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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记录在运用过程中,可以呈现出多种不同类型。一些现成的记录表格未必适用于每个教学环境,所以教师需要按照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制定一个属于自己环境的记录系统,通过持续、细心地观察、倾听儿童,并通过采用笔记本、照相机、录音机、幻灯片、录象机等不同工具,从不同角度对班级儿童的活动进行原始材料收集、记录。班级记录中的技术涉及到记录的指向、记录的形式和记录的方法,三者相融,不可割裂。
一、观察记录的指向
观察记录的要点是发现有价值的记录线索和记录方式。在记录时,教师可以根据不同需要来确定记录主体。班级记录的主体可以是教师、也可以是儿童和家长。
首先,记录给教师提供了再一次倾听、再一次观察、再一次思考儿童的独特机会。教师匆匆记下的简短笔记,从孩子们的对话以及与教师们的谈话中收集孩子的声音、话语进行录音,照片、幻灯片,摄像、儿童的作品以及儿童作品的照片,都成为必不可少的线索。由教师来执行的记录,如同一个解释性的研究报告,它代表的是教师的理解和反思型智慧,能给人带来启示。
其次,记录为家长提供了一个了解儿童的机会。通过记录,家长不但可以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同的所作所为,而且也能明白自己的孩子是怎样完成和达到的。家长不仅有机会可以看到孩子在家庭之外的某些生活,而且也能加深父母对孩子早期学习方式的了解,增强父母对孩子学习过程的兴趣和投入。
最后,对儿童来讲,不同形式、不同方面的记录可以协助他们进一步回忆在活动中所做的一切,使他们重新追寻自己成长的足迹,拓宽学习的范畴。从而给儿童提供进一步建构知识、重新检视自己及对活动进一步解释的机会。如果是孩子来记录,则可以用符号、图形,采用画、涂、粘贴、挂牌等形式来记录。
二、纪录的多种形式
1、个案纪录
纪录中可以定向针对“人”作观察和纪录,纪录“人”在一个活动、一个事件或一个专题中的言行,透视人的思维和情绪情感。个案纪录这种形式就能很好的反映出这些情况,他主要包括对教师、对儿童的纪录。纪录教师——记录教师对活动、现象的思考和看法、做法。纪录儿童——纪录孩子的特殊的,典型的,有价值的,或者普遍存在的等等问题。纪录儿童的个案、活动中的现象、游戏生活中的普遍问题等。纪录内容有:儿童个案纪录、儿童学习情况纪录、儿童游戏纪录、儿童户外活动纪录、特殊儿童观察纪录等等。
2、事件纪录
纪录中还可以针对一个事件,进行详细的纪录和分析。主要将儿童一天发生的主要事情纪录下来,如集体活动的进行状况及结论、儿童间的互动及合群性发展、儿童的兴趣和新点子、儿童的情绪及突发事件等等。
3、活动纪录
儿童的表达能力有限,教师不能期望只用问答和性格测试的方式了解儿童。理性的状况是现场,以旁观者的角色进行观察。在做纪录时,记下儿童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包括他进行了什么活动,他是如何进行的;他说了什么等等。“纪录”的内容包括儿童所说的、所做的,包括儿童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果,包括教学是怎样联系儿童和他们的活动的。
4、专题纪录
专题与活动、事件密不可分,但他往往有若干个活动和事件构成,其主题和中心更明确,更注重目的和效果性。专题可以是课程主题、班级活动系列、幼儿发展项目等。专题纪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回顾,而是反省、思考探索和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个不断实践、反思、改进、再实践、再反思、再改进这样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5、现象纪录
现象,往往是从活动、事件、专题中抽取出来,而且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情况、现象,通过纪录,引起注意,进行思考。如教师的指导策略问题、儿童行为习惯、儿童个体典型行为、班级出现情况等,只要具有普遍性和研究价值,都可以作为现象提供出来,加以纪录、分析、思考,作m正确判断和决策。
三、观察纪录的不同方法
纪录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展示,不是为了呈现某个事件,也不是为了归档后查阅,而是为了做解释性的理解,为了提出新的问题,纪录真正关注的不是信息而是意义。对儿童的情绪观察、行为方式,皆要以敏锐的观察力来“对焦”,点点滴滴积累起来,就会成有意义的儿童成长资料和教师成长收获。
1、事件取样法
事件取样法注重对某些特定行为或事件完整过程的记录。它不受时间段的规定,只要事件一出现,便可记录。且可随事件的发展持续记录。在记录方法上,它既可以采用时间取样法中的行为分类系统,又可将这种分类记录系统,与对事件前因后果及环境背景等的描述性记录结合起来使用。
2、时间取样法
时间取样法,就是在统一确定的时间内,按一定时间段观察预先确定好的行为,或按预先规定好的行为分类系统将行为归类。运用时间观察记录法,首先要确定观察时间,要求每隔一定的时间间隔,按某种选定的时间段进行观察记录。
3、轶事记录法
轶事记录法不限于记录儿童显著的新行为或言语反映,还可记录观察者认为有价值、有意义的任何可表现儿童个性或某方面发展的行为情景,因此,所记录的可以是典型行为或异常行为。如特殊问题孩子的行为,通过观察和记录,教师可以逐渐降低对特殊儿童的陌生感,消除害怕的心理,转而用积极接纳的态度去引导特殊的孩子,也帮助有这方面困扰的家长寻求特殊教育的社会资源。
4、实况详录
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地、尽可能详尽地记录被观察对象所有的行为动作表现,包括目标儿童自身的全部言行,以及该儿童与环境及他人的相互作用和交往。记录者的目的是无选择地记录行为系列中的全部细节,获得对这些行为的详细的、客观的描述,不加以主观推断、解释和评价,犹如描绘一幅反映现时情况的全景系列图。
观察记录要遵循的原则:一是从儿童的角度观察记录。二是用客观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观察记录。积累的观察记录会成为教师个人的“教育回忆录”,可以让教师反观自己在教育同地的努力与成长。
一、观察记录的指向
观察记录的要点是发现有价值的记录线索和记录方式。在记录时,教师可以根据不同需要来确定记录主体。班级记录的主体可以是教师、也可以是儿童和家长。
首先,记录给教师提供了再一次倾听、再一次观察、再一次思考儿童的独特机会。教师匆匆记下的简短笔记,从孩子们的对话以及与教师们的谈话中收集孩子的声音、话语进行录音,照片、幻灯片,摄像、儿童的作品以及儿童作品的照片,都成为必不可少的线索。由教师来执行的记录,如同一个解释性的研究报告,它代表的是教师的理解和反思型智慧,能给人带来启示。
其次,记录为家长提供了一个了解儿童的机会。通过记录,家长不但可以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同的所作所为,而且也能明白自己的孩子是怎样完成和达到的。家长不仅有机会可以看到孩子在家庭之外的某些生活,而且也能加深父母对孩子早期学习方式的了解,增强父母对孩子学习过程的兴趣和投入。
最后,对儿童来讲,不同形式、不同方面的记录可以协助他们进一步回忆在活动中所做的一切,使他们重新追寻自己成长的足迹,拓宽学习的范畴。从而给儿童提供进一步建构知识、重新检视自己及对活动进一步解释的机会。如果是孩子来记录,则可以用符号、图形,采用画、涂、粘贴、挂牌等形式来记录。
二、纪录的多种形式
1、个案纪录
纪录中可以定向针对“人”作观察和纪录,纪录“人”在一个活动、一个事件或一个专题中的言行,透视人的思维和情绪情感。个案纪录这种形式就能很好的反映出这些情况,他主要包括对教师、对儿童的纪录。纪录教师——记录教师对活动、现象的思考和看法、做法。纪录儿童——纪录孩子的特殊的,典型的,有价值的,或者普遍存在的等等问题。纪录儿童的个案、活动中的现象、游戏生活中的普遍问题等。纪录内容有:儿童个案纪录、儿童学习情况纪录、儿童游戏纪录、儿童户外活动纪录、特殊儿童观察纪录等等。
2、事件纪录
纪录中还可以针对一个事件,进行详细的纪录和分析。主要将儿童一天发生的主要事情纪录下来,如集体活动的进行状况及结论、儿童间的互动及合群性发展、儿童的兴趣和新点子、儿童的情绪及突发事件等等。
3、活动纪录
儿童的表达能力有限,教师不能期望只用问答和性格测试的方式了解儿童。理性的状况是现场,以旁观者的角色进行观察。在做纪录时,记下儿童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包括他进行了什么活动,他是如何进行的;他说了什么等等。“纪录”的内容包括儿童所说的、所做的,包括儿童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果,包括教学是怎样联系儿童和他们的活动的。
4、专题纪录
专题与活动、事件密不可分,但他往往有若干个活动和事件构成,其主题和中心更明确,更注重目的和效果性。专题可以是课程主题、班级活动系列、幼儿发展项目等。专题纪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回顾,而是反省、思考探索和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个不断实践、反思、改进、再实践、再反思、再改进这样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5、现象纪录
现象,往往是从活动、事件、专题中抽取出来,而且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情况、现象,通过纪录,引起注意,进行思考。如教师的指导策略问题、儿童行为习惯、儿童个体典型行为、班级出现情况等,只要具有普遍性和研究价值,都可以作为现象提供出来,加以纪录、分析、思考,作m正确判断和决策。
三、观察纪录的不同方法
纪录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展示,不是为了呈现某个事件,也不是为了归档后查阅,而是为了做解释性的理解,为了提出新的问题,纪录真正关注的不是信息而是意义。对儿童的情绪观察、行为方式,皆要以敏锐的观察力来“对焦”,点点滴滴积累起来,就会成有意义的儿童成长资料和教师成长收获。
1、事件取样法
事件取样法注重对某些特定行为或事件完整过程的记录。它不受时间段的规定,只要事件一出现,便可记录。且可随事件的发展持续记录。在记录方法上,它既可以采用时间取样法中的行为分类系统,又可将这种分类记录系统,与对事件前因后果及环境背景等的描述性记录结合起来使用。
2、时间取样法
时间取样法,就是在统一确定的时间内,按一定时间段观察预先确定好的行为,或按预先规定好的行为分类系统将行为归类。运用时间观察记录法,首先要确定观察时间,要求每隔一定的时间间隔,按某种选定的时间段进行观察记录。
3、轶事记录法
轶事记录法不限于记录儿童显著的新行为或言语反映,还可记录观察者认为有价值、有意义的任何可表现儿童个性或某方面发展的行为情景,因此,所记录的可以是典型行为或异常行为。如特殊问题孩子的行为,通过观察和记录,教师可以逐渐降低对特殊儿童的陌生感,消除害怕的心理,转而用积极接纳的态度去引导特殊的孩子,也帮助有这方面困扰的家长寻求特殊教育的社会资源。
4、实况详录
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地、尽可能详尽地记录被观察对象所有的行为动作表现,包括目标儿童自身的全部言行,以及该儿童与环境及他人的相互作用和交往。记录者的目的是无选择地记录行为系列中的全部细节,获得对这些行为的详细的、客观的描述,不加以主观推断、解释和评价,犹如描绘一幅反映现时情况的全景系列图。
观察记录要遵循的原则:一是从儿童的角度观察记录。二是用客观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观察记录。积累的观察记录会成为教师个人的“教育回忆录”,可以让教师反观自己在教育同地的努力与成长。