚至将发展中的问题也归咎于改革设计有缺陷;一些文化企业在社会效益前讲市场规律,在经济效益前讲艺术规律,缺乏符合实际的发展战略。转企改制的国有文化企业必须顺势而为,抓紧进行公司制改造,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尽快释放改革红利,才能给支持改革的单位以信心,给参与改革的职工以希望。
6.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四条底线不能突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这“四管”,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四条底线。文化产品兼具意识形态属性和市场属性,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不能简单地把经济领域的发展理念照搬到文化领域中,更不能简单地讲文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因此,不管怎么改,不管采取哪种运行模式,都要始终掌握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文化产品内容的终审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作者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王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