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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3.8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6-7833(2012)01-292-02
摘 要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出现的道德问题也随之而出现,网络建设与原有的社会规范意识之间的不符所带来的问题使我们社会生活越来越重视,甚至有人用“新生代”来描写生活在信息社会的人与传统社会中的人之间的差别。本文主要分析了网络道德出现的原因进行了,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网络道德 网络道德缺失的原因 网络道德教育
一、网络道德失范的原因
(一)传统现实社会道德框架与网络虚拟社会道德运行机制的失衡
人类的社会发展到现在形成了丰富多彩的伦理道德传统,它们凝聚了人类的伟大的思想,体现了人的尊严与需求,传统道德的运行主要是依靠人们的是非和社会评价,但是在网络这样的电子空间中,活生生的人在交往中退到终端的背后,所表达出来的只是符号。在网络电子空间里,人的社会角色发生和道德责任都与现实人们有着不同,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在学校有着良好记录的学生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理直气壮地撬银行的保险箱,这意味着,在传统社会所形成的道德框架和运行机制在信息社会中是不适用的。而我们不能因为简单的维护传统的道德而拒绝网络电子进入而我们的生活。但是我们不能任网络电子空间道德处于无序的状态,后者是消极的等待其自发的形成道德机制。因为网络的道德的失范最终会导致现实道德的失范。如何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的高速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如何协调现有的道德与网络道德之间的关系,使其成为发展为信息社会更高水平道德,这些都是我们所要关注的问题。
(二)道德的冲突与社会责任的淡化
(1)传统的伦理道德相冲突引起网络道德意识的模糊
在电子网络虚拟的空间下,电子信息反映的是一定地域的人们的知识,文化情感、社会制度,这种特殊性是由于人们交往的地域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但是由于网络的普及,其超出地域性的特点,使得邻居迅速马上的和地球的另一端的人联络。地区的差异,人们所接受传统的伦理道德教育的差异也就存在,导致人们在对同一事件的评价的伦理道德的标准就不一样,道德冲突就由此产生。地域的差异造成人们传统伦理道德教育观念的不同,所形成的意识观念不同,在电子网络的高速传播下互相渗透互相影响,就容易引起人们伦理道德观念的冲突。在传统的伦理价值观冲突的情况下,人们在面对网络信息中往往失去善恶好坏辨别的能力。在网络高度开放的情况下,各种信息进入,威胁着自我控制能力,辨识能力差的人们。
(2)网络道德意识的模糊
网络世界是一个相对于人们现实生活来说,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基本上无法律规范可言,人们是按照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是伦理道德规范来约束在网络世界中的自我行为,所以从某中意义上说是我们网络世界的道德规范的建立,是在现实生活中的基础之上的,在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规范体系,网络的道德规范的约束力就相对较弱。这就容易照成人们在网络世界中的道德淡化,就容易使人们面对辨别网络世界的善恶时,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网络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使人们更加的容易在网络世界中的价值观偏离,在网络世界中人们只能依靠自我的内心的信念来维系,网络世界中的自我的行为,这是难以监督和察觉的,因此社会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弱化,其约束力也随之减弱。这种冲击力的加强和约束力的减弱,给道德教育带来了严重的挑战,弘扬优秀传统伦理道德,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学习继承,尤其是养成自觉遵守规范的习惯在网络显得日益重要。
(三)网络道德义务和权利观念意识的模糊
从中国传统的道德伦理文化发展到现在,现实社会的道德的义务和权利,随着时间的发展而代代相传,我们生活的现实社会道德义务和权利在潜移默化中已深入人心。我们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自觉或不自觉的遵守某些习以成规的某些道德义务和权利。但是在网络生活中,人们主体的网路道德意识并不强烈,就会使得网络出现失范的问题。网络世界生活中,每位网络主体本都应该遵守相应的网络道德。人们遵守这些网络道德义务和权利,并不是为了自己能够得到好处和利益,也不应该是为了服务别人的意志和权利,而是为了大家共同的长远的利益,是为了保持网络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的发展。网络的道德义务,是主体对自己和他人和社会所应履行道德上的责任和使命与任务。但履行当下的义务时,它所要求的却是个人的付出,奉献,甚至是有时做出牺牲。这就要求人们必须放弃一定的权利,抑制一定的需要,以达到整个网络社会的关系的和谐。如对网络用户来说,不使用盗版软件的结果,将是极大的调动软件开发者的积极性,从而推动网络技术的发展,价格也日趋便宜,最终的结果是人人受益。我们作为网络社会的一员在享受网络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同时,我们也要为网络做出相应的贡献。为了网络处在的价值与现实网络生活的秩序,我们应该力所能及,这也正是每个公民的应有的道德责任感,义务感的思想基础。
当然,网络主体在履行网络的道德的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道德权利。道德权利,是指主体在道德生活中所享有的特殊权利和利益。隐私的权利,任何人拒绝暴露他们发出和接受的任何信息的原始状态的权利。裁决的权利,任何人只遵守其物理空间的法律和规范的权利。访问权利,在任何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方位任何信息的权利。这些权利代表着网络关系中的一种利益,就是做一个独立平等的现代文明人的利益。它往往表现的是人在精神上积极向上的在情感上的表现。在网络社会中,人们是否知道自己的道德权利,是否敢于和善于捍卫自己的道德权利,是否能够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的权利,这些都是衡量“网络人”是否有没有充分道德意识的标准。网络道德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再网络主体个人道德意识,就是以一种“严于利己,宽以待人”的态度,相互理解,相互帮助他人,也体现了社会道德建设中,网络道德建设的有效的机制。
二、加强网络道德教育的对策
(一)在他律方面
在法律法规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方面加强网络法律的制定,使得网络相关的行为有法可依。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管和监督工作网络的监管部门有法必依如建立网络的行为的道德规范和道德标准,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巩固。民间的团体组织要起到监督模范的带头作用,制定相关民间法律的规范,起到树立榜样的作用。建立网上警察,在建立网上警察,网上警察可以是在線的网上现实生活中的警察,通过在线的网上的方式,对网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也可以是设置出相应的“警察软件”,就是通过这样的软件,打击犯罪行为的发生。加强国际间的法律合作,就是对网上跨国的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合作的打击,如建立“国际网络法庭”“国际网络法”,等等,加强合作是国与国之间打击网络犯罪的基础,为网络国际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在自律方面
我国现在的计算机普及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新的阶段,网民人数在不断的增加的一个状态,加强对网民的道德教育问题就刻不容缓。加强自我网络道德教育的,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教育的价值观,自觉维护网络道德的秩序。在教育方面要注重强调的是诚信的原则,对网络主体自身诚信的道德修养,首先,必须建立网络的主体道德意识,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所使用的网络是共同的,我们有着共同的利益,意识到他人利益和社会的利益及自身的利益的一体的,是我们在网络电子空间中体现的最高的道德要求。其次,处理好大错误和小错误的关系,有的人认为在网络虚拟的社会中,只要不放大错,在网上破译文件的密码,和偷看别人的文件,是无伤大雅。做做小黑客也无所谓,事实上大错和小错事相对的,一旦恶习养成,后果就难以预料。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网络诚信道德教育的发展,使网络主体的自律作用加强。我们作为网络电子空间中一员,应该在参与网络社会活动的同时,给大家一个平等的交往的机会,排除所谓的文化,经济,政治的差异,为“净化”网络出分力量。
参考文献:
[1]曾盛聪.伦理变迁与道德教育:市场化、全球化、网络化际遇中的现代性追寻.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
[2]张华夏.现代科学与伦理世界:道德哲学的探索与反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摘 要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出现的道德问题也随之而出现,网络建设与原有的社会规范意识之间的不符所带来的问题使我们社会生活越来越重视,甚至有人用“新生代”来描写生活在信息社会的人与传统社会中的人之间的差别。本文主要分析了网络道德出现的原因进行了,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网络道德 网络道德缺失的原因 网络道德教育
一、网络道德失范的原因
(一)传统现实社会道德框架与网络虚拟社会道德运行机制的失衡
人类的社会发展到现在形成了丰富多彩的伦理道德传统,它们凝聚了人类的伟大的思想,体现了人的尊严与需求,传统道德的运行主要是依靠人们的是非和社会评价,但是在网络这样的电子空间中,活生生的人在交往中退到终端的背后,所表达出来的只是符号。在网络电子空间里,人的社会角色发生和道德责任都与现实人们有着不同,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在学校有着良好记录的学生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理直气壮地撬银行的保险箱,这意味着,在传统社会所形成的道德框架和运行机制在信息社会中是不适用的。而我们不能因为简单的维护传统的道德而拒绝网络电子进入而我们的生活。但是我们不能任网络电子空间道德处于无序的状态,后者是消极的等待其自发的形成道德机制。因为网络的道德的失范最终会导致现实道德的失范。如何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的高速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如何协调现有的道德与网络道德之间的关系,使其成为发展为信息社会更高水平道德,这些都是我们所要关注的问题。
(二)道德的冲突与社会责任的淡化
(1)传统的伦理道德相冲突引起网络道德意识的模糊
在电子网络虚拟的空间下,电子信息反映的是一定地域的人们的知识,文化情感、社会制度,这种特殊性是由于人们交往的地域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但是由于网络的普及,其超出地域性的特点,使得邻居迅速马上的和地球的另一端的人联络。地区的差异,人们所接受传统的伦理道德教育的差异也就存在,导致人们在对同一事件的评价的伦理道德的标准就不一样,道德冲突就由此产生。地域的差异造成人们传统伦理道德教育观念的不同,所形成的意识观念不同,在电子网络的高速传播下互相渗透互相影响,就容易引起人们伦理道德观念的冲突。在传统的伦理价值观冲突的情况下,人们在面对网络信息中往往失去善恶好坏辨别的能力。在网络高度开放的情况下,各种信息进入,威胁着自我控制能力,辨识能力差的人们。
(2)网络道德意识的模糊
网络世界是一个相对于人们现实生活来说,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基本上无法律规范可言,人们是按照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是伦理道德规范来约束在网络世界中的自我行为,所以从某中意义上说是我们网络世界的道德规范的建立,是在现实生活中的基础之上的,在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规范体系,网络的道德规范的约束力就相对较弱。这就容易照成人们在网络世界中的道德淡化,就容易使人们面对辨别网络世界的善恶时,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网络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使人们更加的容易在网络世界中的价值观偏离,在网络世界中人们只能依靠自我的内心的信念来维系,网络世界中的自我的行为,这是难以监督和察觉的,因此社会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弱化,其约束力也随之减弱。这种冲击力的加强和约束力的减弱,给道德教育带来了严重的挑战,弘扬优秀传统伦理道德,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学习继承,尤其是养成自觉遵守规范的习惯在网络显得日益重要。
(三)网络道德义务和权利观念意识的模糊
从中国传统的道德伦理文化发展到现在,现实社会的道德的义务和权利,随着时间的发展而代代相传,我们生活的现实社会道德义务和权利在潜移默化中已深入人心。我们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自觉或不自觉的遵守某些习以成规的某些道德义务和权利。但是在网络生活中,人们主体的网路道德意识并不强烈,就会使得网络出现失范的问题。网络世界生活中,每位网络主体本都应该遵守相应的网络道德。人们遵守这些网络道德义务和权利,并不是为了自己能够得到好处和利益,也不应该是为了服务别人的意志和权利,而是为了大家共同的长远的利益,是为了保持网络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的发展。网络的道德义务,是主体对自己和他人和社会所应履行道德上的责任和使命与任务。但履行当下的义务时,它所要求的却是个人的付出,奉献,甚至是有时做出牺牲。这就要求人们必须放弃一定的权利,抑制一定的需要,以达到整个网络社会的关系的和谐。如对网络用户来说,不使用盗版软件的结果,将是极大的调动软件开发者的积极性,从而推动网络技术的发展,价格也日趋便宜,最终的结果是人人受益。我们作为网络社会的一员在享受网络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同时,我们也要为网络做出相应的贡献。为了网络处在的价值与现实网络生活的秩序,我们应该力所能及,这也正是每个公民的应有的道德责任感,义务感的思想基础。
当然,网络主体在履行网络的道德的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道德权利。道德权利,是指主体在道德生活中所享有的特殊权利和利益。隐私的权利,任何人拒绝暴露他们发出和接受的任何信息的原始状态的权利。裁决的权利,任何人只遵守其物理空间的法律和规范的权利。访问权利,在任何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方位任何信息的权利。这些权利代表着网络关系中的一种利益,就是做一个独立平等的现代文明人的利益。它往往表现的是人在精神上积极向上的在情感上的表现。在网络社会中,人们是否知道自己的道德权利,是否敢于和善于捍卫自己的道德权利,是否能够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的权利,这些都是衡量“网络人”是否有没有充分道德意识的标准。网络道德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再网络主体个人道德意识,就是以一种“严于利己,宽以待人”的态度,相互理解,相互帮助他人,也体现了社会道德建设中,网络道德建设的有效的机制。
二、加强网络道德教育的对策
(一)在他律方面
在法律法规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方面加强网络法律的制定,使得网络相关的行为有法可依。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管和监督工作网络的监管部门有法必依如建立网络的行为的道德规范和道德标准,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巩固。民间的团体组织要起到监督模范的带头作用,制定相关民间法律的规范,起到树立榜样的作用。建立网上警察,在建立网上警察,网上警察可以是在線的网上现实生活中的警察,通过在线的网上的方式,对网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也可以是设置出相应的“警察软件”,就是通过这样的软件,打击犯罪行为的发生。加强国际间的法律合作,就是对网上跨国的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合作的打击,如建立“国际网络法庭”“国际网络法”,等等,加强合作是国与国之间打击网络犯罪的基础,为网络国际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在自律方面
我国现在的计算机普及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新的阶段,网民人数在不断的增加的一个状态,加强对网民的道德教育问题就刻不容缓。加强自我网络道德教育的,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教育的价值观,自觉维护网络道德的秩序。在教育方面要注重强调的是诚信的原则,对网络主体自身诚信的道德修养,首先,必须建立网络的主体道德意识,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所使用的网络是共同的,我们有着共同的利益,意识到他人利益和社会的利益及自身的利益的一体的,是我们在网络电子空间中体现的最高的道德要求。其次,处理好大错误和小错误的关系,有的人认为在网络虚拟的社会中,只要不放大错,在网上破译文件的密码,和偷看别人的文件,是无伤大雅。做做小黑客也无所谓,事实上大错和小错事相对的,一旦恶习养成,后果就难以预料。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网络诚信道德教育的发展,使网络主体的自律作用加强。我们作为网络电子空间中一员,应该在参与网络社会活动的同时,给大家一个平等的交往的机会,排除所谓的文化,经济,政治的差异,为“净化”网络出分力量。
参考文献:
[1]曾盛聪.伦理变迁与道德教育:市场化、全球化、网络化际遇中的现代性追寻.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
[2]张华夏.现代科学与伦理世界:道德哲学的探索与反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