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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国际领先的教育强国。与其他东亚国家相比,它既延续了东方文化中尊师重教的传统,又吸收了西方文化中教育治理的精华,在世界教育之林可谓独树一帜。作为很多国家学习和借鉴的对象,日本教育形成了自己的教育规则。
重视学生社会适应能力
日本中小学很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和主体性,重视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让学生学会尊重生命,形成善恶判断力和规范意识,养成乐观向上和顽强不屈的性格。日本小学课堂教学气氛活跃。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鼓励所有学生说出自己的想法,但很少给出或指定标准答案。对于成绩明显掉队的学生,学校还要专门安排辅导教师进行“一对一”帮扶。学校经常组织学生去海边、林间等地进行集体野营,不同年级的学生混合组成快乐大本营,培养互助合作精神。
日本重视学生体育,认为体育不仅强身健体、磨练意志,也是很好的自我教育方式,还有利于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等良好品质。日本中小学体育运动会都是集体项目,没有个人项目,因此没有个人冠军奖项。诸如应援合战、三色彩球对抗、合力搬运大皮球等体育比赛多以班级为单位,都需要全班同学合作完成,可以培养学生集体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日本中小学社团活动都是学生自己组织、自己娱乐,这正是西方教育所倡导的第三课程,是培养学生集体服务意识、团队奉献精神、领导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的重要途径。在日本,中小学校的教育目标以学生为本,很自然地从学生日常生活出发。日本小学生守则也非常具体,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如放学走规定路线、马路上靠右行走等。日本家长很小就开始对孩子进行生活教育,让他们熟悉商业规则,锻炼与人交往沟通的能力,提高财商和情商。
教师待遇不存在城乡差距
日本人崇尚“7与24”精神(即一天24小时、一周7天的拼命精神),做任何事都习惯尽力而为,他们认为勤勉务实就是对自己负责。政府和学校对教师履职充分信任,教师拥有充分的教学自由。日本中小学教师属于国家公务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因此不能报名参选议员,不能在校园内从事带有倾向性的政治宣传活动。日本要求教师有从事教育工作的使命感,拥有丰富的人生体验,具备优良的教学能力,以及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能力。一般而言,30岁以上拥有企业工作经验、运动或艺术特长的应聘者更受学校欢迎。日本中小学教师必须公平地对所有学生负责,不能有意偏爱或冷落某个学生。教师不能接受家长馈赠,否则就会受到处罚。教职员工的工资由都道府县(即省级政府)负责发放,中央财政根据实际支出负担三分之一。
日本中小学教师没有职称评审制度。教师工资待遇主要由教师学历和工作年限决定,全国同级教师工资水平大致相当,不存在校际差距或城乡差距。学生成绩好坏不是教师奖惩的依据。东京、大阪等大城市曾计划实行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但遭到教师工会强烈反对。这种给教师增加压力的政策在日本很不得人心。日本小学任课教师多是一人负责一个班级,即都是全科教师兼班主任,工作压力着实不小。此外,学生家长经常参与学校组织的亲子活动,对学校教育教学拥有发言权,也有教师因为受不了家长的指手画脚而主动离职。
教育行政为学校提供贴心服务
日本从都道府县到市町村各级都有教育委员会,但是日本教委同其他政府机关保持着较高的独立性,具体职能是负责大政方针政策,有权委任教育长,具体行政执行及落实工作由教育委员会所属的事务局负责。根据日本《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及运营法》第27条,教育委员会每年要对权限内事务的管理和执行情况(含事务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向议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同时向社会公开发表。日本教育委员会有三个特点:合议制,避免长官权限意志集中;外行控制,避免专家独断偏见;居民参与,居民对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委员任期四年,由政府首长任命,地方议会批准。教育委员会的委员都是兼职,有教师经历者占20%至30%左右,75%的教委主任是60周岁以上有教育行政经验者,几乎所有教育委员会都有学生家长充任委员。
教育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审议或报告有关事项,必要时召开临时会,及时审议人事事项,制定或修订教育委员会规则。此外,还召开以教育委员意见交流、各种研修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协议会。除了参加例会和协议会之外,教育委员还参加学校活动、地方活动、各种庆典,以及研修和视察等,广泛接触本地教育,增加教育委员对本地教育的了解。这样的制度安排,既保证了教育行政为学校提供贴心专业的服务,也保证了教育行政的运行效率及其与社区的联系,还保证了教育事业发展的相对独立性。
重视学生社会适应能力
日本中小学很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和主体性,重视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让学生学会尊重生命,形成善恶判断力和规范意识,养成乐观向上和顽强不屈的性格。日本小学课堂教学气氛活跃。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鼓励所有学生说出自己的想法,但很少给出或指定标准答案。对于成绩明显掉队的学生,学校还要专门安排辅导教师进行“一对一”帮扶。学校经常组织学生去海边、林间等地进行集体野营,不同年级的学生混合组成快乐大本营,培养互助合作精神。
日本重视学生体育,认为体育不仅强身健体、磨练意志,也是很好的自我教育方式,还有利于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等良好品质。日本中小学体育运动会都是集体项目,没有个人项目,因此没有个人冠军奖项。诸如应援合战、三色彩球对抗、合力搬运大皮球等体育比赛多以班级为单位,都需要全班同学合作完成,可以培养学生集体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日本中小学社团活动都是学生自己组织、自己娱乐,这正是西方教育所倡导的第三课程,是培养学生集体服务意识、团队奉献精神、领导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的重要途径。在日本,中小学校的教育目标以学生为本,很自然地从学生日常生活出发。日本小学生守则也非常具体,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如放学走规定路线、马路上靠右行走等。日本家长很小就开始对孩子进行生活教育,让他们熟悉商业规则,锻炼与人交往沟通的能力,提高财商和情商。
教师待遇不存在城乡差距
日本人崇尚“7与24”精神(即一天24小时、一周7天的拼命精神),做任何事都习惯尽力而为,他们认为勤勉务实就是对自己负责。政府和学校对教师履职充分信任,教师拥有充分的教学自由。日本中小学教师属于国家公务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因此不能报名参选议员,不能在校园内从事带有倾向性的政治宣传活动。日本要求教师有从事教育工作的使命感,拥有丰富的人生体验,具备优良的教学能力,以及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能力。一般而言,30岁以上拥有企业工作经验、运动或艺术特长的应聘者更受学校欢迎。日本中小学教师必须公平地对所有学生负责,不能有意偏爱或冷落某个学生。教师不能接受家长馈赠,否则就会受到处罚。教职员工的工资由都道府县(即省级政府)负责发放,中央财政根据实际支出负担三分之一。
日本中小学教师没有职称评审制度。教师工资待遇主要由教师学历和工作年限决定,全国同级教师工资水平大致相当,不存在校际差距或城乡差距。学生成绩好坏不是教师奖惩的依据。东京、大阪等大城市曾计划实行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但遭到教师工会强烈反对。这种给教师增加压力的政策在日本很不得人心。日本小学任课教师多是一人负责一个班级,即都是全科教师兼班主任,工作压力着实不小。此外,学生家长经常参与学校组织的亲子活动,对学校教育教学拥有发言权,也有教师因为受不了家长的指手画脚而主动离职。
教育行政为学校提供贴心服务
日本从都道府县到市町村各级都有教育委员会,但是日本教委同其他政府机关保持着较高的独立性,具体职能是负责大政方针政策,有权委任教育长,具体行政执行及落实工作由教育委员会所属的事务局负责。根据日本《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及运营法》第27条,教育委员会每年要对权限内事务的管理和执行情况(含事务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向议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同时向社会公开发表。日本教育委员会有三个特点:合议制,避免长官权限意志集中;外行控制,避免专家独断偏见;居民参与,居民对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委员任期四年,由政府首长任命,地方议会批准。教育委员会的委员都是兼职,有教师经历者占20%至30%左右,75%的教委主任是60周岁以上有教育行政经验者,几乎所有教育委员会都有学生家长充任委员。
教育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审议或报告有关事项,必要时召开临时会,及时审议人事事项,制定或修订教育委员会规则。此外,还召开以教育委员意见交流、各种研修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协议会。除了参加例会和协议会之外,教育委员还参加学校活动、地方活动、各种庆典,以及研修和视察等,广泛接触本地教育,增加教育委员对本地教育的了解。这样的制度安排,既保证了教育行政为学校提供贴心专业的服务,也保证了教育行政的运行效率及其与社区的联系,还保证了教育事业发展的相对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