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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助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易地扶贫搬迁实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意见》明确,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拆旧复垦奖励资金等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货币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