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稼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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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庄的四周是大地,从某种程度上说,村庄只是海上的一座孤岛。我把大地比喻成海是有依据的,在我的老家,唯一的地貌就是平原,那种广阔的、无垠的、平整的平原。每一块土地都一样高,没有洼陷,没有隆起。你的视线永远没有阻隔,如果你看不到更远的地方,那只能说,你肉眼的视域到了极限。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你每一次放眼都可以抵达极限。极限在哪里?在天上。天高,地迥;天圆,地方。
  我想我很小就了解了什么是大。大是迷人的,却也折磨人。这个大不是沙漠的大,也不是瀚海的大。沙漠和瀚海的大只不过是你需要跨过的距离,平原的大却是你劳作的对象。每一尺、每一寸都要经过你的手。“在苍茫的大地上”——每一棵麦苗都是手播的,都是手割的;每一棵水稻都是手插的,都是手割的。这是何等的艰辛。不能想,是的,有些事情你可以干一辈子,但不能想,一想就会胆怯,甚至不寒而栗。
  庄稼人艰辛地劳作,他们的劳作不停地改变着大地上的色彩。最为壮观的一种颜色是鹅黄——那是新秧苗的颜色。为什么说它“最壮观”呢?这是由秧苗的“性质”决定的。秧苗和其他庄稼不一样,它要经过你的手,“一棵一棵”地插下去。在天空与大地之间,无边无垠的鹅黄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大地上密密麻麻,全是庄稼人的指纹。
  鹅黄其实是明媚的,甚至是娇嫩的。因为辽阔,因为来自“手工”,它变得壮观了。
  我估计庄稼人是不会像画家那样注重色彩的,但是,也未必。“青黄不接”这个词一定是农民创造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世界上最注重色彩的是庄稼人。一青一黄,一枯一荣,大地在缓慢地,也在急遽地做色彩的演变。庄稼人的悲欢骨子里就是两种颜色的疯狂轮转:青和黄。
  青和黄是庄稼的颜色、庄稼的逻辑,说到底也是大地的颜色、大地的逻辑。是逻辑就不能出错,是逻辑就难免出错。当我伫立在田埂上的时候,我哪里能懂这些?我的瞳孔里头永远都是“汪洋”:鹅黄的汪洋,淡绿的汪洋,翠绿的汪洋,乌青的汪洋,青紫的汪洋,斑驳的汪洋,淡黄的汪洋,金光灿灿的汪洋。它们浩瀚、壮烈,同时也死气沉沉。我性格当中的孤独倾向也许就是在一片片汪洋的岸边留下的,对一个孩子来说,对一个永无休止的旁观者来说,外部的浓烈必将变成内心的寂寥。
  大地是色彩,也是声音。这声音很奇怪——你不能听,你一听它就没了,你不听它又来了。泥土在开裂,庄稼在抽穗,流水在浇灌,这些都是声音,像呢喃,像交头接耳,鬼鬼祟祟又坦坦荡荡。麦浪和水稻的汹涌则是另一种音调,无数的、细碎的摩擦,叶对叶,芒对芒,秆对秆。无数的、细碎的摩擦汇聚起来了,波谷在流淌,从天的这一头一直滚到天的那一头,形成了啸聚。声音真的不算大,但是,架不住它的厚实与不绝,它巨响般的尾音不绝如缕。尾音是尾音之后的尾音,恢宏是恢宏中间的恢宏。
  还有气味。作为乡下人,我喜欢乡下人莫言。我喜欢莫言所有关于气味的描述,每一次看到莫言的气味描写,我就知道,我的鼻子是空的,它能从我的书房一直闻到莫言的书房,从我的故乡一直闻到莫言的故乡。
  福楼拜在《包法利夫人》里说过:“大自然那充满诗意的感染力,往往靠作家给我们。”这句话说得好。不管是大自然,还是大地,它的诗意和感染力都是作家提供的。
  大地在那儿,还在那儿,一直在那儿,永远在那儿。这是令人淚流满面的事实。(摘自《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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