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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但是制度运行之初已暴露出体系不健全、低保对象确定的随意性、监督管理不到位、保障面偏低等一些明显的问题,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制度推行较晚,工作滞后,严重地影响了农村低保工作的总体绩效水平。当前从完善体系、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保障资金供给等方面努力,仍然是这项关系全体贫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措施是否顺利实施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