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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湖州市的水运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在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对滞后、航区船舶密度剧增、船员安全和法制意识淡薄等因素的制约下,湖州市水上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有的肇事船舶逃逸,有的又无力赔偿,给事故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增加了难度,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针对上述情况,浙江湖州进行深入调研,学习借鉴其他交通运输领域的成功经验,广泛听取水运企业和广大船员的意见,认为实行船舶号牌有偿使用制度在全市切实可行并且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