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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最喜欢的顾客,是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在书店某个角落看到的一位年轻人,他从不麻烦我们,总是在那里看杂志,或者是阅读马瑞亚特船长(captain Marryat)或其他人写的东西。那年轻人就是海明威,在我记忆中,他是一九二一年年底在巴黎出现的。他自称为“最佳顾客”,而且也没人跟他争这个头衔。像我这种小本经营的书店主人,最感谢的就是他这种顾客——不但常来光顾,而且还花钱买书。
然而,就算他在我书店里没有付过一毛钱,他还是有办法让我喜欢上他。从我们相识那一天开始,他就让人感觉到友谊的温暖。
远在芝加哥的舍伍德·安德森,给了一封向我介绍“他年轻的朋友海明威夫妇”的信函。这封信我到现在还留着,信里写着:
为了让您认识我的朋友欧内斯特·海明威,特以此函介绍他。他与海明威太太正要前往巴黎定居,我会请他在抵达后把这封信交给您。
海明威先生是一位美国作家,他以写作的本能处理此间各种值得了解的题材,我相信您会发现海明威夫妇是让人想欣然结识的……
但是直到海明威夫妇想起把安德森的介绍信拿给我时,我跟他们已经认识好一阵子了。海明威有一天就这样走进书店来。
我抬头看到一个高大,皮肤黝黑,留着一小撮八字胡的小伙子,听见他用非常低沉的声音介绍自己是欧内斯特·海明威。我邀他坐下,发问后得知他是芝加哥人,我也得知他为了腿部的复健而在军医院待了两年。他的腿怎么啦?他带着歉意告诉我,膝盖是因为参战而受伤,那口吻好像是个小男孩,向别人坦承自己在打架时受伤。我想看他的伤口吗?当然好。所以莎士比亚书店暂时不做生意,要等他把鞋袜除下,把腿部与脚上布满了的可怕伤口弄给我看。膝伤是最严重的,但是脚上的伤似乎也很严重,他说是炮弹碎片造成的。医院的人认为他会死掉,甚至问他要不要进行最后的圣礼,但虚弱的他同意把圣礼改为受洗仪式——他说:“万一他们说对了,我总得做点准备。”
海明威就是这样受洗的。不管是否有受洗——嗯,不管海明威是否会因此射杀我,我都得说——我总感觉他是一个很虔诚的人。海明威是乔伊斯的好哥们儿,乔伊斯有天跟我说,大家都看错了,海明威总把自己当成一条硬汉,而麦卡蒙则装得一副好像很敏感的样子。他觉得,其实应该是相反才对。所以,乔伊斯把你看透啦,海明威!
海明威跟我透露,就在他还是个“穿着短裤的男孩”,要从高中毕业之前,他父亲突然去世,家中陷入愁云惨雾之中,留给他的遗物就只有一把枪。他发现自己变成一家之主,家中母亲与弟妹都要依赖他,他不能升学,而且要养家活口。他在一场拳赛中赚得第一笔钱,但据我所知,他并没有在这一行持续下去。根据他的说法,他的少年时期过得很苦。
他没有多谈离开学校后的生活。为了谋生,他做过很多工作,包括报社记者;我相信,在那之后他就到加垒大从军。他实在太年轻,所以必须虚报年龄。
海明威是一个饱学博览的年轻人,他对许多国家都很了解,也懂几种语言,而且都是自学,不是通过大学教育。他对于事物的掌握,比我认识的其他年轻作家都还要深入也快速,虽然带有一点孩子气,但是特别聪明与自立。海明威在巴黎担任《多伦多星报》(Toronto Star)的体育特派记者。无疑他当时已经开始试着创作小说了。
他带着年轻的妻子海德莉(Hadley)来跟我见面,她是个迷人而讨人开心的可人儿。我当然也带着他们去见艾德丽安。海明威的法语能力非常出众,不知道怎么办到的,但他除了读完我书店里所有的出版品,同时也遍览法文书籍。
因为担任体育特派记者,海明威必须出席所有的体育场合,所以他懂的法文也包括各种“黑话”。像我跟艾德丽安这种海明威在书店里交到的朋友,是不可能了解他那个体坛世界的,但我们总是期待海明威能让我们开开眼界,而他也真的做到了。
我们学的东西从拳击开始。某天晚间海明威与海德莉两位“老师”先来店里,我们一起坐地铁到靠山的莫尼勒蒙当地区(Monilmontant),该区住的都是一些工人、运动员以及一些流氓。在贝勒波将军车站(Pelleport station)下车后,我们必须爬上陡峭的阶梯,当时怀着“邦比”(就是约翰‘海德莉·海明威)的海德莉走得有点气喘吁吁,要靠她丈夫拉一把。海明威带我们去一间很小的拳击场,要先经过一个后院才走得到,我们在狭小而没有靠背的板凳上坐下。
比赛开始了,我们的课程也随之展开。在前几场赛事里,台上只见年轻选手的拳头到处飞舞,他们身上大量出血,我们很怕他们会失血过多而死掉,但海明威向我们保证,那只是因为下手太重以及流鼻血而已。我们学到一些拳赛规则,也得知那些走进走出、让人看不大清楚的家伙就是拳手的经纪人,他们的眼睛似乎没有瞥望着那些选手,但有时又在交头接耳着。这些人到拳击场是为了寻找有潜力的新秀。
等到真正的好戏上场时,“老师”的眼睛已经忙到他根本无暇给我们提示,我们这两个学生只能自个儿看拳。
这最后一场拳赛之后又“加演”了一场,连观众都加入了战局。裁判的判决让观众意见分歧,所有的人都站到板凳上。然后往别人身上跳——那场面就像西部片里的大对决。在拳打脚踢、大吼大叫与你来我往的混战中,我生怕我们被人往身上“招呼”,也怕海德莉因此受伤。我听见有人大叫:“警察!警察!”显然大叫的人不是警察自己——因为,当时法国警察并没有义务在任何娱乐场所维持秩序,不管是高级的法国国家剧院,或者是低下的莫尼勒蒙当拳击场都是如此。我们听到海明威在嘈杂的大叫中发出不同意的声音:“找警察,去公共厕所比较快!”
后来艾德丽安跟我又在海明威的指导与影响下开始从事脚踏车运动——但我们不是自己骑车兜风,而是跟着“老师”…起去体验“六天赛程”(six-Jours):总计六天,在“冬季自行车赛场”里面像回转木马似的比赛,无疑地,那确实是巴黎在冬季期间最受欢迎的盛事。车迷不但去看比赛,还住在那里,尽管越看精神越不济,但还是欣赏着那些远远看像是小猴子的选手在自行车上屈背出赛,他们时而慢慢绕过赛场,时而突然冲刺。不分昼夜,整个赛场里弥漫着烟雾与尘土,到处都是剧场明星,到处都是扯着嗓门大呼小叫的人。我们尽力去了解“老师”跟我们说些什么,但是在一片嘈杂声中,很难听出一个端倪。可惜的是,艾德丽安和我只能挪出一晚来观赏,尽管比赛实在引人入胜。但是话说回来,在海明威的陪伴下,又有哪一个活动不是精彩纷呈的呢? 有个更刺激的活动正在等着我们。我记得之前海明威有一段时间全心投入一些故事的写作。有天他说他写完了一个故事,问我跟艾德丽安是否愿意听听看。像这种活动都是我们渴望参加的,因为我跟艾德丽安不就像拳击场里面那些进进出出的家伙,也在寻找有才华的人吗?也许我们不太懂拳击,但如果说是写作,就是另一回事了,这可是海明威第一次“出赛”呢!想象一下,我们有多欣喜?
所以海明威就读了《我们的时代》(InOur Time)里面的一个故事给我们听,让我们眼睛为之一亮的,包括他的原创性、个人风格、技法、简洁的文字、说故事的天分、戏剧张力,还有他的创作力——原本我可以一直列举下去的,但是借用艾德丽安的话说来,就是:“海明威具有真正作家的气质。”
当然,如今海明威已经是世人公认的“现代小说之父”。无论是在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或者任何其他地方,只要提到小说或短篇故事,大家对他的评价都是如此。他的作品被选进教科书里,对小孩来讲,他的东西比那些平常的课文有趣多了,他们可真是幸运!
到底是哪个作家影响哪个作家?这种问题从不会困扰我,而且,有哪个成年写作者会在半夜挖空心思,只为了搞清楚自己到底是受到谁影响?但是,我确信海明威的读者都知道是谁教他写作的:就是他自己。而且就像其他货真价实的作家一样,他知道如果要有“好作品”,就得动手写——这可是他自己说的。
艾德丽安是海明威的第一个法国书迷,第一个用法文出版他的故事的,也是她。《不败者》(The Undefeated)这个故事就曾在她的《银船》杂志(Le Navire dergent)上刊载过,引起了杂志读者的广大回响。
海明威的读者通常是看了第一本书就爱上他。我还记得乔纳森·卡普是多么热爱他读到的第一本海明威小说。卡普先生是“阿拉伯的劳伦斯”及乔伊斯的英国出版商,他第一次来巴黎就询问他该帮哪个美国作家出书。我说:“来,读海明威的书吧!”卡普先生就这样变成了海明威的英国出版商。
不管做什么事,海明威总是又认真又好胜,就算是照顾婴儿这件事也是如此。在加拿大待了一段时间以后,他们回来时带着另一个“最佳顾客”——约翰·海德莉·海明威。有天我去他家,看到他在帮小婴儿“邦比”洗澡,那灵巧的手法让我感到讶异。“老爹”海明威的确有臭屁的本钱,他还问我:是不是认为他以后可以当保姆?
“邦比”还没学会走路就已成为莎士比亚书店的常客了。海明威一边小心抱着他儿子(尽管有时候会变成头下脚上的姿势),一边阅读着最近的期刊——说真的,这可是需要技巧的。至于“邦比”,只要跟着他最喜欢的“老爹”,天塌下来也没关系。他总是用法文口音说我这里是“西尔薇娅·毕奇的书店”,刚会走路就来店里进进出出。我常常可以看到他们父子手牵手,沿着街道走来。“邦比”总是一脸认真地坐在高脚凳上观察他老爹,没有不耐烦过,等着最后他把他从高处抱下来,虽然有时候要等很久。等到他们离开时,我又会看着他们并不直接返家(因为要等海德莉把家事做完才能回去),而是去街角的简餐店。他们会挑个桌子坐下,前面摆着饮料(“邦比”喝的是红石榴糖浆),父子俩开始一整天的问答对话。
当时每个人都去过西班牙,但每个人的评价不一。格特鲁德与爱丽丝觉得很有趣。其他有人去看斗牛,结果被吓到,还没结束就逃之夭夭。以斗牛为主题的写作中,有些人用道德去批评,有些人用性的角度解读,也有人觉得那是一种色彩亮丽的运动,如图画一般美丽。至于外国人对于斗牛的评论,西班牙人常常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而且严格来讲,都是荒谬的。
而海明威跟其他人不一样。他用往常那种认真、好胜的态度去了解斗牛,然后才写出相关的文字。《午后之死》(Death inthe Afternoon)就是这样写出来的,而且简直就像一篇有关斗牛的论文——即使我那位最挑剔的西班牙友人也赞誉有加。海明威有些最棒的作品就出现在这本书里面。
好的作家是如此难寻,所以如果我是个文评家,我只会依据自己的看法,试着指出他们的文字到底有哪些值得信赖与欣赏之处。因为,有哪个人可以看透创作的奥秘?
海明威是一个可以接受任何批评的人——前提是,必须由他自己提出。他自己就是最会挑他毛病的人,但是就像其他作家伙伴一样,对于其他人的批评很敏感。有些批评家确实很擅长用笔锋去刺伤作家的要害,这些无辜作家的激动反应是让他们最高兴的。温德姆·刘易斯就曾成功地让乔伊斯坐立难安。他也曾写过一篇文章来讲海明威,标题为《那头笨牛》(TheDumb Ox)。遗憾的是,这文章在我店里出现后,惹得海明威大发雷霆,三打被当做生日礼物送来的郁金香全部被他扯断花朵,结果花瓶里的东西全都翻倒洒在书上。一阵发作过后,海明威坐在桌边写了一张指名给我的支票,赔偿金额比我损失的还要多两倍以上。
身为一个书商与图书馆员,我对书名的注意也许远胜过其他只是把书稍微浏览一下的人。我想,不管在任何竞赛中,他那些书名都应该得奖,他的每本书名都美得像一首诗。海明威之所以能成功,也要归功于这些书名对读者散发一股神秘的力量。他的书名都好像获得了独立的生命,美国英语的词汇因为它们而生色不少。
(本文摘自《莎士比亚书店》,光明日报出版社2013年1月版。)
然而,就算他在我书店里没有付过一毛钱,他还是有办法让我喜欢上他。从我们相识那一天开始,他就让人感觉到友谊的温暖。
远在芝加哥的舍伍德·安德森,给了一封向我介绍“他年轻的朋友海明威夫妇”的信函。这封信我到现在还留着,信里写着:
为了让您认识我的朋友欧内斯特·海明威,特以此函介绍他。他与海明威太太正要前往巴黎定居,我会请他在抵达后把这封信交给您。
海明威先生是一位美国作家,他以写作的本能处理此间各种值得了解的题材,我相信您会发现海明威夫妇是让人想欣然结识的……
但是直到海明威夫妇想起把安德森的介绍信拿给我时,我跟他们已经认识好一阵子了。海明威有一天就这样走进书店来。
我抬头看到一个高大,皮肤黝黑,留着一小撮八字胡的小伙子,听见他用非常低沉的声音介绍自己是欧内斯特·海明威。我邀他坐下,发问后得知他是芝加哥人,我也得知他为了腿部的复健而在军医院待了两年。他的腿怎么啦?他带着歉意告诉我,膝盖是因为参战而受伤,那口吻好像是个小男孩,向别人坦承自己在打架时受伤。我想看他的伤口吗?当然好。所以莎士比亚书店暂时不做生意,要等他把鞋袜除下,把腿部与脚上布满了的可怕伤口弄给我看。膝伤是最严重的,但是脚上的伤似乎也很严重,他说是炮弹碎片造成的。医院的人认为他会死掉,甚至问他要不要进行最后的圣礼,但虚弱的他同意把圣礼改为受洗仪式——他说:“万一他们说对了,我总得做点准备。”
海明威就是这样受洗的。不管是否有受洗——嗯,不管海明威是否会因此射杀我,我都得说——我总感觉他是一个很虔诚的人。海明威是乔伊斯的好哥们儿,乔伊斯有天跟我说,大家都看错了,海明威总把自己当成一条硬汉,而麦卡蒙则装得一副好像很敏感的样子。他觉得,其实应该是相反才对。所以,乔伊斯把你看透啦,海明威!
海明威跟我透露,就在他还是个“穿着短裤的男孩”,要从高中毕业之前,他父亲突然去世,家中陷入愁云惨雾之中,留给他的遗物就只有一把枪。他发现自己变成一家之主,家中母亲与弟妹都要依赖他,他不能升学,而且要养家活口。他在一场拳赛中赚得第一笔钱,但据我所知,他并没有在这一行持续下去。根据他的说法,他的少年时期过得很苦。
他没有多谈离开学校后的生活。为了谋生,他做过很多工作,包括报社记者;我相信,在那之后他就到加垒大从军。他实在太年轻,所以必须虚报年龄。
海明威是一个饱学博览的年轻人,他对许多国家都很了解,也懂几种语言,而且都是自学,不是通过大学教育。他对于事物的掌握,比我认识的其他年轻作家都还要深入也快速,虽然带有一点孩子气,但是特别聪明与自立。海明威在巴黎担任《多伦多星报》(Toronto Star)的体育特派记者。无疑他当时已经开始试着创作小说了。
他带着年轻的妻子海德莉(Hadley)来跟我见面,她是个迷人而讨人开心的可人儿。我当然也带着他们去见艾德丽安。海明威的法语能力非常出众,不知道怎么办到的,但他除了读完我书店里所有的出版品,同时也遍览法文书籍。
因为担任体育特派记者,海明威必须出席所有的体育场合,所以他懂的法文也包括各种“黑话”。像我跟艾德丽安这种海明威在书店里交到的朋友,是不可能了解他那个体坛世界的,但我们总是期待海明威能让我们开开眼界,而他也真的做到了。
我们学的东西从拳击开始。某天晚间海明威与海德莉两位“老师”先来店里,我们一起坐地铁到靠山的莫尼勒蒙当地区(Monilmontant),该区住的都是一些工人、运动员以及一些流氓。在贝勒波将军车站(Pelleport station)下车后,我们必须爬上陡峭的阶梯,当时怀着“邦比”(就是约翰‘海德莉·海明威)的海德莉走得有点气喘吁吁,要靠她丈夫拉一把。海明威带我们去一间很小的拳击场,要先经过一个后院才走得到,我们在狭小而没有靠背的板凳上坐下。
比赛开始了,我们的课程也随之展开。在前几场赛事里,台上只见年轻选手的拳头到处飞舞,他们身上大量出血,我们很怕他们会失血过多而死掉,但海明威向我们保证,那只是因为下手太重以及流鼻血而已。我们学到一些拳赛规则,也得知那些走进走出、让人看不大清楚的家伙就是拳手的经纪人,他们的眼睛似乎没有瞥望着那些选手,但有时又在交头接耳着。这些人到拳击场是为了寻找有潜力的新秀。
等到真正的好戏上场时,“老师”的眼睛已经忙到他根本无暇给我们提示,我们这两个学生只能自个儿看拳。
这最后一场拳赛之后又“加演”了一场,连观众都加入了战局。裁判的判决让观众意见分歧,所有的人都站到板凳上。然后往别人身上跳——那场面就像西部片里的大对决。在拳打脚踢、大吼大叫与你来我往的混战中,我生怕我们被人往身上“招呼”,也怕海德莉因此受伤。我听见有人大叫:“警察!警察!”显然大叫的人不是警察自己——因为,当时法国警察并没有义务在任何娱乐场所维持秩序,不管是高级的法国国家剧院,或者是低下的莫尼勒蒙当拳击场都是如此。我们听到海明威在嘈杂的大叫中发出不同意的声音:“找警察,去公共厕所比较快!”
后来艾德丽安跟我又在海明威的指导与影响下开始从事脚踏车运动——但我们不是自己骑车兜风,而是跟着“老师”…起去体验“六天赛程”(six-Jours):总计六天,在“冬季自行车赛场”里面像回转木马似的比赛,无疑地,那确实是巴黎在冬季期间最受欢迎的盛事。车迷不但去看比赛,还住在那里,尽管越看精神越不济,但还是欣赏着那些远远看像是小猴子的选手在自行车上屈背出赛,他们时而慢慢绕过赛场,时而突然冲刺。不分昼夜,整个赛场里弥漫着烟雾与尘土,到处都是剧场明星,到处都是扯着嗓门大呼小叫的人。我们尽力去了解“老师”跟我们说些什么,但是在一片嘈杂声中,很难听出一个端倪。可惜的是,艾德丽安和我只能挪出一晚来观赏,尽管比赛实在引人入胜。但是话说回来,在海明威的陪伴下,又有哪一个活动不是精彩纷呈的呢? 有个更刺激的活动正在等着我们。我记得之前海明威有一段时间全心投入一些故事的写作。有天他说他写完了一个故事,问我跟艾德丽安是否愿意听听看。像这种活动都是我们渴望参加的,因为我跟艾德丽安不就像拳击场里面那些进进出出的家伙,也在寻找有才华的人吗?也许我们不太懂拳击,但如果说是写作,就是另一回事了,这可是海明威第一次“出赛”呢!想象一下,我们有多欣喜?
所以海明威就读了《我们的时代》(InOur Time)里面的一个故事给我们听,让我们眼睛为之一亮的,包括他的原创性、个人风格、技法、简洁的文字、说故事的天分、戏剧张力,还有他的创作力——原本我可以一直列举下去的,但是借用艾德丽安的话说来,就是:“海明威具有真正作家的气质。”
当然,如今海明威已经是世人公认的“现代小说之父”。无论是在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或者任何其他地方,只要提到小说或短篇故事,大家对他的评价都是如此。他的作品被选进教科书里,对小孩来讲,他的东西比那些平常的课文有趣多了,他们可真是幸运!
到底是哪个作家影响哪个作家?这种问题从不会困扰我,而且,有哪个成年写作者会在半夜挖空心思,只为了搞清楚自己到底是受到谁影响?但是,我确信海明威的读者都知道是谁教他写作的:就是他自己。而且就像其他货真价实的作家一样,他知道如果要有“好作品”,就得动手写——这可是他自己说的。
艾德丽安是海明威的第一个法国书迷,第一个用法文出版他的故事的,也是她。《不败者》(The Undefeated)这个故事就曾在她的《银船》杂志(Le Navire dergent)上刊载过,引起了杂志读者的广大回响。
海明威的读者通常是看了第一本书就爱上他。我还记得乔纳森·卡普是多么热爱他读到的第一本海明威小说。卡普先生是“阿拉伯的劳伦斯”及乔伊斯的英国出版商,他第一次来巴黎就询问他该帮哪个美国作家出书。我说:“来,读海明威的书吧!”卡普先生就这样变成了海明威的英国出版商。
不管做什么事,海明威总是又认真又好胜,就算是照顾婴儿这件事也是如此。在加拿大待了一段时间以后,他们回来时带着另一个“最佳顾客”——约翰·海德莉·海明威。有天我去他家,看到他在帮小婴儿“邦比”洗澡,那灵巧的手法让我感到讶异。“老爹”海明威的确有臭屁的本钱,他还问我:是不是认为他以后可以当保姆?
“邦比”还没学会走路就已成为莎士比亚书店的常客了。海明威一边小心抱着他儿子(尽管有时候会变成头下脚上的姿势),一边阅读着最近的期刊——说真的,这可是需要技巧的。至于“邦比”,只要跟着他最喜欢的“老爹”,天塌下来也没关系。他总是用法文口音说我这里是“西尔薇娅·毕奇的书店”,刚会走路就来店里进进出出。我常常可以看到他们父子手牵手,沿着街道走来。“邦比”总是一脸认真地坐在高脚凳上观察他老爹,没有不耐烦过,等着最后他把他从高处抱下来,虽然有时候要等很久。等到他们离开时,我又会看着他们并不直接返家(因为要等海德莉把家事做完才能回去),而是去街角的简餐店。他们会挑个桌子坐下,前面摆着饮料(“邦比”喝的是红石榴糖浆),父子俩开始一整天的问答对话。
当时每个人都去过西班牙,但每个人的评价不一。格特鲁德与爱丽丝觉得很有趣。其他有人去看斗牛,结果被吓到,还没结束就逃之夭夭。以斗牛为主题的写作中,有些人用道德去批评,有些人用性的角度解读,也有人觉得那是一种色彩亮丽的运动,如图画一般美丽。至于外国人对于斗牛的评论,西班牙人常常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而且严格来讲,都是荒谬的。
而海明威跟其他人不一样。他用往常那种认真、好胜的态度去了解斗牛,然后才写出相关的文字。《午后之死》(Death inthe Afternoon)就是这样写出来的,而且简直就像一篇有关斗牛的论文——即使我那位最挑剔的西班牙友人也赞誉有加。海明威有些最棒的作品就出现在这本书里面。
好的作家是如此难寻,所以如果我是个文评家,我只会依据自己的看法,试着指出他们的文字到底有哪些值得信赖与欣赏之处。因为,有哪个人可以看透创作的奥秘?
海明威是一个可以接受任何批评的人——前提是,必须由他自己提出。他自己就是最会挑他毛病的人,但是就像其他作家伙伴一样,对于其他人的批评很敏感。有些批评家确实很擅长用笔锋去刺伤作家的要害,这些无辜作家的激动反应是让他们最高兴的。温德姆·刘易斯就曾成功地让乔伊斯坐立难安。他也曾写过一篇文章来讲海明威,标题为《那头笨牛》(TheDumb Ox)。遗憾的是,这文章在我店里出现后,惹得海明威大发雷霆,三打被当做生日礼物送来的郁金香全部被他扯断花朵,结果花瓶里的东西全都翻倒洒在书上。一阵发作过后,海明威坐在桌边写了一张指名给我的支票,赔偿金额比我损失的还要多两倍以上。
身为一个书商与图书馆员,我对书名的注意也许远胜过其他只是把书稍微浏览一下的人。我想,不管在任何竞赛中,他那些书名都应该得奖,他的每本书名都美得像一首诗。海明威之所以能成功,也要归功于这些书名对读者散发一股神秘的力量。他的书名都好像获得了独立的生命,美国英语的词汇因为它们而生色不少。
(本文摘自《莎士比亚书店》,光明日报出版社2013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